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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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1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5位监事全部出席[3] 议案审议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8][11][13][16]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和年报程序合规、内容准确[12][14] -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17]
东方盛虹: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2024-04-25 21:14
公司 2024 年 1-3 月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类别 | 变动金额(亿元) | | | --- | --- | --- | | 信用类债券 | | 0.58 | | 银行贷款 | | 61.85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18.00 | | 合计 | | 80.43 | 公司 2024 年 1-3 月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所 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 利影响。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 1-3 月累计新增借款予以披 露,具 ...
东方盛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21:1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
东方盛虹:委托理财内控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1:14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 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三章 决策权 ...
东方盛虹: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21:14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 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油及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 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等产业链相关商品的 交易合约。 3、交易工具:期货/纸货合约及对应期权和场外掉期交易。 4、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国内外各大期货/纸货交 易所。 5、交易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35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6、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 ...
东方盛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21:14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
东方盛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4-04-25 21:1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组 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阅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 | --- | --- | | 1 | 2023 年 1 月 18 日 |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2023 年 2 月 10 日 | 《关于推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 | 3 | 2023 年 2 月 10 日 | 《关于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意见》《关 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一次 督促函》 | | 4 | 2023 年 4 月 3 ...
东方盛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东方盛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21:1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1 三、风险提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7,031,594.87元。截止 2023 年 1 ...
东方盛虹: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14
分红与财务决策 - 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27亿元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至2025年4月30日[28] - 预计2024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35亿元[35] - 预计2024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不超35亿美元[38] 会议与议案表决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4日召开[3] -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票通过[4]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2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部分董事回避表决[18] 业绩与项目进展 - 江苏斯尔邦石化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达业绩承诺,完成业绩承诺期目标[45] - 盛虹炼化拟投资38.52亿元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建设期2年[52] 其他安排 -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4] - 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