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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 ...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信息披露程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公司应当指派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
双杰电气(3004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时限内召集股东会。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 ...
双杰电气(30044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 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九)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双杰电气(3004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 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和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 ...
双杰电气(300444)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审批和披露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应用,加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的管理,提高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的范围 第二条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 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变化。 第三条 公司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须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且在 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仅是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 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审批和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下列事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一)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对 ...
双杰电气(3004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目的和原则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 ...
双杰电气(30044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 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 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北京双杰电气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