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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行 ...
中鼎股份(0008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披露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 ...
中鼎股份(0008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解除,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 ...
中鼎股份(0008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
中鼎股份(0008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一)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中鼎股份(0008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
中鼎股份(0008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 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控管理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控管理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控管理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 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内控管理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控管理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
中鼎股份(0008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 和全面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者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担任公司 的总经理。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总经理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 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
中鼎股份(000887) - 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0-29 18:59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增选独立董事陈忠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选独立董事陈忠家 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夏鼎湖先生、独立董事唐玮女士、独立董事张正堂 先生、独立董事陈忠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唐玮女士任 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 ...
中鼎股份(00088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8:56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 子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 松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 --- | | 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