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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6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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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6883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3 20:01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13]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此项担保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管理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1]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文件[8] - 公司财务部是担保行为管理和基础审核部门,负责动态控制和跟踪管理[21] 反担保措施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公司应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落实反担保措施[20] 风险控制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方多方面情况并预演分析风险[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等情况时,经办责任人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2] - 担保债权人主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时,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24]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25]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 违反担保程序办理手续人员,董事会视情况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5]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特殊情况豁免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公司利益)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但需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15]
海创药业(6883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3 20:01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10]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项事项[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17]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五种[17][18][19]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或低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原则与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7] - 公司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保证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14][15] 审计与评估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按规定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23]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公司应提供交易标的最近1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还应提供评估报告[26] -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1年[2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作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2/3以上通过[2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33]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制定及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海创药业(6883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3 20:0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总裁)审批[15] 交易规定 - 公司未盈利时可豁免适用净利润指标[12] - 交易成交金额计算方式及市值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11] -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适用规定并及时披露实际情况[11] 投资程序 -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包括投资单据交财务部等步骤[22] - 公司确认对外投资需履行确定投资目的等程序[22] 投资管理 - 公司建立严格证券保管制度,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4]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21]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报进度等情况[28]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经营期届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9]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30] - 处置对外投资需符合法规,程序与权限同实施投资[31]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3] -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35] - 公司可委派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36]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4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海创药业(6883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3 20:01
募集资金协议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9] 募投项目要求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要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6]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进行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需按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4]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7]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0]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应投资于主营业务,需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信息[20] - 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4] 资金置换规定 -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2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在转入专项账户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2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人民币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6] - 总经理负责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归口管理[1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5]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6]
海创药业(6883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20: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 - 公司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17] 通知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21]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22][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4] 提案与持股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0]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7] 会议通知与时间间隔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9] - 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35] 延期与投票相关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36] 主持与表决规则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的主持人员推举规则[39] - 违反规定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单一股东等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要求[49][5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8]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1] - 议事规则施行、修订、解释等相关规定[57]
海创药业(688302) - 公司章程
2025-08-13 20: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2年4月12日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476万股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015598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9015598股[9][2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9010894股,每股面值1元[19] 股东情况 - Affinitis Group LLC持股比例19.0192%,陈元伦持股比例5.5474%等[19] - 共青城天禧投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1.1999%,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852%等[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情形及决策程序和处理时间要求[27][2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4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控股股东等指示董高损害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3][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7] - 董事会有权审议达到特定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6] -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15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6]
海创药业(6883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3 20: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可提聘请议案主体包括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5]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8]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未受相关处罚[11] - 负责审计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相关处罚[11]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13] - 公开选聘应发布包含基本信息的文件[14]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连续执行上市审计业务不超两年[19] - 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信息披露与关注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应披露信息[20]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6]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9] - 拟聘所近3年多次受罚或多项目被调查需关注[30] - 聘任期内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需关注[30] - 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需关注[30] 其他 - 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并记录保存意见[15]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6]
海创药业(688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20: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 审议标准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交易多指标占比达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会议规则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13]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其他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不能相互委托[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29] - 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可免责[31]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保存档案、解释及提出修订草案[30][32][33] - “以上”“内”含本数,“过”“不足”“少于”不含本数[33]
海创药业(688302)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3 20: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获准发行2476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10.626992亿元,净额9.9511331568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144706789亿元,报告期内使用2724.085075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724467839亿元,专户余额1.1724467839亿元[3][4] - 2025年4月审议通过使用不超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3000万元[9] 项目进展 - 2025年1月将“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5年12月31日,“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延至2026年12月31日[10]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103.37%,创新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为80.57%,发展储备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为94.74%[15] 其他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比例为5.02%[15] - 2024年调减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入到创新药研发项目[16] - 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预先投入等情况,无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8][9][10][11][12] - 依据法规制定及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开户银行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海创药业(688302)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的公告
2025-08-13 20:00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6,269.92万元,净额99,511.33万元[3] 研发项目投入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0,887.46万元,进度103.37%[7] - 创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50,478.87万元,进度80.57%[7] - 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778.38万元,进度94.74%[8] 产品与技术 - 核心产品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获批[9] - HP518是国内首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AR PROTAC在研药物[11] - HP537片中国2024年2月、美国2024年7月获临床试验批准[11] - 公司搭建多个技术平台覆盖创新药全环节[13] 项目调整 - 拟暂停创新药研发项目HP501子项目后续推进[9] - 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优化调整[14][15] - 调整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