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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有啥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5:51
我国职业资格分类与管理 - 我国职业资格按性质分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2][3] - 准入类职业资格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立依据 实行准入管理 必须持证上岗 [4][8] -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 技术技能要求高 不与就业创业挂钩 [5] 准入类与水平评价类证书区别 - 准入类证书是从事相关业务的必要前提 需注册登记 [4] - 水平评价类证书仅作为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5] -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目录之外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目录内除准入类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7] 证书挂靠与新职业从业要求 - 证书挂靠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个人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证书被撤销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8] -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转为社会化认定 此前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 [9] - 对于近年发布的新职业 在未按规定纳入目录前 从业不是必须考取相应证书 [9]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 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时 可以同时享受两项优惠 [18][19] - 政策规定不得叠加享受的优惠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优惠 [19] - 举例说明 一家从业人数80人 资产总额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的企业 在发生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100万元时 可同时适用两项优惠 [20]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注意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5:50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不适用行业 - 政策明确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 - 上述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目前最新版本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7)》 [3]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 -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与管理要求 -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7] -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7] -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4][15]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6]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客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求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20]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20]
@纳税人缴费人 年初需关注纳税缴费信用这些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5:49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 税务机关原则上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经营主体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2]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 [3] - 因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评价的,可在纳入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状况确定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 [3] 信用修复机制 - 轻微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修复100%扣分分值 [4] - 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性综合计算修复加分 [4] - 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可逐月修复其扣分分值 [5] - 细化了直接判D指标修复条件,信用修复“等待”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3档 [5] - 信用修复的前提是经营主体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并在提交修复申请表时做出承诺 [6] -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先进行信用复评后再申请信用修复,申请信用修复后,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对同年度评价结果的复评申请 [6] 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 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 [6] - 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6] - 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用量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按需开具数电发票 [6] - 连续3年评为A级的,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 [6] -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6] 对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 - 对直接责任人员在经营主体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8] - 结合风险评估情况,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数电发票额度,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领新、严格限量供应 [8] -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信用监管 [8] - 除特定情况外,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D级评价保留至第2年,第3年不得评为A级,因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次年评价时加扣11分 [9] - 依法依规将D级评价结果提供相关部门,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9] 印花税申报缴纳常见风险点 - 并非所有合同都需缴纳印花税,应税合同仅限于《印花税税率表》明确列明的11类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18] - 未签订正式合同也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0][21][22] - 计税依据不准确,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5] - 合同未列明金额仍需缴纳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6] - 当期没有应税行为也需注意申报周期,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27][28]
个体工商户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其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 - 收入总额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取得的货币与非货币形式收入 具体涵盖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 [2] - 其他收入范围包括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2] 月度纳税申报时间与税种 - 每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 同时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也需在此期间完成申报 [7]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 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来完成缴纳 [11][12] 电子税务局功能与操作指引 -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全面的税费申报及缴纳功能模块 包括财产和行为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综合申报等 [13] - 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其APP办理业务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 可通过征纳互动功能选择“悦悦”人工服务进行远程问办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9] - 远程问办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 选择“人工”后联系座席在线提交资料办理 [20] - 完成实名认证后 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服务 [21]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14][15] - 表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行次需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16]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一般纳税人登记、两项以上不同业务税率的确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适用规则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情形 仅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10] - 除上述限定情形外 凡企业符合各项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 可以同时享受 [10] 优惠政策叠加适用案例分析 - 案例公司甲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研发与生产 年度从业人数80人 资产总额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 [11] - 甲公司当年发生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100万元 相关凭证完整 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 [11] - 甲公司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 可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额减免优惠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12]
这笔钱能退!五步搞定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 2023 〕 48 号)规定, 代 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 每年3月31日前 ,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 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七条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 自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退付手续费核对 "模块申请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 扣缴手续费退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下同) 二 点击左侧菜单 "退付手续费核对" ,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 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我知道了】,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一 三 勾选单户核对清册,点击 【下一步】 。 | 四 | | --- |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查看申请退付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点击 【申请退库】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 ...
2025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要点梳理,看这里及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办理时间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办理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 - 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 [21][22] 需办理汇算的纳税人 - 需办理汇算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3] - 上述纳税人需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 [3] - 需申报的情形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4][5][21] 经营所得内容 - 经营所得主要包括四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所得;个人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个人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4][5][21] 税款计算方式 -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6] - 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8] - 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元;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元;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元 [8]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其中一处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但不得重复申报 [8]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若无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25] 汇算申报地点与报表 -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9] - 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分别向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填报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9][27] - 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从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需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 [23] 办理与申报渠道 - 办理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 [11]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仅受理B表申报,无法受理C表 [17] - 其他渠道还包括个税App和办税服务厅 [28] 具体申报操作流程 - Web端操作: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进入申报,根据是否有多个经营所得选择是否申报【经营所得(C表)】 [12] -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若发现错误,可通过【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修正或作废 [15] - 扣缴端操作:下载软件后,登录进入“经营所得”模块,点击【年度汇缴申报】填写报表并提交 [17]
【操作指引】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进入办理流程 [2] - 若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系统会提示超标,纳税人可选择【我知晓,现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进入功能 [2] - 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特征和历史涉税行为,确定其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标准,并确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若未超过小规模标准但存在未申报的增值税,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可选择先去申报或继续办理登记 [2] - 若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或信用社首次办理登记,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系统根据超标信息和纳税期限,自动匹配确认式或补录式办理模式 [3]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带出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进行确认,预览表单后点击【一键登记】完成 [3]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若未超标或已超标且能明确超标月份,系统预填生效日期等信息由纳税人确认;若已超标但不能明确超标月份,则需纳税人逐月拆分销售额以确认生效之日 [4] - 补录信息完成后,可预览申请表,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登记 [4]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 -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1] - 前述其他收入包括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1]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可抵扣进项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服务 [13]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15]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铁路电子客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7]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用于抵扣,其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18] - 申报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扣税凭证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允许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 [18]
【政策解读】土地增值税征管口径要点锁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土地增值税预征与清算 -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为预收款,需扣除增值税额后计算,例如某项目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计征依据为10900÷(1+9%)=10000万元,按1.5%预征率计算预征税额为150万元 [2] -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2] - 纳税人在预征申报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后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期间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应在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按尾盘销售方式统一申报土地增值税 [2]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 纳税人在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范围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的实际建造支出,可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予以扣除 [2] - 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按规定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可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2] - 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视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2]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相关服务 [13][14]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5]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有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之后则需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16][17]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按原有规定执行,之后需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20]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汇总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20] 个体工商户计税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 -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涵盖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10]
旅客运输服务抵扣申报,三大避坑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政策要点 - 抵扣服务范围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2] - 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3][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4]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执行[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规范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 -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6] - 申报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6] - 申报抵扣的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均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6]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行次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18] -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行次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20] 印花税申报缴纳规定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16]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进行“印花税”的申报缴纳[16][17]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与征期安排 -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在线联系征纳互动座席远程办理[21][22][23] - 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为每月1日至20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车船税代收代缴[13] -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为每月1日至25日[13] - 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期限为1月1日至31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