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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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1-06 17:04
| 证券代码:002931 |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64 | | --- | --- | --- | | 债券简称:128143 |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2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2023 年 11 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经自查, ...
锋龙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3-11-06 17:04
| 证券代码:002931 |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43 |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0.3 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 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 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 ...
锋龙股份(00293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91,366,306.46元,同比减少28.4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18,060,197.26元,同比减少31.77%[5] - 本期营业收入318,060,197.26元,较上期减少31.77%,主要系园林机械板块销售额减少所致[9]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3.18亿元,较去年同期4.66亿元减少31.77%[20]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41,762.86元,同比减少179.4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859,822.17元,同比减少88.26%[5]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243.22万元,较去年同期4389.66万元大幅下降[21]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485.98万元,较去年同期4140.40万元大幅下降[21] - 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为4,859,822.17元,上期为41,404,003.20元[22] 资产与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076,193,079.64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22,803,958.50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20%[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0.76亿元,较年初11.50亿元有所下降[1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6.28亿元,较年初5.36亿元有所增加[1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36亿元,较年初2.36亿元大幅减少[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2.18亿元,较年初2.07亿元有所增加[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23亿元,较年初7.07亿元有所增加[18] 特定项目损益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6,249.09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469,418.28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450,119.65元[7] 部分资产项目变化 - 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31,382,407.69元,较1月1日增加31.38%,主要系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9] - 2023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851,069.99元,较1月1日减少34.19%,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9] - 2023年9月30日合同资产3,774,761.28元,较1月1日减少32.90%,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减少所致[9] - 2023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2,999,231.19元,较1月1日增加1398.63%,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9] 费用与收益变化 - 本期财务费用753,541.11元,较上期增加266.88%,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以及银行贷款利息减少所致[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52,377.66元,较上期减少103.06%[10] - 信用减值损失为1,262,626.86元,较上期减少54.70%[10]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3.22亿元,较去年同期4.37亿元减少26.35%[21]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利息费用318.78万元,较去年同期670.96万元有所减少[21] 现金流量相关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67,280,563.07元,较上期减少32.68%[1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590,573.30元,较上期减少66.36%[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03,435,000.00元,较上期增加50.81%[1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2,000,000.00元,较上期减少83.51%[1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367,280,563.07元,上期为545,551,430.77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45,126,907.56元,上期为90,588,370.97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31,185,028.90元,上期为48,699,296.66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58,532,337.01元,上期为 -80,814,905.65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43,692,035.72元,上期为62,441,528.11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120,845,092.50元,上期为190,954,929.78元[25]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461人[12] - 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32%,持股数量为86,279,289股[12] - 董剑刚持股比例为10.66%,持股数量为21,238,022股[12] - 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0%,持股数量为10,356,579股[13] 其他综合收益与每股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为52,164.00元,上期为182,060.40元[22]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4,911,986.17元,上期为41,586,063.60元[22]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2,上期为0.21;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0.03,上期为0.20[22]
锋龙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 ...
锋龙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8:4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证券代码:002931 |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 | --- | --- | | 债券代码:128143 |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 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张军明、王帆、杭丽君三位董事以通讯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 ...
锋龙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
锋龙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8:47
| 证券代码:002931 |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 | --- | --- | | 债券代码:128143 |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
锋龙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8: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应当积极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 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 ...
锋龙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 ...
锋龙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4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 1 / 1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