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巨人网络(002558)
icon
搜索文档
巨人网络(002558) -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7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3475061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34750611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4]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联席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1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132] 信息披露与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4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5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8]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60]
巨人网络(0025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召开提议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5]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权登记 -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候选人议案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议案[27]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优先股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分类表决[31] - 修改优先股相关章程、减资超10%等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出席规定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32][34] - 出席会议人员凭证存在伪造等情况,出席资格无效[34] 股东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登记终止[32] 列席与质询 - 股东会要求时,董事、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33] 会议宣布 - 因人员未到场、会场条件等事由,主持人可在预定时间之后宣布开会[3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4]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权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 累积投票表决权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5]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48] 弃权规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4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50] 出席人数与股份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3]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2] 决议无效与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2][63] 董事会授权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63] 停牌与责令改正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6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66] 履职处罚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不符规定,情节严重或不改,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68]
巨人网络(0025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8: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提前10日书面通知[2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免除通知时限[21][24] - 董事会换届后的首次会议可于换届当日召开,不受通知限制[2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7]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13]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3] 履职与决策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1]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一人一票[32]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2] - 对外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8] - 关联交易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9] 人员聘任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财务负责人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44]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28][2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30] - 董事会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3] - 重大事项经职能部门等研究后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评估[45] - 关联交易审议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46] - 其他重大事项审议按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47] - 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50]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8] -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保存10年[39][40]
巨人网络(0025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7 18: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24]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担保等部分情形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可决定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2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2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独立董事要求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必要时可要求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6]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10]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增资、减资等以相应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7]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已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每年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32]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或有对价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6]
