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0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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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2024年财报:营收利润双增长,但AI布局面临挑战
金融界· 2025-04-08 23:38
文章核心观点 - 2024年鹏鼎控股营收和利润双增长,但AI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布局面临诸多挑战,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竞争力 [1][7] 消费电子业务 - 2024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回暖,公司凭借积累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4] - 通讯用板业务营收242.36亿元,同比增长3.08%;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业务营收97.54亿元,同比增长22.30% [4] - AI端侧类产品收入占比超45%,显示公司在AI端侧市场初步布局 [4] - 通讯用板业务增速慢,公司在通讯用板市场竞争力减弱,需提升技术和份额 [4] AI业务 - 公司在AI领域布局初具规模,构建全场景产品矩阵,加快“云、管、端”全链条布局 [5] - 2024年AI服务器领域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携手Tier1客户推进产品创新开发 [5] - 公司AI技术深度和广度面临挑战,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反应和创新能力 [5][6] 新能源汽车业务 - 2024年公司雷达运算板等产品量产出货,汽车服务器用板及其他PCB产品业务营收10.25亿元,同比增长90.34% [7] - 公司与多家国内Tier1厂商合作,通过国际Tier1客户认证,完善自动驾驶产品线版图 [7] - 新能源汽车业务市场份额有限,营收占比不足3%,布局处于初级阶段,需扩大份额和提升竞争力 [7]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2025-04-08 22:34
激励计划授予与调整 - 2021年6月15日调整激励计划,授予286名对象1004.5万股,授予价16.44元/股[5] 回购注销情况 - 2022年回购注销10名离职对象320,000股,回购价16.44元/股[6] - 2023年回购注销19名离职对象718,000股,回购价16.44元/股[8] - 2024年回购注销1,877,000股,回购价16.44元/股[9] 解除限售情况 - 2022年7月11日,274名对象可解除限售193.1万股[7] - 2023年7月10日,255名对象可解除限售175.7万股[9] - 本次242名对象可解除限售134.32万股,占总股本0.06%[2] 业绩指标与解锁 - 2024年营收目标403亿,实际351.4亿,达成率87.2%,解锁比例80%[15] - 激励对象A、B级解锁比例100%,C、D级为0%[16] 时间节点 - 2024年8月13日通过调整2024 - 2025年业绩指标议案[11] - 2025年4月8日通过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成就议案[12] - 第四个限售期2025年7月8日届满[13] - 2025年7月9日起进入第四个解除限售期[21]
鹏鼎控股(002938)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8 22:33
财务审计 - 普华永道于2025年4月8日对鹏鼎控股2024年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普华永道对鹏鼎控股2024年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未发现重大不一致[2][4] 项目金额 - 2024年度部分项目金额分别为3719.52、2797.55等[7] - 2024年期部分项目金额分别为374.38、541.05等[7] - 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27.36、35.03等[7] 应收账款 - 某公司应收账款为24384.17、71156.98等[8] - 精密电子(烟台)应收账款为6827.57、6650.94等[8] - INGRAPORE) PTE应收账款为235.84、(3705.44等[8] 未来金额 - 床租金经营未来金额为496.22、(7653.30等[9] - 花及流形式路营馆未来金额为20774.19、84等[9]
鹏鼎控股(00293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8 22:33
财务审计 - 审计鹏鼎控股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审计结论 - 鹏鼎控股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和推测未来有效性的风险[5]
鹏鼎控股(002938) -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4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8 22:33
2021年激励计划 - 2021年6月15日授予287名激励对象100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6.44元/股[10][11] - 2021年7月6日实际授予286名激励对象1004.5万股,1名放弃认购4万股[11] - 2025年4月8日拟16.44元/股回购注销409,800股[14][15][28][36] - 2025年可申请解除限售134.32万股,占总股本0.06%[15]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51.4亿元,公司层面解锁比例80%[26][35] 2024年激励计划 - 2024年9月13日授予381名对象946.99万股,授予价17.70元/股[18][19] - 2025年4月8日拟17.70元/股回购注销4名离职对象100,000股[20][30] 业绩考核 - 2021年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营收不低于403亿元[25][35] - 绩效考核B及以上个人解锁比例100%,B以下为0[35]
鹏鼎控股(00293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8 22:3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351.40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9.58%[3] -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36.19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0.11%[3] - 2024年度公司综合收益总额35.81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2.49%[3] - 2024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56元,较2023年度增长9.86%[3]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83.4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4.73%[1]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23,634,762,067.22美元,较2023年增长14.05%[28]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20,907,799,772.71美元,较2023年下降3.00%[28]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1,203,934,702.34美元,较2023年下降5.37%[28]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1,017,118,553.83美元,较2023年增长33.27%[28] - 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13496952363.88元,2023年为10912080468.27元[147]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7.86亿元,2023年为62.15亿元[1][152] - 2024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为35.0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1.52亿元[11] 研发投入 - 2024年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3.2447475449亿元,2023年度为19.5686375144亿元[187] 企业发展历程 - 1999年4月29日公司前身原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华葵公司持股100%[43] - 2003年12月4日原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1210万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3] - 2006年2月23日原公司转增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2410万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4] - 2007年4月28日原公司转增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5410万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4] - 