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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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2]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21] 减持与增持 - 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信息[14]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23] - 增持期限过半或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24]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计划通知公司披露[25]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6] - 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上市公司特定人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9] 其他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27][28] - 公司记录并披露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41] - 制度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1][32]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由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6] 部门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 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职责与报告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12] - 发现公司风险应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现则披露无异议[11] 检查与会议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召集人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25] - 召开定期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28] 记录与回避 - 会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10年[30]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一般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结果要求重新表决[32] 实施细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海新能科(3000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1]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向董秘预报[14]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19] 内部管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明确职责程序,指定联络人报备案,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董事等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1]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1] 责任与制度生效 - 重大信息未及时或未上报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24]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属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与解聘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五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6][1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职责与培训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8] - 公司应保证其任职期间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7] 聘任时间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5]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审计相关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变化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9]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23] 选聘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需履行多项职责并关注特定情形[4][5] - 审计部是选聘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作[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分多种方式,结果应及时公示[12] - 公司应根据选聘方式成立选聘小组,成员有利益关系需回避[14][15]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应单独评价打分[17]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5]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选聘合同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26] - 本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28]
海新能科(300072)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子公司持股与人员管理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100%或未达50%但能实际控制,参股企业持股不超50%且无控制性影响[2]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推荐或委派[9] - 控股子公司录用员工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相关制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0] 子公司汇报与决策制度 - 控股子公司定期汇报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11] - 公司各级经营计划采取“上下结合、分级汇报、集中决策”方式,年度经营计划以会计年度为周期[14] -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参加[11] - 子公司决议后应将会议决议及纪要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备案[6] 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经营计划执行第一责任人[15] - 母公司原则上每月组织经营分析[15] - 每年7月各控股子公司可提年度经营目标调整建议,每年调整次数不超一次[16] - 控股子公司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8] 财务与合同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需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18] -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借款和抵押,业务需要时须经批准[19]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合同需母公司批准[23] 业务规划与调整 - 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章程规定业务范围,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25] - 控股子公司进行经营范围及重大经营业务调整需提出可行性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5] - 对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经营业务,公司可提出关、停、并、转或暂停,控股子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25]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络人[27]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是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27]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27] - 公司委派的参股企业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影响股价的事项[28] 审计与绩效考核 - 公司审计部统一管理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30] - 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涵盖法律执行、制度执行等多方面内容[30] - 控股子公司应行使相关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审计部[30]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配合专项审计并提供资料[30]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并报备[33] 其他制度规定 - 重要文本保管期为20年[7] - 控股子公司行政类、业务类文件由总经理签发,重要人事类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发[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解释修订[37]
海新能科(300072)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应急制度 - 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制度[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环境、信息类等[4][8] 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7] - 各部门责任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11] 预警与报告 - 总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接收信息报告[12] - 预警信息包括类别、时间、范围等内容[12] - 发生突发事件后电话上报相关部门,掌握情况后书面报送[17] 处置流程 - 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处置突发事件[14] - 治理类事件约见大股东了解情况并做好信披[14] - 经营类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并沟通解决[14] - 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评估处理效果[16] 保障措施 - 下属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19] - 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保证畅通[19] - 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19] 宣传培训 - 本部及所属单位宣传应急知识并对相关人员培训[19] 责任制度 - 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1] - 对有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1] - 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1]
海新能科(30007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 信息管理 - 制度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范性[1] - 制度所指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等[1] 保密要求 - 公司相关人员编制报告和筹划事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年报披露前不得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2] 信息提供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并报备[2] - 负责人员应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5]
海新能科(3000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3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3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3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登记管理工作[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9]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12]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13]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20] - 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告知保密义务[20] - 违反保密义务需赔偿损失并承担费用[42] - 员工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处理[42] 其他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22]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处理并报送备案[22]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流转需批准和备案[17] - 保密协议生效、终止及份数规定[43][45][46]
海新能科(300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8: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5]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官网设专栏收集诉求[7][8]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分红等说明会[9][12][13]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3]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4] 调研处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17] 交流渠道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19]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1] 负责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1]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1]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多项职责[22]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