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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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21:17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审计认为公司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9] 金额数据 - 金额为人民币15450.0000万[12] 事务所信息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为31000006[13] - 批准执业文号为沪财会〔2000〕26号,转制于2010年12月31日[13]
东方盛虹: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1:1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4043973.81万元,主要为国内销售产生的收入[8] - 公司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404.3973805863亿元,上期为638.7290006479亿元[31] - 公司净利润本期为71.119375407亿元,上期为59.959214223亿元[31] - 盛虹股份营业收入本期为72.8437117978亿元,上期为67.5734950799亿元[34] - 盛虹股份营业利润本期为2.9771879412亿元,上期亏损5.3354229275亿元[34] 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4166754.8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74.48%[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6.92亿元[7]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10009739723.82元,上年年末为12407600792.98元[23]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1479324780.27元,上年年末为702110023.32元[23] - 公司期末存货为18208194467.86元,上年年末为17540721603.25元[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连云港广弘实业等5家公司于2023年10月以现金收购方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入[58] 会计政策与税务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83] - 房产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自用房屋按原值一次扣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87]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税率为5%、7%[187]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88] - 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所得税减按15%计缴[192]
东方盛虹: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1:17
新策略 - 公司拟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影响[3] - 交易品种含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多样[3] - 交易场所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投资余额不超35亿美元[4] - 交易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9] - 风控措施包括禁投机、定规则、与合法机构合作、加强培训[14]
东方盛虹: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2024-04-25 21:14
公司 2024 年 1-3 月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类别 | 变动金额(亿元) | | | --- | --- | --- | | 信用类债券 | | 0.58 | | 银行贷款 | | 61.85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18.00 | | 合计 | | 80.43 | 公司 2024 年 1-3 月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所 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 利影响。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 1-3 月累计新增借款予以披 露,具 ...
东方盛虹: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14
分红与财务决策 - 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27亿元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至2025年4月30日[28] - 预计2024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35亿元[35] - 预计2024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不超35亿美元[38] 会议与议案表决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4日召开[3] -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票通过[4]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2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部分董事回避表决[18] 业绩与项目进展 - 江苏斯尔邦石化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达业绩承诺,完成业绩承诺期目标[45] - 盛虹炼化拟投资38.52亿元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建设期2年[52] 其他安排 -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4] - 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9]
东方盛虹: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1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5位监事全部出席[3] 议案审议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8][11][13][16]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和年报程序合规、内容准确[12][14] -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17]
东方盛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东方盛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1: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交易于 2021 年完成标的公司交割,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补偿方(盛虹石化、 博虹实业)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 诺补偿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78,380.04 万元、150,865.33 万元、184,252.90 万元,合计 513,498.27 万元。如该业绩承诺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高于该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 润,则超额部分可与后续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累加,该累加金额视同标的 公司在后续相应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二)盈利预测补偿 1、盈利预测补偿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标的公司于该会计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并将前述实际净利润 数与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斯尔邦对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审核,并 ...
东方盛虹:委托理财内控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14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 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三章 决策权 ...
东方盛虹: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1:14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 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油及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 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等产业链相关商品的 交易合约。 3、交易工具:期货/纸货合约及对应期权和场外掉期交易。 4、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国内外各大期货/纸货交 易所。 5、交易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35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6、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