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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建(0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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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3 16:40
股份与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9,262,436,000股,股本9,262,436,000元[1] - 截至2025年11月底,A股法定/注册股份32,428,727,636股,股本32,428,727,636元[1] - 2025年11月,H股和A股法定/注册股份及股本无增减[1] - 本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41,691,163,636元[1] 已发行股份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已发行股份9,262,436,000股,库存股0[2] - 截至2025年11月底,A股已发行股份32,428,727,636股,库存股0[2] - 2025年11月,H股和A股已发行股份及库存股无增减[2] 其他情况 - 股份期权和香港预托证券相关资料不适用[3][4]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03:27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1][14][19] - 本次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19] - 撤销监事会后,将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有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2][19] 相关制度修订与调整 - 同步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制度待新《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5][7] -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撤销监督委员会,并将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修订其工作细则 [9]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董事会决议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决议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8][10][12][16] 后续安排 - 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20] - 公司计划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1]
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12-02 22: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1月26日发通知,12月2日现场召开[6] - 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3名,由吴道专主持[6]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有关事项议案,3票同意[6]
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2025-12-02 22:33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8名董事均参与表决[6]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均8票同意通过[6][7][8][10] 后续安排 - 部分议案待《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或发布[7][8] - 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三类股东大会[10]
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关於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之公告
2025-12-02 22:30
股权结构 - 2015年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8,420,396,364股,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委托出售842,039,636股,H股合计9,262,436,000股[9] - 2015年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30,020,396,364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20,757,960,364股,H股股东持有9,262,436,000股[9] - 2021年公司经核准公开发行11,670,767,272股A股[9] - 2021年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8%;H股9,262,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22%[9]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2月2日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批准,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4] - 因撤销监事会,董事会将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统筹整合监事会职责[5] - 公司章程等建议修订及撤销监事会须待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10]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 - 2706室,邮编100022[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91,163,636元[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要求数额的2/3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1/3,外部董事多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1/2[87] - 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87] -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87][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9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最多不得超过6年[100]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0]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02]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2025-12-02 1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实际人数三分之一,外部董事多于二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 临时会议无特殊情况提前五日送达书面通知[6] -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单独开会一次[6] 参会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9]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会议形式 - 定期会议现场举行,临时会议原则现场,紧急时可用其他形式[10] 审议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重大分歧,事项暂缓上会[13] - 同一议案缓议不超两次[14] - 议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6] 会议记录 - 非现场会议结束三日内整理记录形成决议,董事三日内签字送交秘书[18] - 董事对记录和决议有意见,三日内书面送交秘书[21] 档案保管 - 会议档案保管期限十年[21] 经费预算 - 董事会经费年度预算由秘书负责,经批准列入公司年度经费开支预算[23] 规则生效 - 规则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26]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2025年修订)
2025-12-02 19: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提议,需在10个交易日或10日内书面反馈[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5]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议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 股东会通知相关 -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相关资料[8]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8] 股东会表决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且选两名以上董监,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8]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权表决通过[20] - 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23]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2025-12-02 19: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主持与登记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主持[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违反规定或限制表决等情况的股份不计入[25]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有表决权限制[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26] - 特定情况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 普通和特别决议事项授权有表决要求[38] - 会议提案未通过等情况董事会应作特别提示[36] - 本规则生效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1]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2025年修订)
2025-12-02 1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三分之一,外部董事人数应多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二分之一[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 - 临时会议一般提前五日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7]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议案表决[8] - 表决一人一票,同意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多投一票[8] - 部分情况事项应暂缓上会,缓议次数不超两次[8][9] - 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规定[9] 条款调整 - 第十八条原条款内容调整为第二十四条[8] - 第十九条原条款内容调整为第二十五条[8] - 第二十条原条款内容调整为第二十六条[8] - 第二十八条调整为第三十四条[10] - 第二十九条调整为第三十五条[10] - 第三十条调整为第三十六条[10] - 第三十一条调整为第三十七条[10] - 第三十三条调整为第三十八条[10] - 第三十四条调整为第三十九条[10] - 第三十六条调整为第四十条[10] - 第三十七条调整为第四十一条[11] - 第三十八条调整为第四十二条[11] - 第三十九条调整为第四十三条[11] 其他规定 - 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有意见应三日内送交秘书[12] - 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12] - 设立董事会经费,列入公司年度经费开支预算[12] - 经费支出由董事长或授权秘书审批[13] - 规则依《公司章程》制定,生效后原规则失效[13]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13]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02 19:46
会议情况 - 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 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1][2] 组织架构调整 - 拟撤销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免除监事职务[2] 后续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2] - 修订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