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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6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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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03-27 23:16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3] - 2025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审阅费用380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与上期一致[17] 毕马威华振情况 - 2024年末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超300人[5] - 2023年业务收入超41亿元,审计业务超39亿元,证券服务业务超19亿元[5]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8家,收费约5.38亿元,同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6][7] - 职业保险赔偿限额和风险基金超2亿元,2023年债券案按2%-3%比例赔约270万元[8] 毕马威香港情况 - 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从业人员超2000人,近三年执业检查无重大影响事项[11]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黄小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13] -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10份[13] 议案表决 - 董事会会议11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20]
光大证券(601788) - 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3-27 23:16
业绩相关 - 毕马威华振于2025年3月27日对光大证券2024年度财报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资金往来数据 - 2024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613988756.72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064246477元,偿还额50556144.36元,年末余额550528483元[13] - 与光大永明人寿2024年初余额511209.43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474995.01元,年末余额138060.61元[10] - 与光大银行(其他应收款)2024年初余额1638659.52元,年度累计发生额2871541.44元,年末余额3460527.06元[10] - 与光大兴陇信托2024年初余额2919155.83元,年度累计发生额5686269.66元,年末余额1249601.45元[10] - 与光大资本投资2024年初余额799777773.64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023744653.35元,年末余额1298314666.70元[12] - 与上海光大资管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15049769.49元,年末余额2339.47元[12] - 与光大富尊投资(其他应收款)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1665774.49元,年末余额为0 [12] - 与光大发展投资2024年初余额713792044.90元,年度累计发生额344231.47元,年末余额163585928.57元[12] - 与中国光大证券国际2024年初余额6607497.01元,年度累计发生额8726666.00元,年末余额8726666.00元[12] - 光大易创网络科技其他应收款2024年初与年末余额均为4170294.89元[13] 业务信息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基金托管、投资管理、证券及期货经纪等业务[15] - 公司及子公司与持有5%及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重大交易已在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15] - 公司与5%及以上股份股东业务按监管要求开展,不属于关联方占用资金[15]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7 23:16
审计机构 - 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部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1] 审计情况 - 原聘任会计师对变更无异议,已出具2023年财报标准无保留意见[2] - 毕马威制定审计方案,覆盖重要业务及风险点[3] - 毕马威配备专属及专家团队,解决重大问题[4][5][6] - 毕马威实施复核程序,有完整质量管理体系[6] 责任义务 - 公司明确毕马威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义务[7] 评估结果 - 毕马威履职独立,将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9]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5-03-27 23:1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5.77亿元[9] - 2016年4月浸鑫基金优先级、中间级、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32亿、10亿、10亿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2.13亿元,账面价值5.41亿元[13] - 2024年末资产总计2929.5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2.85%[31] - 2024年末负债合计2237.3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6.71%[32]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692.2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6%[33] - 2024年末货币资金747.8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0.08%[31] - 2024年末融出资金428.4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6.47%[31]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771.6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43%[31] - 2024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134.0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47%[32] - 2024年末拆入资金155.9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1.62%[32] - 2024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66.8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2.02%[32] - 2024年末代理买卖证券款708.44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7.59%[32]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95.98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4.32%[39] - 2024年度营业总支出59.90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19.06%[39] - 2024年度营业利润36.09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37.17%[39] - 2024年度净利润30.86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28.25%[39]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8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28.40%[42] - 2024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30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44.34%[42] - 2024年度综合收益总额35.15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21.47%[4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58元/股,较2023年下降30.95%[42] - 2024年度营业收入81.43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8.08%[44] - 2024年度净利润22.63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9.90%[44]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82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33.50%[49]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3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57%[49]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2.69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00.95%[50] - 2024年度利息净收入16.03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35.21%[44] - 2024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84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0.45%[44] - 