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6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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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21:3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1]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可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4] 决策流程 - 评审小组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报备案[3]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3]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6]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21:3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聘连任[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非临时会议材料需提前1天呈送参会人员[13] 责任与考核 - 总经理违规造成损害负相应责任[18] - 薪酬考核委制定考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奖惩董事会定[18] - 总经理离任由上级审计机关审计[18] 细则说明 - 细则由公司及董事会办公室解释,自批准生效,旧版废止[20][21] - 细则与法律不一致以法律为准,未尽按法律和章程执行[19][21]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1:3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提案与提名 - 股东会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出的提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董事会秘书[13] 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10]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7]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7]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需在股东会召开三日前书面披露关联关系,未按程序操作,股东会有权撤销关联事项决议(善意第三人情况除外)[2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需依规披露征集公告和文件,不得有偿征集[2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公司董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 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拟选董事人数[24] - 董事候选人当选需获得不低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半数的同意票[25]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会记名投票[28]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33] - 原《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文件编号:YMZ202401004 2024版)自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废止[34]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1 21:34
股本情况 - 1996年12月18日首次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1997年1月23日1350万股上市,7月23日150万股职工股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9,923,600元[3] - 经多次股本变动,2004年总股本为12622.5万股,2011年为40022.5万股,2013年为494,961,800股,2014年转增后为989,923,600股,2023年为1,109,923,600股[7][9]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1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公司拒查应15日内书面答复[1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等对相关人员诉讼[19]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代表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案,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33][34] 董事会相关 - 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0] - 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7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106][10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披露年报等[103][104]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程序[111][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6][117]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8-21 21:34
董事会授权 - 授权总经理决策低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5][6] - 授权董事长对管理体系建设及变革方案决策[5] 授权规则 - 法定及需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4] - 按“三重一大”决策,需党委前置则开党委会[6] - 授权不免责,动态管理可变更范围[7] 责任界定 - 不适宜授权董事会担责[8] - 越权致损授权对象担责[9]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21:34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1.3 本实施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 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1.4 适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健全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 人员组成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 ...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1:3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委托需书面且载明相关内容[10]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弃权[14] - 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视为弃权[14]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半数董事赞成[15]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暂缓表决[17] 会议其他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6] - 董事会秘书可在闭会后24小时内制作决议书面正式文本[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表决票数等内容[20]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委托出席亦同[13]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21:3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6] - 半年度出现三种情形之一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利润总额等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6] 即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9][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1] 业绩快报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5]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需按规定处理[18] 报告差错处理 - 公司因已披露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等需按规定更正及披露[19] 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3]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多项职责[26]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工作履行多项职责[27]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编制情况[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30][31][32] 子公司事项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需向公司报告并按规定披露[37] 信息错误处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8] 保密措施 - 公司需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39]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存期限至少10年[40] 指定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变更需报告[41] 责任承担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失职或违规需承担相应责任[44] 制度废止 - 本制度生效后原《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45]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21:3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强化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阅公司财 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及公司内、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并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1.3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1.4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2 ...
云煤能源(600792)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1 21:3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1]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2]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会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独立董事代为主持[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4]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应回避,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