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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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98 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
长春高新(0006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须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4]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4]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1]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先后顺序使用超募资金,包括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1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20]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2] 异常情况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3]
长春高新(000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8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6] - 公司应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7]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11]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专栏并及时更新[16] -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交流,谨慎答复热点问题[16][18] - 设立公开电子信箱用于交流[18] 会议与活动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20] - 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两日发通知[2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 存在特定情形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20] - 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等出席说明行业状况[24] - 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开展活动并提前公告[21]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在活动上答复[22]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并培训接待人员[24] 其他措施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14]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9]
长春高新(0006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 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 ...
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8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 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 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和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 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 少两名。 1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长春高新(0006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8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 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21:4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通知董事[18] - 六种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8][19]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应不少于两日,特殊情况经半数董事同意可不受此限[22] 会议变更与缓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4] - 四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24] 董事出席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披露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0]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投赞成票董事担责,投反对票且记载异议者免责,弃权或未出席未委托者不免责[31]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2]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专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34]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保证公司文件记录完整、依法递交报告等[34] - 董事会秘书职权涵盖组织会议、协调信息披露等多方面[35] - 公司董事或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不得兼任[37] 规则实施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39] - 规则规定事宜与相关法律等规定抵触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规则[39] 规则解释权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0]
长春高新(000661)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21: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四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选举与任期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7] - 连任不超六年[11] 补选与解除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提前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3] - 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6] 委员会要求 - 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0] - 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沟通与意见 - 年审后安排与独立董事沟通[25] -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有书面记录签字[27] - 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27] - 盈利未提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7] 述职与保密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7] - 述职报告最迟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年报编制审议期负有保密义务[28]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30]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按新规定修改[31] - 董事会解释,修改报股东会审议[31] - H股上市施行,原制度失效[31]
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21: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四名[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7] 细则施行规定 - 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原细则自动失效[22]
长春高新(000661)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9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及其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信息披露是公司 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 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准备发行或已 发行且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