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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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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002129)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2 22:5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通讯召开[2] - 会议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3] - 审议通过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等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TCL中环(002129)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2 22:4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通讯召开,9位董事全参会[1] 审议事项 - 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2] - 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 - 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5][6] -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7] - 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8][10]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股本变动 - 2007年3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0000万股,4月20日上市[7] - 2008年4月3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360万股,6月2日上市[7] - 2008年6月26日总股本由386263687股增至482829608股[8] - 2011年6月2日总股本由482829608股增至724244412股[8] - 2012年10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4597233股,12月31日上市,总股本增至878841645股[9] - 2014年4月1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4912973股,9月16日上市,总股本增至1043754618股[9] - 2015年4月29日总股本由1043754618股增至2296260159股[9] - 2023年6月16日转增普通股808486403股,2021 - 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增加2895671股,总股本由3231733699股增至4043115773股[11][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43115773元[1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材料等制造、加工、销售等[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62663687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43115773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等[28]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34][35]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有金额和比例标准[44][45][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8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可收购、出售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115]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8]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投资审议批准 - 对外投资达6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8] - 同一类别交易累计达6种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 - CEO有权决定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10]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超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11] 项目管理 - 建设项目预算超初步设计概算5%需书面报告[15] 企业管理 - 向合资、合作企业派管理人员并考核评价[16] - 财资管理中心统一核算,对外投资权益法有调整规则[16] - 合资、合作企业每月报送报表,利润及时转入公司账户[20] 审计与档案 - 审计中心对投资项目定期或专项审计[21] - 投资项目档案归档并移交档案室归类标识[19] 其他 - 投资项目收回及转让按新增项目立项程序办理[17] - 对外投资项目期满或终止由战略投资中心办理[17]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2]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和问题[13]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4]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4] 内部审计计划与档案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21] - 审计终结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6]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 - 内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6] 内部审计监督与责任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28]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深交所[28] 违规处罚 - 公司及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29] - 拒绝隐匿等行为单位个人被处罚[29] - 内审人员舞弊等行为被处罚[3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5]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担保与股东会召开条件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开时间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3] 股东提案与投票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4]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等[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要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要作述职报告[22]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8][4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35] - 本规则与新规定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42]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监督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1]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3]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2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1]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设1名董事长[9]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1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1/2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7]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半数以上应为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召集人[1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12] 其他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1年内有效[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 董事会通过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拟就公告报送证券交易所[27]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是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0]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7] 委员产生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7][24][40][57] 任期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24] 实施细则修订 - 两个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4][21] 会议通知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32][66]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3日前须通知全体委员[48] 会议出席与决议 - 各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32][49][66] 会议记录保存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33][50][67] 委员会职责 -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2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3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61] 人员提名与审查 - 公司董事由有提名权利的人员或组织提出候选名单,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63] - 公司CEO、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3] - 公司除CEO、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CEO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4] 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9]
TCL中环(002129)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2: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9]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股票规则 - 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4]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4]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1] 减持与披露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6]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并公告[16] 信息管理与监督 - 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会秘书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披露情况、补救措施等[17] - 违反制度可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9] - 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触犯法规移交司法[19][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