2024年度投资收益34.55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51.96%[44] - 2024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89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54.90%[47] - 2024年度综合收益总额26.53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4.80%[47] 法律诉讼 - 2018年10月至2024年5月浸鑫基金部分有限合伙人向光大浸辉或光大资本提起法律诉讼或启动仲裁程序[11] 审计事项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大证券金融工具含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估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8] - 光大证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融出资金等预期信用损失,其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20] 公司发展 - 2009年8月18日公开发行5.2亿股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64] - 2015年9月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数由34.18亿股A股增至39.06698839亿股A股,注册资本由34.18亿元增至39.06698839亿元[64] - 2016年8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完成H股首次公开发售,发售6.8亿股每股面值1元的新股[65] - 2016年9月19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发售2408.88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新股[6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注册资本为46.10787639亿元[66] 会计政策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69][70]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72]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部分子公司采用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报表时进行折算[74]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按公允价值计量[77][78] - 集团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产生的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也计入当期投资收益[82] - 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成本与应享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差额,及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价款与对应净资产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83]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支付存款及特定投资[84] - 集团收到外币投入资本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合[85] - 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时,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利润表收入和费用用交易发生日近似汇率[86] - 集团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等[87]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成为合同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88] - 集团通常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8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93] - 集团将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9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98] - 财务担保负债以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相关收益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9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100] - 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109]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04] -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105]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106] -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106] -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11] - 公司根据永续债合同条款及其经济实质,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114] - 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寿命为4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0.00%,年折旧率为2.50%[131] - 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40年,残值率为0.00%,年折旧率为2.50%[133] - 固定资产中电子通讯设备折旧年限为3 - 8年,残值率为0.00%,年折旧率为12.50% - 33.33%[133] - 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为3 - 8年,残值率为0.00% - 10.00%,年折旧率为11.25% - 33.33%[133] - 固定资产中运输设备折旧年限为5 - 25年,残值率为0.00% - 10.00%,年折旧率为3.60% - 20.00%[13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2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23] - 通过企业合并以外方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24] - 通过企业合并以外方式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24] -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125]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含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136] - 主要无形资产软件及其他摊销年限为3 - 10年,按直线法摊销[140]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44]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等多项资产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145] - 公司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149][150] - 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152] - 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基准和比例计算[154] -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在规定两者孰早日确认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55] -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复核账面价值并调整[157] -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参见附注五、11说明[158] - 公司按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170] - 公司每月按照不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其他风险准备金[170]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59] - 利息收入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162] - 其他收入在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163]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164]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在交易日确认为收入[164] - 承销收入于完成承销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165] - 保荐收入在履行履约义务过程中或完成时点确认收入[165] - 咨询服务业务收入在履行履约义务过程中或完成时点确认收入[166] - 公司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81] - 融资租赁下,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182] -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183] - 