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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9:28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 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 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何培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 楼 805#,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34 人,注册会计师 242 人,从业人 员总数 72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
景嘉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四春)
2024-04-24 19: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四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本人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 ...
景嘉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9: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 1.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 ...
景嘉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9: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要有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 为履行职务。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 ...
景嘉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4 19: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2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郑珊女士、余圣发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提名杜四春 先生、张华女士、欧阳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
景嘉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小游已离任)
2024-04-24 19: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小游(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5 月离任,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16 日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16 日,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
景嘉微: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9:27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 17:00 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 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万辉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廖凯先生、财务总监刘奕先生、独立董事杜四春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
景嘉微: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9:27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 于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4 月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法律意见书 致: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的委托, ...
景嘉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9:27
二○二四年四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4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6 | | 第五章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登记 | 12 | | 第六章 | 会议签到 | 14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纪律 | 14 | | 第八章 | 休会与散会 | 15 | | 第九章 |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布和执行 | 15 | | 第十章 | 附则 | 15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景嘉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9:2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 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