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鹏鼎控股(002938)
icon
搜索文档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能够施加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1 | | 第三章 | |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3 | | 第四章 | | 首席执行官议事规则 6 | | 第五章 | | 报告制度 7 | | 第六章 | 附 | 则 7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首席执 行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制度以及公 1 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 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提高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 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1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2 | | 第一节 定期报告···································································································································2 | | 第二节 临时报告·····································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董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4] 提名与选举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职责与工作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8] - 选举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3]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生效时间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 是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依据协议、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 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即公司对其构成实际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重大事项决 策的权力,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四月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维护公司总体形象 和投资者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 ...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4-29 21: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 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