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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 履行其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 一切重大事务。 第三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 ...
禾盛新材(002290)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 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 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 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一)董事离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者欠 ...
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相关者的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
禾盛新材(0022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范围,保障总经理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维护公 司、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七)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运作情况及时分析,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 营造良好经营氛围,并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 有关事宜; (九)制定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 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实施; (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 ...
禾盛新材(002290)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 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禾盛新材(0022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 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旨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 经评估的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公司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的投资按照私 募基金的各个投资人约定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投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 ...
禾盛新材(002290)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 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受本制度规制。 (二)由前项所述法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0 16: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第二章 董事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