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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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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7][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半数应说明并披露[16]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9]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电子通信等方式[20]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公司拟中期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半年报、季报可不审计[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9][30] - 董事会秘书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决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39]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23]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担保规模限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8] - 公司、任一控股子公司担保总规模不超过本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8] - C类不存在特定情形的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15] - D类控股子公司存在特定情形时,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已实际提供的担保[15] 特殊担保审批 - 超出担保企业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10%的企业融资担保规模不得比上年增加[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反担保要求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17][18] - 具有全资子公司、建设期子公司竣工前等情形可免除反担保[19] 部门职责 - 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修订完善制度、编制计划等担保管理职责[22] - 证券部(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合同合法性等职责[22][23] - 审计部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包括决策程序、计划执行情况等[24]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需按时上报年度担保额度需求计划等相关计划[24][26] - 控股子公司申请公司担保需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并提供材料[27][28] - 控股子公司应在签订担保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报送拟签订合同[29] - 控股子公司在主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担保合同及主合同复印件备案[29] - 担保合同签订后30日内,控股子公司协调办理反担保手续并签订反担保合同[2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分别披露[32] - 公司按月披露担保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及时披露担保额度外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32] 档案与责任 - 担保业务档案包括担保台账、计划及审批文件等资料[34] - 未按办法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致公司损失,将追究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移交相关机关处理[37]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旧办法废止[39] 担保数据 - 截至****年**月末,北方稀土向某公司提供有效担保余额**万元[40] - ****年,某公司需北方稀土提供担保额度**万元[42] - 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自签银行承兑汇票**万元,期限**个月,需北方稀土担保**万元[47]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可书面委托,独董委托独董[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电子通信表决[20]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17] 文件管理 - 会议资料等文件由证券部保存至少十年[17] - 会议决议书面报送董事会[17]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废止[19]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不得担任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5]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罚不得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专门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财务报告披露等提交董事会审议[20]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高的股东[33] 其他 - 因辞职或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4]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14]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两名委员委托[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电子通信表决[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9] - 董事薪酬政策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实施;高管薪酬政策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9] - 考核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送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相关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召开程序等需遵循规定,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7] - 会议制作记录,委员签名,监管机构要求时提供记录[17] - 会议相关文件由证券部保存归档至少十年[17] - 会议决议书面报送董事会[17]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17]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查、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和 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 ...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4] - 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8]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资格审查并提建议[12] 规则说明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北方稀土: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9:32
截至发稿,北方稀土市值为1677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白金信用卡权益大缩水:贵宾厅限次、酒店减量⋯⋯银行吐槽没赚头,"羊 毛党"薅了个寂寞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北方稀土(SH 600111,收盘价:46.4元)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2025年 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北方稀土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73.61%,商业占比21.39%,环保板块占比 4.51%,其他业务占比0.49%。 ...
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经理层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规则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体系,明 确公司经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理层履职行为,提高议事能力和决 策效率,保证公司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优化公司治理, 促进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接 受董事会的监督,行使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首席合规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其他经理层成员对总经理 负责。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相同,为三年,任期届 满,经董事会聘任,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层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 出辞任。有关经理层成员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 动合同规定。 公司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 该聘任无效。经理层成员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