巨人网络(002558) - 捐赠管理制度
2025-11-17 18:46
捐赠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捐赠相关规定 - 对外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9] - 捐赠受益人应为特定对象,不得向特定关联方捐赠[9]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部分不得用于捐赠[13] 捐赠额度限制 - 每年捐赠额度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15] -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连续12个月内捐赠累计超2%需董事会审议[15] 捐赠审批流程 - 对外捐赠需经办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审核、财务分析后按规定审批[15] - 子公司涉及捐赠需上报并按程序批准[16] 捐赠后续管理 - 已批准捐赠的相关材料应妥善存档[16] - 内审部门对捐赠行为进行检查监督[16]
巨人网络(00255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7 18:46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 ...
巨人网络(002558)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7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10月27日董事会提议,10月29日刊登通知[3] - 现场会议于11月17日14点30分举行,网络投票9点15分至15点[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0名,代表0股,占比0%[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有具体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及占比[9][10][11][12] - 议案1、2和3为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巨人网络(00255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7 18:45
1、会议召开时间: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3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 ...
巨人网络_花旗 2025 中国会议新动态_超自然动作类游戏预期偏乐观
花旗· 2025-11-16 23:36
投资评级与目标 - 对巨人网络给予“买入”评级,目标价为42元人民币,较当前36.3元的价格存在15.7%的上涨空间,预期总回报率为16.8% [5] - 目标价基于22倍2026年预期市盈率,较A股游戏行业平均估值有10%的溢价,以反映公司因《超级自然行动》的成功而具备更快的增长动能 [11] 核心观点总结 - 巨人网络在花旗2025年中国会议上释放了更积极的信号,特别是关于旗舰游戏《超级自然行动》的货币化潜力、独特的产品定位和海外扩张计划 [1] - 得益于创纪录的日活跃用户数推动10月流水环比改善,报告预期该游戏有望通过持续的用户扩张、每用户平均收入提升和海外机会,在流水和集团利润方面进一步超越市场预期 [1] - 管理层强调了从《超级自然行动》的发行策略中汲取的经验,这可能提升后续新产品的成功率,尤其是《名将杀》 [1] 《超级自然行动》游戏表现与展望 - 游戏月流水在6-7月达到1亿/3亿人民币里程碑,并于8月因暑期推广、内容优化和画面升级,创下超过6亿人民币的纪录,9月流水约5亿人民币可作为评估其货币化表现的基准锚点 [2] - 10月国庆假期期间,游戏日活跃用户数接近700万,创下新高并高于暑期水平,推动10月流水实现环比改善 [2] - 以9月流水水平推算,其年化流水约达60亿人民币,管理层预期随着玩家基数持续扩张、每用户平均收入向同行水平靠拢以及海外扩张,仍有上行空间 [2] - 游戏成功吸引了大量年轻女性玩家,通过弱化战斗/竞争元素,引入装饰、农场等相邻玩法,形成了游戏内经济的闭环,满足了目标玩家群体的未满足需求 [7] - 游戏采用精选渠道策略,仅在iOS和官网提供安卓下载,其销售及市场费用即使在旺季也控制在流水水平的20%以内,保持了良好的利润率 [7] 未来催化剂与运营策略 - 管理层认为春节和暑假是《超级自然行动》的关键推广季节,计划为春节促销投入可观的研发和运营资源,目标是将日活跃用户数提升至1000万以上,并增强玩家留存和付费率 [3] - 游戏海外版本预计于明年发布,可能优先进入香港、澳门、台湾和韩国市场,因这些地区的内容和文化适配性更高,本地化工作更有效 [8] 游戏产品管线更新 - 卡牌游戏《名将杀》已于10月进行付费删档测试,留存数据健康,可能遵循与《超级自然行动》类似的运营策略,于今年12月先行软发布,随后持续优化游戏体验和商业化 [9] - 另有两款新的MMORPG游戏即将进行早期测试 [9] 股东回报政策 - 巨人网络目标通过半年度分红,将稳定的现金股息支付率维持在35%-37% [10]
传媒互联网行业 2025 Q3 基金持仓分析:板块转为超配,游戏及互联网持仓提升
长江证券· 2025-11-16 19:47
行业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为看好,并维持此评级 [8] 核心观点 - 2025年第三季度传媒互联网板块基金持仓市值占比环比上升0.53个百分点至2.50%,在长江一级32个行业中排名第11位,较2025年第二季度的第15名有所提升 [2][5] - 板块自2023年第二季度以来首次转为超配,2025年第三季度标配比例为2.29%,实际基金持仓市值占比(2.50%)高于标配比例0.20个百分点(2025年第二季度低于标配0.28个百分点) [2][5] - 板块内部配置出现分化,游戏和互联网等子板块持仓意愿边际提升,而广告营销、出版、影视制作及院线等板块配置比例有所下降 [6] 板块整体表现与持仓概况 - 2025年第三季度传媒互联网板块累计上涨26.37%,涨幅在全行业中排名第9位;2025年第二季度累计上涨10.77%,排名第8位 [6][14] - TMT行业2025年第三季度基金持仓比重为40.59%,环比大幅增加11.43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传媒、通信及电子板块持仓分别环比上升0.53、4.07和7.05个百分点,计算机持仓比例略有下降 [6][16] 子板块持仓变化 - 游戏板块2025年第三季度配置比例环比提升0.71个百分点至1.68%,受益于行业景气度提升、政策催化、新游强势表现及AI+游戏进展积极 [6][29] - 互联网板块2025年第三季度配置比例环比提升0.08个百分点至0.14%,权重个股芒果超媒受益于长剧行业景气度复苏及第四季度高关注度综艺预期 [6][29] - 广告营销、出版、影视制作、院线等板块2025年第三季度配置比例分别环比下降0.11、0.06、0.06和0.04个百分点 [6][29] - 娱乐板块(含游戏、影视、院线)持股市值占比在2025年第三季度环比上升0.61个百分点至1.72%;互联网信息服务板块持股市值占比环比上升0.08个百分点至0.14%;媒体板块(含出版、广告营销、广电)持股市值占比环比下降0.16个百分点至0.64% [6][29] 重仓持股情况 - 按重仓持有基金数量统计,前十一大重仓股为恺英网络(227只)、世纪华通(221只)、巨人网络(171只)、分众传媒(90只)、吉比特(80只)、芒果超媒(58只)、完美世界(51只)、神州泰岳(24只)、三七互娱(16只)、华策影视(13只)和新媒股份(13只) [7][32] - 按基金重仓持股市值统计,前十大重仓股为世纪华通(93.41亿元)、分众传媒(91.61亿元)、巨人网络(78.54亿元)、恺英网络(63.14亿元)、吉比特(21.56亿元)、芒果超媒(9.70亿元)、完美世界(8.78亿元)、顺网科技(6.16亿元)、昆仑万维(4.29亿元)和三七互娱(3.23亿元) [7][33] 港股持仓情况 - 2025年第三季度港股持仓略有回落,持仓占比19.0%,其中恒生科技持仓占比9.0%,亦有所下滑 [7][36] - 港股传媒互联网维持较高仓位,腾讯、泡泡玛特、美团和快手在第三季度有所减配,腾讯为基金第二大重仓股;哔哩哔哩有所增配,阿里被大幅增持 [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