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出资金和融出证券[18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款项入账,买卖差价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为利息收入[1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收到款项入账,买卖差价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为利息支出[190]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2] - 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到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确认为负债[193] -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194] - 公司估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估值技术[194] -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关联方[195] - 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确定报告分部[196] - 编制分部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集团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在重大方面一致[196] - 公司管理层编制财报时需运用估计和假设,实际情况可能与估计不同[197] - 除部分资产折旧、摊销及减值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会计估计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确认等[198] - 公司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的重要判断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权判断等[199] - 公司2024年度执行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199] - 规定及指引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199] - 解释第17号规定公司划分负债流动性仅考虑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200] - 对于交易对手方选择交付自身权益工具清偿的负债,选择权分类影响负债流动性划分[200]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27 23:16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4][5][3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2] 制度建设 - 2024年投行系统新增及修订制度规程30余项[14] - 2024年自营业务部门新增及修订发布制度30余项[15] - 2024年资管子公司新增及修订制度20余项[16] - 2024年期货子公司修订制度84项、新建制度14项、废止制度6项[17] - 2024年公司优化融资融券业务内控管理体系,修订两项制度[18] 管理优化 -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完善授权体系和决策机制[12] - 公司加强关键领域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13] - 公司持续优化投资银行业务“三道防线”内控管理体系[14] - 公司制订和修订多项制度优化财富管理业务人员队伍和业务管理[19] - 2024年公司完善金融创新业务制度,加强授权和风险合规管理[20] - 2024年海外业务子公司完善“三重一大”管控机制,深化治理流程[21] - 2024年公司优化子公司管理,构建垂直化、穿透式管控机制[22] - 公司强化财务管理,在多方面提升管理水平[25] - 公司从多维度加强反洗钱管理,优化系统并开展培训宣传[26]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潜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1%[2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润潜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利润错报>营业利润的5%[2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产损失重大缺陷标准为损失>5000万[31] 缺陷整改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采取措施整改[33]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34]
悦安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9:12
文章核心观点 光大证券对悦安新材2024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为公司在多方面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未发现需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事项 [1][6][7]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保荐代表人为张磊、窦建元 [4]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与高管访谈等 [1] - 现场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多方面情况 [1] 现场检查事项逐项意见 -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完善制度,治理、内控和三会运作良好 [2] - 信息披露方面,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符合相关规定 [2][3] - 公司独立性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公司资产等独立,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3][5] - 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规定,2023年末IPO募投项目结项,资金使用完毕且项目运行正常 [5] - 关联交易等情况方面,决策权限和机制规范,履行必要程序和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 [5] - 经营状况方面,截至报告出具日,经营模式等未重大变化,场所运转良好 [6]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账户管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6] - 加强对监管机构法规政策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6]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 悦安新材积极提供资料,安排访谈和实地检查,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7]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5-03-26 17:32
融资相关 - 公司收到公开发行不超200亿公司债券注册批复[1] - 批复24个月内有效,可分期发行[1] - 公司将按要求办理发行及信披事宜[1]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5-03-26 17:30
债券发行 - 公司收到发行不超15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注册批复[1] - 批复24个月内有效,可分期发行[1] 后续安排 - 按要求及授权办理发行事宜[2]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3-20 17:30
报告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2] -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3月28日13:30 - 15:00召开[2][3][5] 会议信息 - 业绩说明会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及路演中平台[2][5] - 召开方式为视频结合网络互动[2][4][5]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8] - 2025年3月28日13:30 - 15:00可在线参与业绩说明会[6] 参会人员 - 董事长赵陵、总裁刘秋明等参加业绩说明会[5]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邮箱ebs@ebscn.com,电话021 - 22169914[9]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3月21日[11]
光大证券:多维发力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中国证券报· 2025-03-18 18:4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按照中央和光大集团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未来将继续贯彻国家战略贡献力量 [1][6] 拓宽投融资渠道 - 公司践行“五要五不”文化,发挥券商金融优势,通过多种方式为县域企业募资,助力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 [2] - 2024年先后助力河北省国营中捷友谊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乡村振兴相关债券,分别募资2.5亿、5亿、15亿元 [2][3] - 2024年服务实体企业融资规模872.2亿元,同比增长13.4%,承销乡村振兴及革命老区债券融资规模达24.67亿元 [3] - 子公司光大期货2024年开展78单“保险 + 期货”商业项目,保障农产品货值约13.2亿元,助力“三农”发展 [3] 实施人才支持计划 - 2024年公司利用专业优势,在四个定点帮扶地区举办专业培训,为创设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提供技术支持 [4] - 公司鼓励党支部联学联建,抽调党员骨干交流,多地分公司与帮扶地区开展活动并宣讲精神 [4] - 公司选派干部赴帮扶地区挂职,新田县已连续派出4任挂职干部推动项目落地 [4] - 2024年光大期货与30个乡村振兴地区结对,与25个基层党组织联建,组织55场培训,培训603人 [4] 强化精准帮扶举措 - 2024年公司完成700万元定向帮扶资金捐赠,支持新田县项目建设 [5] - 依托公益基金捐赠50万元开展帮扶行动,组织采购脱贫地区农特产品,2024年采购56.02万元,较2023年增长近2倍 [5] - 2016年以来在新田县实施122个帮扶项目,惠及40余万人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