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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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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8 20:1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之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证券代码:301358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6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说明 | 8 | |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 9 | |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 11 | | 八、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2 | | | 九、结论性意见 | 1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1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湖南裕能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 ...
湖南裕能(301358)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20:19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 于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4 月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法律顾问,并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 ...
湖南裕能(30135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4-25 16: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上市,注册资本757,253,070元,股票代码301358.SZ[20] 股权结构 - 本次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373,819,924股,占比49.37%;无限售条件股份383,433,146股,占比50.63%;发行后假设发行上限113,587,96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487,407,884股,占比55.97%,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44.03%,总股本870,841,030股[2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403,371,569股,占比53.26%[23] 财务数据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89,313,200股,发行价23.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9,997.48万元,净额428,849.25万元[24]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355.21万元,2023年为158,062.93万元,2022年为300,720.58万元[26] - 2024年现金分红额11,888.8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20.03%;2023年现金分红额31,653.18万元,占比20.03%;2022年现金分红额30,138.67万元,占比10.02%;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73,680.72万元,占年均净利润比例42.66%[27] - 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额571,446.45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131,578.31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1,166,054.24万元[29] - 2024年末资产总计3,034,206.98,较2023年末的2,679,464.49增长13.24%[3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2,259,852.72万元,较2023年度的4,135,767.10万元下降45.36%[33] - 2024年度净利润58,995.41万元,较2023年度的158,050.84万元下降62.67%[33]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221.51万元,2023年为50,124.38万元[34] -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1.57%,2023年末为57.77%[3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0%,2023年为15.96%[3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2023年为2.18元/股[35] 发行相关 -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胡德波、张帅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10] -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郝远洋,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赵毅、李立波等[13][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人自营业务持有发行人46,977股股份[37] - 项目立项于2023年7月10日得到保荐人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40] - 2025年3月24 - 26日,投行委质控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41] - 内核委员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内核会议,7名内核委员审议通过项目并同意推荐[44] -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议案,2024年8月26日、9月12日审议通过延长决议有效期议案,12月18日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议案[54] - 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募集资金用途合规[55][56][60]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62] - 本次证券发行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总额的30%[68] 市场与业务数据 - 2022 - 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五位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为87.1%、88.2%和85.7%[74][75] - 2022 - 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比重均超80%[74] - 2022 - 2024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比亚迪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58.44%[74] - 2022 - 2024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比亚迪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31.91%[75] - 2022 - 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超70%[76] - 2022 - 202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48%、7.65%和7.85%[78] - 2022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7.90亿元、413.58亿元、225.99亿元[79] - 2022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07亿元、15.81亿元、5.94亿元[79] - 2023年和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滑[79] - 202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7.83亿元、5.01亿元、 - 10.42亿元[80] - 2022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波动较大[80] 未来展望 - 保荐人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快,成长性良好,行业前景广阔[81] -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销售,行业地位高、品牌知名度高[81] -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8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律和发行条件,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保荐人[82]
湖南裕能(301358)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4-25 16:10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裕能新能 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 5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 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湖南裕能(301358) -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4-25 16:10
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股票代码:301358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 (申报稿)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电化集团承诺募集说明 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 ...
湖南裕能(301358)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6:10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18][19]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 -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3,587,960股[21]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2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万元[22]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持股76,566,514股,占比10.11%[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津晟新材料持股60,049,628股,占比7.93%[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持股59,846,140股,占比7.90%[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403,371,569股,占比53.26%[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质押股份43,28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2%[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振湘国投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42] 业务与业绩 - 2022 -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70,955.36万元、4,111,754.97万元、2,221,495.46万元,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81%、99.42%、98.30%[48] 募投项目 - 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投资总额442,54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80,000万元[23] - 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投资总额90,8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23] -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投资总额90,43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万元[23]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新加坡裕能和西班牙裕能,西班牙裕能将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且未开始生产运营[4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项注册商标和2项采矿权[56][57] -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价格公允,决策制度合法有效[51] -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等间的同业竞争情形,相关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主要税种、税率符合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近三年依法纳税未被处罚[74][7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违规处罚,募投项目获环评批复[77][78]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主体资格、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具备发行实质条件,无重大不利法律障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注册[90]
