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6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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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股份(688110) -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6 20:34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主体合称"转让方")保证向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 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2.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267,492股。 1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芯科创")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东方恒信、东芯科创自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因询价转让 导致持股情况变动(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东芯股份(688110)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10-16 20:3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芯股份 股票代码:68811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
东芯股份(688110) - 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2025-10-16 20:33
激励计划授予 - 2025年10月16日为股票增值权授予日,授予7名激励对象32.40万份[4][18] - 授予的32.40万份约占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07%[5] - 行权价格为82.05元/股[11] 时间节点 -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议案[4] -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6] - 2025年10月11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6] - 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6] - 2025年10月17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6] 行权安排 - 有效期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12] - 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且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12]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40%,时间为授予完成之日起12 - 24个月[16]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0%,时间为授予完成之日起24 - 36个月[16] -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0%,时间为授予完成之日起36 - 48个月[16]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部分董事、高管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权益[19] - 等待期按负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应付职工薪酬”[22] - 可行权日后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2] - 行权日按实际支付数额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和“银行存款”[22] -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规定[23]
东芯股份(6881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5-10-16 20:33
激励计划人员规定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3] -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激励对象名单[5]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10月1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5] - 以82.05元/股向141人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5] - 向7人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5]
东芯股份(68811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10-16 20:33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 情况如下表: | 序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万股) | 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一、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1 | 陈慧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90 | 4.33% | 0.01% | | 2 | 陈纬荣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90 | 4.33% | 0.01% | | 3 HYUNGSANG | LEE | 韩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90 | 1.00% | 0.002%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人) | | 81.28 | 90.33% | 0.18% | | | (138 | | | | | | | | | 合 ...
东芯股份(688110)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16 20:33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10月16日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2.05元/股[3][17] - 授予数量约占公司2025年股本总额的0.20%[4] - 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 时间节点 -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5] -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 归属情况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1]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13] - 归属日须在有效期内交易日,且不得在特定期间内归属[11] 激励对象分配 - 核心技术人员陈慧、陈纬荣各获授3.90万股,占授予总量4.33%,占股本总额0.01%;LEE HYUNGSANG获授0.9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占股本总额0.002%[14] - 其他138人获授81.28万股,占授予总量90.33%,占股本总额0.18%[14] 费用测算 - 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公允价值,2025年10月16日测算标的股价106.79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2.9999%、16.8608%、15.6766%,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0%[19] - 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2598.08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335.68万元、1427.79万元、603.43万元、231.19万元[22] 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5]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16][17] - 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18]
东芯股份(68811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10-16 20:33
激励计划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 - 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1] 股票自查 - 自查期为2025年3月30日至9月29日,3名非董高核查对象有股票买卖行为[2][4] - 核查对象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其他核查对象无买卖行为[4] 保密情况 - 策划激励计划限定人员范围,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内幕信息问题[5]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7]
东芯股份(688110)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10-16 20:32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 0755-88286488 传真: 0755-88286499 邮编: 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德恒 06F20250547-0004 号 致: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芯股份")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东芯股份(68811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16 20:32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证券代码:68811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2 1. 上市公司、公司、东芯股份:指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
东芯股份(688110)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10-16 20:3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等多场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9][10] - 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等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9][10] 激励计划 - 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13] - 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82.05元/股[18][19] - 授予条件已成就,事项合规且获必要批准授权[17][19][20] 信息披露 - 2025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0月11日披露情况说明[9] - 2025年10月17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无违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