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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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8 18:3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6日14:30现场召开[2][3][4]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6日9:15 - 15:00[2][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0日[4] 会议地点及登记 - 现场会议地点在深圳国际创新谷6栋A座10楼公司会议室[4] - 现场登记时间为1月3日9:00 - 12:00、14:0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深圳国际创新谷6栋A座11楼公司证券部[7] 审议事项 - 审议变更注册资本等6项议案,议案1.00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38”,简称“广和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月6日9:15 - 9:25等时段[13][14] 其他 - 会议联系人曹睿,电话0755 - 26520587等[8] - 参会股东登记表相关要求及送达时间[16]
广和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的公告
2024-12-18 18:35
融资授信 -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1] - 融资品种含专项贷款、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1] - 授信期限三年,额度可循环使用[1] 流程安排 - 授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
广和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十 ...
广和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可现场或通讯开会,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7] - 通过议案和结果书面报董事会,文件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广和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7]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12]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2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2] 报告签署与意见 - 公司董事等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股东大会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3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前发通知[31] - 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31] 会议决议备案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决议报深交所备案[30] -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7]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8] 业绩快报修正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1] 股东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1]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61]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2] 内幕信息人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6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监事会审核,最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9] - 临时报告由董监高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再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50]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再向深交所申请并提交文件,审核后指定媒体披露[51][5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4]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2] 信息审查与管理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严格审查,需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批[65] - 公司证券部关注相关人员媒体发布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6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69]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70]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71] - 监管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2]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3]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7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3]
广和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委托理财原则 -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6] - 委托理财收益原则上应大于等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收益[7] 审议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不同情况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或董事长决策[9][10] 管理监督 - 财务部归口管理,负责编制规划、经办业务等并按月账务处理[13][14] - 内部审计部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检查[18][19]
广和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 ...
广和通: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5] - 内部控制目的包括遵守规定、提高效益等[6]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7] 控制要素与活动 - 内部控制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要素[9] - 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等营运环节[12] 子公司管理 - 执行对控股子公司控制政策程序,督促建立内控[15]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督导计划等[1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9] - 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19]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控制风险[24] 资金与投资管理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招股书用途使用[30]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控制风险[3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36]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泄露及时报告披露[37] 审计与监督 - 内部审计检查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报告通报董事会[40]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估采取措施[41] 评价报告相关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含七项内容[42]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42] 违规与生效 - 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制度按规定处罚[4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6]
广和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3名监事全参与[2] 融资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35亿元银行授信,期限3年[2] - 融资品种含专项贷款、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2] - 《申请授信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广和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8 18:35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5] - 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等情况[5] 审计相关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资格[5]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5] - 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审查资料[6][7] 意见签署与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 - 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10]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