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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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薛永恒
2024-01-17 17:46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 永恒先生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 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不能为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 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的成员: (一)其终止成为该外部审计机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1-17 17:4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9月30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二、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3- | 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80003961_B01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
吉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永恒
2024-01-17 17: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薛永恒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厦门 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 ...
吉宏股份: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薛永恒
2024-01-17 17:44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本人薛永恒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人特此承诺如 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薛永恒 2024 年 1 月 17 日 ...
吉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7 17:4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 15:00;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1-17 17:4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 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
吉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7:4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 ...
吉宏股份: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1-17 17:4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