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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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00245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公司设独立董事至少3名,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况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8] 决策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信息与沟通机制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就投资者问题核实[23]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重大复杂事项董事会审议前组织其参与论证[27]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原则上不迟于3日提供[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28] 意见发表与公告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应明确,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17] - 独立董事发表需公告意见,董事会秘书及时办理,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2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晶澳科技(00245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以书面或举手方式表决[13]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4]
晶澳科技(0024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8] 投资审批与报告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9]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股权需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非现金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9] 投资资金与操作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11]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11] 投资决策与监督 - 对外投资决策经过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阶段[1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6]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发生五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2] - 发生五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子公司通知与信息了解 - 全资、控股子公司作出对外投资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0]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23] 制度相关 - 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3] - 出现四种行为造成公司投资损失将追究责任[2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晶澳科技(0024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H股含中期业绩公告等[8] - A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季度1个月[9] - H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3个月[10] - H股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2个月[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季度一般无须审[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17]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26] - 与关联人成交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2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应披露[30]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披露[3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31] 报告编制与审批 - 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临时报告由董秘办编制,董事长签发,董秘负责披露[33]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35] - 各部门负责人应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35] - 董秘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核后公开披露[36] 信息披露检查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67] - 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70] 资料保存 - 证券事务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77][78] 股份交易限制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情形不得买卖公司股份[58]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有时间限制及报告要求[62]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履行相关义务[64]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71]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8]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8]
晶澳科技(0024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以上等情形的股东[3]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建立长效机制[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6]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晶澳科技(00245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5] - 向特定外部报送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 报送需填写备案表并经审批[5]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提示保密并签承诺函[6] 后续管理 - 报送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存档[7] - 妥善保管保密材料,期限十年[7] - 违规使用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 制度生效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1][13]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17日[14]
晶澳科技(0024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45、47、49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
晶澳科技(0024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适用对象与薪酬定义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年度薪酬指董事、高管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3] 考核与薪酬确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管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水平[5] - 先由总经理提考核意见,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9] 其他规定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兼职按最高职务计算[1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晶澳科技(0024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经选举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生效 - 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和高管人选等[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 工作细则生效后原细则失效[16] 工作安排 - 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晶澳科技(0024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20:31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报告制度 - 涉100万以上到期债务未清偿诉讼,总经理应报董事会[9] - 签署500万以上生产经营重大合同,总经理应报董事会[9] - 总经理工作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和月度报告并按时提交[1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月度例会每月5日前、周例会每周一召开[12] 财务制度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制度,重要财务支出需审批[13] - 对控股子公司借款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13] 项目制度 - 公司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4] 考核奖惩 - 考核总经理指标含财务和战略目标达成情况[20] - 任职成绩显著,奖励办法由董事会决议确定[20] 离任审计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等情况可进行离任审计[20] 责任追究 - 工作失职致公司重大损失,视情况处罚,犯罪依法追责[20] 细则说明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