2007年8月30日原公司转增注册资本211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7520万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4] - 2008年11月4日华葵公司将原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福成公司[45] - 2009年9月14日原公司增资3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1.102亿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6] - 2010年11月10日原公司增资3085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1.4105亿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6] - 2011年5月20日原公司增资3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为1.7605亿美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47] - 2016年12月原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2.387727亿美元,美港实业持股91.15%,集辉国际持股8.85%[48] - 2017年2月28日增资后原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65027588亿美元,美港实业出资2.176425亿美元,持股82.1207%[50] - 2017年6月1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12010585亿元,由兼善鹏诚等6家机构投入[52] - 2017年6月23日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0.80287734亿元,美港实业出资15.34242198亿元,持股73.7514%[53] - 2018年9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2.31143082亿股,总股本变为23.11430816亿股[54] - 2021年6月15日向28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4.5万股,总股本变为23.21475816亿股[54] - 2022年回购注销32万股,总股本变为23.21155816亿股[55] - 2023年回购注销71.8万股,总股本变为23.20437816亿股[55] - 2024年回购注销187.7万股,总股本变为23.18560816亿股[56] 税务相关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宏启胜、庆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46] - 子公司香港鹏鼎所得税税率为16.5%,台湾鹏鼎为20%,Avary Singapore为17%,Avary India为22%,Avary Japan为23.2%,Peng Shen Thailand为20%[141][142] - 鹏鼎物业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 - 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2022 - 2027年超100万不超300万部分减按25%计,均按20%税率缴纳[144] - 2019年4月1日起中国大陆子公司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3%[144] 其他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7][11] - 公司销售模式分发货仓和工厂直出两种,信用期45 - 9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9] - 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超期及过时毁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 -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8日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59]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08 22: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9] 股东会授权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相关事项或交易[15] - 董事会可决定每年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的对外捐赠[15]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董事会审议外还需股东会审议[18]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7] - 提议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及材料,办公室当日转交董事长[28][29] - 董事长可要求提议人修改补充提案或材料,最多2次,5日内提出[30] - 董事长接到正式稿10日内发出通知并召集会议[3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3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3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限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43]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49]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关联情形有特殊规定[5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5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56]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57]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8]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9]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61][6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64]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告知其他董事[66]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67][6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70][71]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8 22: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担保与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独立董事与董事会表决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21]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4]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29] - 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豁免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情况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08 22: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聘期一年,可续聘[10]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两年[10] 审计费用与更换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1]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1]
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8 22:32
对外担保审批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有七种情形,如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2]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须在指定报刊及时披露[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14] 担保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16]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16] 债务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未履行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8]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8] 责任处分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