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3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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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9:03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刘成彦于2024年9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2] - 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4:30召开[3] - 1073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510,644,582股,占比21.0667%[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508,513,786股,占比99.5827%[7] -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93,742,187股,占比96.6900%[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507,975,173股,占比99.4772%[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83,955,140股,占比94.7734%[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83,901,640股,占比94.7629%[1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83,906,740股,占比94.7639%[10]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12]
网宿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19:03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副董事长 Hong Ke (洪珂)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的董事周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 ...
网宿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9-26 16:49
限制性股票基本信息 -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2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129%[3] - 激励对象共计250人,授予价格每股3.37元(调整前)[3]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3] -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和2024年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6.1亿元[4] 人员与数量调整 - 2024年4月取消5名激励对象资格,作废24.5万股,激励对象调为245人,授予数量调为3175.5万股[8][12] - 2024年8月取消1名激励对象资格,作废6万股,4人绩效不达标作废46.75万股,共作废52.75万股,激励对象调为244人,授予数量调为3122.75万股[9][13] 价格调整 - 2024年5月因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37元调整为3.12元[9][13] 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归属比例为授予总量的50%[1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09556436亿元,剔除相关影响后为6.2558129145亿元,高于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17][18] - 4名激励对象绩效不达标,作废46.75万股,240名激励对象满足条件可归属1538万股[10][18] 本次归属详情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01%,涉及激励对象240人,归属价格为3.12元/股[2][22][25]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3169.5万股,本次可归属1538万股,比例49%[23] - 截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240位激励对象缴纳的153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款,合计4798.56万元[27] - 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6日[2][25] -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8] - 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440988187股[30]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31][32]
网宿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4 18:3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9月27日14:3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0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26日9:00—11:30、13:30—17:00[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7日,代码350017,简称网宿投票[2][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27日9:15—9:25等时段[2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月27日9:15开始,15:00结束[21] 其他要点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结合[1][3] - 地点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899号[3] - 提案含总议案及多项具体议案[26]
网宿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说明(2024年9月)
2024-09-24 18:34
规则修订 - 2024年9月24日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6] -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2][3] - 原规则“股东大会”字样全改为“股东会”[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4]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事项[3][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有替代履职办法[4] - 部分事项经审核后须提交股东会批准[5] - 董事会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4] - 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等并监控实施[4]
网宿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说明(2024年9月)
2024-09-24 18:3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审议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 融资授权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股东召开提议/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4] - 监事会收到提案后十日内书面反馈[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提案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5] 会议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5]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 - 股东对违规决议自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6] 规则修订 - 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2]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字样全部修订为“股东会”[7]
网宿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说明(2024年9月)
2024-09-24 18:34
规则修订 - 公司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对违规董高人员建议从罢免改为提解任[3] - 监事会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增加通讯方式[3] - 原规则“股东大会”字样全部修订为“股东会”[4] - 修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5]
网宿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4 18:34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网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网宿")的业务拓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为厦门网宿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 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期 限最长不超过厦门网宿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与上述担保事宜有关的协议或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 ...
网宿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19:29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修订)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ww.wangsu.com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 | 第三章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2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表决 4 | | 第五章 | 监事会决议案的执行和反馈 5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法律以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 ...
网宿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4年9月)
2024-09-13 19:29
股份变动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65,825股限制性股票[2]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213,697份股票期权[2] - 公司注册资本由244,069.7815万元调整为244,024.5687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由244,069.7815万股调整为244,024.5687万股[5]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直接诉讼[7] 公司治理机制 - 公司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应对控股股东侵占资产[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除担保外,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9] 授权与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若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12]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股东会报告与决议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1] -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酬事项等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1] - 本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1]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 股东大会主持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1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1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4]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前,不得分配利润[1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15] - 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16]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6]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6] 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字样,本次全部修订为“股东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