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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 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项目、兼并、项目资本增减以及对子 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等 行为。 第六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下列未达到股东大会权限的对外 投资事项: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裁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 第五条 对外投资事项 ...
顺灏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1 20:4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授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 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 | 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六名非独 | 成 ...
顺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11 20:4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换届选举 - 会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2] - 提名周寅珏女士、马端正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4] -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 股东大会对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5] - 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继续履职[5] - 候选人简历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
顺灏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门应通报并报董事会[3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报董事会[20] 担保披露 - 对外担保需在符合条件媒体及深交所网站披露,含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23] - 披露内容含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及占比[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损失等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5] - 经办部门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顺灏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0]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14]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档案要求与责任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16]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究责任,二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0]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罚、索赔,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生效[23] -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3]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25]
顺灏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主体与情况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9]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情况[2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21][22]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3]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文件并审定或审批后披露[24] - 公司信息发布先由证券部制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送深交所,再在指定媒体公告[25]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27]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当日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2] - 监事会对外披露信息时,需将相关文件交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事务[34] - 监事会对涉及检查财务等情况对外披露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并知会董事会秘书[35] 信息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6] - 证券部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应到证券部办理手续,至迟一周内归还[36] - 公司董事长可随时调阅信息披露文件[36] 其他规定 - 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8]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41] - 公司依据深交所规定暂缓、免于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条件[42]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4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账目等进行审计和监督[4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4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并制订接待计划[47]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需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48] - 若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关注股价波动并及时披露信息[49] -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1] - 公司可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信息问询[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6] - 公司收到监管函等函件应组织研究并答复,涉及披露及时履行义务[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1]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62]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64]
顺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6-11 2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剑先生、刘志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钲霖先生、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沈斌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剑先生、刘志杰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顺灏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诚信情况等资料,并发表以下审查 ...
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1 20:4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28 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
顺灏股份: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20:12
北京 上海 南京 杭州 天津 深圳 扬州 泰州 www.gaopenglaw.com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中国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中城国际大厦 23 楼 邮编:200030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网址:http://www.gaopenglaw.com 中国·上海·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 中城国际大厦 23 楼 23/F CURA International Center , No 500 HongQiao Road , XuHui District , Shanghai , 200030 ,China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www.gaopenglaw.com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顺灏新材 ...
顺灏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7 20:0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3、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277,32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