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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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城雄)
2026-03-23 19:0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5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7次,现场出席7次,通讯参加10次,无委托和缺席[2] - 应参加股东大会9次,实际出席9次[2] -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17项议案[3][4] -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1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5] - 出席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5年现场工作共计二十八天[12] 公司会议决策 - 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15] - 2025年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16] - 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16] - 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7][18] - 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19] 独立董事监督与审核 - 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进行监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9] - 核查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11] - 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未来展望 - 2026年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3]
国城矿业(0006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3-23 19:0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决定与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 绩效薪酬占比 -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6] 绩效评价与薪酬支付 -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8] -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以绩效评价为依据[8]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10] 薪酬相关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2]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2] - 特定情况可减发或不发薪酬[14] - 财务重述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19]
国城矿业(000688)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学锋)
2026-03-23 19:01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5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7次,现场出席7次,通讯参加10次,委托和缺席均为0[2] - 2025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股东大会9次,实际出席9次[2] - 2025年独立董事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17项议案[3][6] - 2025年独立董事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3项议案[4] - 2025年独立董事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1项议案[5] - 2025年独立董事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16项议案[7]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 - 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26天[14] 公司决策事项 - 2025年2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16] - 2025年公司审议通过多项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17]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18] -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议案,已获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19] - 2025年3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 其他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11] -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沟通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12] - 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占用资金行为[13] - 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2]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与公司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提出建议[23] -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严格履职,2026年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4]
国城矿业(000688) - 公司章程(草案)
2026-03-23 19:01
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8年10月首次发行1492.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12月新增发行2000万股[9] - 公司于1997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85,067,706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85,067,706股,均为普通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0]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30]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4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4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4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60][6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7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7][8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9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 - 2人[12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2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12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3]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职[10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3] 交易与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5] -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交易由总裁审批[126] - 未达到章程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9] - 除关联担保外,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31] - 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由股东会审批[133] - 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未超30%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由董事会审批[133] - 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由总裁审批[133]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等3种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0] -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每股收益大于0.05元时,公司每年应分配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金额[184]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4]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应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18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8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8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86]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188]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3][19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9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96][198]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99]
国城矿业(00068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6-03-23 19:00
转股与股本 - “国城转债”截至2025年12月11日累计转股67432259股[1] -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85067706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85067706元[1][2][3] 岗位调整 - 公司拟将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调整为总裁、副总裁岗位[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审批事项 - 股东会审批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事项[9][10] - 股东会审批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10][12][13] - 董事会审批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未超30%的融资综合授信业务[12][1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13] 总裁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5]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15] -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5] 副总裁聘任 -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16]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16]
国城矿业(000688)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6-03-23 19:0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7次会议[2] -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会9次[7] - 2025年召开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七、八次)[9] 会议审议事项 - 多次审议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2][3][4] - 审议2024年度多项报告、薪酬议案等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 审议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3][4] -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等多项议案[4][5] - 审议提前赎回“国城转债”议案[6] - 审议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6] 未来展望 - 2026年公司董事会重点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治理制度与结构[25] - 2026年公司董事会夯实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6][27] - 2026年公司董事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28]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产业,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履行社会责任[29] - 公司董事会发挥核心作用,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风险防控体系[29]
国城矿业(000688)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6-03-23 19:00
内部控制范围与原则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73.77%,营业收入占49.19%[4]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涵盖主要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4]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6] - 公司内部监督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实施[10] - 公司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推行关键业绩考核指标[12] -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价值观和团队精神[14] 风险识别与控制 - 公司从五方面识别内外部风险,采用策略控制风险[1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并分解下达实施[16]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并提名经理等人选[17] - 公司强化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控制[18] 内部控制措施 - 公司建立各业务流程不相容职务表并实施分离措施[20] - 公司通过信息化平台加强授权审批控制[21] -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办法推行计划和绩效考核机制[22] - 公司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用友系统实现会计信息化处理[23]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资金营运全过程管控[26] - 公司完善采购业务流程相关管理制度并控制采购成本和风险[28] - 公司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并规范销售各环节流程[30]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审批会签流程,管控合同风险[32]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原则、权限、程序和披露标准[34] - 公司制定担保业务相关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管理,担保须逐笔上报审批[35] - 公司制定多项信息披露控制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36]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40]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利润总额的5%[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利润总额的3%[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内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资产总额的 1%[4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内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资产总额的 0.5%,<1%[4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内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资产总额的 0.5%[4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4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48] -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 个,为个别办公电脑后补交接手续[49] 其他 - 公司2025年度未发现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50]
国城矿业(000688)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6-03-23 19:0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2025年度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职,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法规要求[1] 董事会文件 - 董事会文件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2]
国城矿业(000688) -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6-03-23 19:00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954人[1] - 业务收入29.69亿元,2024年审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1] - 客户家数756家,审计收费7.35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1][5] 审计相关决策 - 2025年3、4月分别开会同意续聘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6] - 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开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并提交董事会[9] 审计评价 - 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内控有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尽责,有专业能力,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10]
国城矿业(00068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6-03-23 19:00
资金往来 - 2025年与国城集团往来累计发生金额含托管收入125万元、费用分摊26.63万元、应收费用380.78万元[2] - 天津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45306.37万元,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1473.04万元,利息183.28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46962.69万元[2] - 国城集团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62597.27万元,利息40.7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2638.06万元且已全部收回[2] 应收款项 -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股利20224.57万元,其他应收款含服务费收入30万元、借款29150.24万元[2] - 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股利36000万元[2] 各公司资金情况 - 凤阳县中都矿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009.85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70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709.85万元[2] - 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4375.24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65026.4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4137.34万元[2] - 内蒙古国城钛业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43454.87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5394.34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8849.21万元[3] - 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52614.25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0000万元,利息114.74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2728.99万元[3] 总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总计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64562.80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16091.45万元,利息338.81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80074.0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00918.99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