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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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9:2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法行使《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应遵 守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二名、职工代表一名。 第六条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补选的 ...
景嘉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湘军)
2024-04-24 19:2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赖湘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2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专业,中央党校函授学 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 岩律师事务所主任,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 ...
景嘉微:公司章程
2024-04-24 19:27
第 1 页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宗旨、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7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8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二章 | 涉军事项特别条款 | 51 | | 第十三章 | 附则 | 52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景嘉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4 19: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景嘉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4 19:2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 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
景嘉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9:27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以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458,632,254 股为基数测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035,870.48 元(含税)。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或其 他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 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景嘉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9:2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四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 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董事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补选的董事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第七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 ...
景嘉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9:2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4]第 401923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6553366 邮编:100082 传真:66553377 6655338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6553366 邮编:100082 传真:66553377 6655338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第 1-2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第 1-4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第 5-6 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4]第 401923 号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
景嘉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9:27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年度 ...
景嘉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4-04-24 19:27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416.18 万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 3,059.6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35.5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7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3.24 万元 (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9.8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966.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账,到账情况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 22929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