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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06 18:3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14: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 集、召 ...
恒实科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18:31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铭达律师事务所 MINGDA LAW FIRM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正福寺 19 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88869557 传真:(8610)88869737 网址:http://www.mingdalawyer.com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铭达法意字(2023)第【280】号 致: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恒实科技(30051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95.00亿元,同比增长16.48%[5] - 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亿元,同比下降41.93%[5] - 公司2023年1-9月研发费用为4.81亿元,同比增长33.48%[8] - 公司2023年1-9月投资收益为1.02亿元,同比增长116.60%[8] - 公司2023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为2.1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782.59%[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3.05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66.58%[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71.93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33.01%[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长期应付款为6.53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138.05%[8]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95.00亿元,同比增长16.44%[16]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成本为75.81亿元,同比增长24.11%[16] - 公司2023年1-9月研发费用为4.81亿元,同比增长17.01%[16] - 公司2023年1-9月财务费用为2.54亿元,同比增长26.77%[16] - 公司2023年1-9月投资收益为1.02亿元,同比增长116.71%[1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99亿元,较年初增加1.39%[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3,620.01万元[1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502.96万元[1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2.40万元[1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268.18万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2.85万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43.57万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112.31万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101元[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1101元[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452.40万元[18]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钱苏晋持股9.27%为第一大股东[9] -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9%为第三大股东[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股东邱为碧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7,919,174股[10] - 股东谈翼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2,010,000股[11] - 报告期内公司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高管离职导致限售股增加209,770股[13][14]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2.10亿元,较年初增加3.11%[14][15]
恒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8:11
独立董事: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
恒实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8:11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 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现场表 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
恒实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5 18:11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369.1155 万股的 9.56%。 4、授予价格:9.00 元/股。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 ...
恒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8:11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 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 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苏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第三 ...
恒实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实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25 18:11
公司简称:恒实科技 证券代码:30051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 9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2023 年 10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 | 五、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 8 | |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 $$-\mathbf{\partial},\ \Re\mathbf{\partial}$$ | 恒实科技、本公司、公 | 指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 | --- | --- | --- | | 司、上市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问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
恒实科技:监事会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3-10-25 18:11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 ...
恒实科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实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5 18:05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铭达律师事务所 MINGDA LAW FIRM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正福寺 19 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88869557 传真:(8610)88869737 网址:http://www.mingdalawyer.com 1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铭达2023字第(188)号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本所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 合同》,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已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