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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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68801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殿生)
2025-04-30 00:37
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2次等[3]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等会议若干次[3] 资金与合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5] - 报告期内未发生并购重组[6] 公司治理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符合规定[7] - 公司及控股股东遵守承诺,信息披露合规[7] - 内部控制严格有效[8] 未来展望 - 2025年推动ESG体系建设,监督重大事项合规性[9]
绿的谐波(68801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恳)
2025-04-30 00:3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2次等[3] - 独立董事出席各类会议若干次[3] 财务相关 - 2024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5.00亿元[5] - 2024年以特定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50,601,650.40元[8] 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5] - 2024年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绿的谐波(68801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风明)
2025-04-30 00:37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 ...
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30 00:04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 董事李刚先生、陈殿生先生和吴应宇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陈恳先生、潘风明先生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刚先生、陈殿生先生和吴应宇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陈恳先 生、潘风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
绿的谐波(688017) -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30 0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绿 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 1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二、质量管理水平 首席合伙人:郭澳 人员信息:2024 年末,天衡会计 ...
绿的谐波(688017)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30 00:04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 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 召开日期 | |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况 | | 2024 | 年 4 | 1.关于公司 202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审议 | 不适用 | | 月 29 | 日 | 2.关于公司 2023 |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 | |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 | 4.关于 2023 |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 | | | 5.关于预计 2024 |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 6.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 | | | | 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 | | 7.关于公司 2023 |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8.关于公司 2023 ...
绿的谐波(688017)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30 00:04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绿的谐 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业务信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52,937.5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9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9,271.16 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 主要集中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
绿的谐波(688017) -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2025-04-30 00:04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钱月明先生、陈志华先生 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钱月明先生、陈志 华先生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及提名,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于忠礼 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1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其他情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 ...
绿的谐波(688017)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4-30 00:04
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维护苏州绿的谐波传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战略前景的信 心、长期价值的认可以及社会责任的担当,公司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提升经营效能、强化核心竞争力、优化治理结构,实现 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双赢。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创新,以技术突破驱动业绩增长 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持续研发投入是企业保持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途径。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研发创新机制,包括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 为研发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并将围绕行业前沿技术领域,持续迭代谐波减 速器产品,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制、新技术开发、新工艺导入,提升产品质量和性 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将丰富公司产品线,突破技术壁垒,研制自主可控的 行星滚柱丝杠及一体化直线伺服关节;并研发新一代机电、电液一体化产品,为 丰富、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 开拓能力提供技术保障。 1、紧跟不同产业需求,优化迭代新一代谐波减速器 谐波减速器向轻量化、小型化、高传动比、高扭矩密度的发展趋势越来越 ...
绿的谐波(68801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00:04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