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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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含信用账户融资融券持仓 [2]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任职变动、离任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更新 [5]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包含数量、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及原因,重大事项(如高送转)需同步披露减持关联性 [4][5] 股份转让限制规则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11] - 可转让数量计算基数为上一年末持股数,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25%,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2]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在任期内及离任6个月内仍需遵守25%年转让限制 [9]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在财报公告前15日(年报/半年报)或5日(季报/业绩预告)及重大事件敏感期内交易 [19] - 禁止上市后1年内、离职6个月内、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期或处罚未满6个月时转让股份 [20] - 严禁融券卖出或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10] 股份锁定与披露要求 - 离任后6个月内全部股份自动锁定,锁定期内仍享有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 [17][16] - 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需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动数量、价格及剩余持股 [22] - 董事会秘书需季度检查持股披露合规性,违规行为需向监管机构报告 [26]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导致公司损失需赔偿,并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28][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2]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 员或者机构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工作。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确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本制度, 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即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 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 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结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公司拟对《河南明泰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二、本次具体修订的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度类型 审议批准机构 《明泰铝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明泰铝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 上述制度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21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1] - 提名刘杰、马星星、化新民、柴明科、邵三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赵引贵、周晓东、黄建中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引贵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刘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板带一分厂厂长、副总经理等职 [3] - 马星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负责昆山明泰铝业、泰鸿铝业(东莞)等子公司 [3] - 化新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3] - 柴明科:现任郑州明泰实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等公司总经理 [3] - 邵三勇: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政务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 [4]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赵引贵: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广田资本财务总监,兼任永泰能源等公司独立董事 [4] - 周晓东:应用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兼任郑州煤电等公司独立董事 [4] - 黄建中:河南臻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洛阳文旅数字基金投委会委员 [5]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10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5年5 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 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化新民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17 日 至2025 年 6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周晓东)
2025-05-30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2] - 无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等情况[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6年[3] - 具备会计专业副教授及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