湖南裕能(30135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4-25 16:10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2023年9月2日上市,注册资本757,253,070元[9] 研发情况 -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超11亿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95名研发技术人员,占比8.37%[11]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7.90亿元、413.58亿元、225.99亿元[32] - 2022 - 2024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30.07亿元、15.81亿元、5.94亿元[32] - 202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7.83亿元、5.01亿元、 - 10.42亿元[33]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1.05倍,2023年为1.14倍,2022年为1.08倍[18]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1.57%,2023年为57.77%,2022年为78.38%[18] - 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55次,2023年为7.54次,2022年为10.05次[18] - 2024年末资产总计3034206.98万元,负债合计1868152.7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66054.24万元[19]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0%[20]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20] - 2022 - 202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48%、7.65%和7.85%[30] 市场情况 - 2022 - 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五位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为87.1%、88.2%和85.7%[26][28] - 2022 - 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比重均超80%,对宁德时代与比亚迪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58.44%[26][27] - 2022 - 2024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比亚迪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5%、78.81%和31.91%[28] - 2022 - 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超70%[29] - 电池级碳酸锂(含税)价格2020年低点约4万元/吨,2022年11月高点约56万元/吨,2023年12月低点约10万元/吨,2024年回落至7 - 8万元/吨[29] 发行股票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3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37][3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39]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4亿股[41]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42] - 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43] - 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2日[4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45] 保荐人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人自营业务持有发行人46,977股股份,持有发行人关联方宁德时代292,963股股份、湘潭电化54,100股股份[5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人通过资产管理业务持有发行人4,522,669股股份,持有发行人关联方宁德时代276,427股股份[5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人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14,800股股份,持有发行人关联方宁德时代35,900股股份、湘潭电化82,700股股份[57] 发行审议情况 -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2] -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2] -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62] -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62] -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6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62] 募集资金投向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63] 其他 - 募投项目实施受技术、人员、政策等多因素影响,存在建设进度、业绩、产能消化等风险[23][24][25] - 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盐正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64] - 保荐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65] - 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69] - 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湖南裕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人并承担相应责任[69]
磷酸铁锂发起涨价反攻潮
鑫椤锂电· 2025-04-22 15:15
行业涨价趋势 - 2025年以来磷酸铁锂行业持续出现涨价反攻潮,多家企业采取不同形式挺价 [2] - 龙头企业A坚持挺价策略,即使出货量锐减40%仍不放弃,对小客户加工费涨至2万+ [2] - 龙头企业B生产高压实产品,价格持续坚挺,不担心大客户不同意涨价 [2] - 龙头企业C在4月份大客户需求量激增后坚决挺价,对中小客户暂缓供货 [2] - 龙头企业D通过要求客户增加客供量和放宽质量容忍度来减少亏损 [2] - 龙头企业E仅保留合资客户安全供应量,停止普通产品供货,专注高端产品 [2] 企业应对策略 - 中部企业F成功涨价并保证大客户出货量,停止对账期长、价格低客户的供货 [3] - 中部企业G因未成功涨价而减少供应量,转向产品升级以提高溢价 [3] - 中部企业H因涨价不及预期拒绝大客户的增量要求 [3] - 小企业I/J因集团控制亏损任务,即使有订单也不敢亏损接单 [3] 市场供需情况 - 磷酸铁锂涨价基础越来越坚实,除企业挺价外需求持续向好 [3] - 龙头电芯企业近期签订的大单反映压价困难,不得不接受涨价现实 [3] - 湖南裕能作为挺价急先锋,2025年4月18日确认普通和高端产品均有涨价 [2]
湖南裕能(301358) - 2025年4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4-21 08:48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 [2] - 参与单位包括华夏基金、建信基金等多家机构 [2] - 活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谭新乔、董事汪咏梅、证券事务代表何美萱 [2] 产品价格与市场影响 - 公司普通产品和高端产品均已涨价 [2] - 2024年锂离子电池对美出口业务占整体出货量比重小,美国关税政策变化对磷酸盐正极材料环节影响有限,今年一季度行业需求强劲,公司产品产销两旺 [2] 产品结构与产能规划 - 2024年公司新产品CN - 5系列、YN - 9系列和YN - 13系列在产品销量占比约22%,预计今年新产品出货量将进一步提升 [2] - 产能布局根据市场需求把握节奏,做好随时扩产前期准备,公司产能建设效率有优势 [3] 海外项目与矿山进展 - 公司看好西班牙项目前景,将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3] - 黄家坡磷矿预计今年下半年陆续出矿,达产后对利润有积极影响 [3] 研发情况 - 公司对磷酸锰铁锂材料研发多年,纯用及混用方案获客户高度认可 [3] - 公司在固态电池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研发上进展顺利 [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9 06:4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5]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15:00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新乔主持,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7名,代表股份222,426,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28%,其中中小投资者344名,代表股份91,794,610股,占12.1221% [2]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30,633,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09% [3]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2名,代表股份91,793,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18% [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5]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222,04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2%;反对357,300股,占0.1606%;弃权20,300股,占0.0091% [5]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222,04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0%;反对357,800股,占0.1609%;弃权22,500股,占0.0101% [6]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222,04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0%;反对357,800股,占0.1609%;弃权22,500股,占0.0101% [7]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222,04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8%;反对358,500股,占0.1612%;弃权17,800股,占0.0080% [8]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41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358,500股,占0.3905%;弃权17,800股,占0.0194% [8]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222,053,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6%;反对349,800股,占0.1573%;弃权22,600股,占0.0102% [9]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218,96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37%;反对3,284,540股,占1.4767%;弃权177,100股,占0.0796% [10] - 中小投资者同意88,33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89%;反对3,284,540股,占3.5781%;弃权177,100股,占0.1929% [1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221,874,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9%;反对382,600股,占0.1720%;弃权169,200股,占0.0761% [11]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4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9%;反对382,600股,占0.4168%;弃权169,200股,占0.1843% [12]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221,877,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382,000股,占0.1717%;弃权167,000股,占0.0751% [12]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4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9%;反对382,000股,占0.4161%;弃权167,000股,占0.1819% [12]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91,26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2%;反对351,200股,占0.3826%;弃权179,200股,占0.1952% [13]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6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2%;反对351,200股,占0.3826%;弃权179,200股,占0.1952% [13] - 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3]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215,69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18%;反对6,558,496股,占2.9486%;弃权177,000股,占0.0796% [14]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同意221,84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0%;反对405,586股,占0.1823%;弃权177,200股,占0.0797% [15]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1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1%;反对405,586股,占0.4418%;弃权177,200股,占0.1930% [15]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同意221,898,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8%;反对352,700股,占0.1586%;弃权175,000股,占0.0787% [16]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6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1%;反对352,700股,占0.3842%;弃权175,000股,占0.1906% [16]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同意91,24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4%;反对372,100股,占0.4054%;弃权176,500股,占0.1923% [18] - 中小投资者同意91,24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4%;反对372,100股,占0.4054%;弃权176,500股,占0.1923% [18] - 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8]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18] 备查文件 -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9]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