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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3003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直接负责人[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信息沟通等具体工作[9] 沟通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业绩说明会、网络会议等[10]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并及时公告变更[12] 资料存档 - 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17] 信息保密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17] 发布审核 - 接待完毕后,特定对象对外发布公司相关信息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其索要预发稿件,并进行核查,复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17] 错误处理 - 若发现已发布的信息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对外公告进行说明[17] 重大信息处理 - 发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该信息,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7] 沟通准备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之前,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8] 问题回答 - 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业绩说明会 - 业绩说明会可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事先以公告形式向投资者说明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18] 突发事件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事项[20] 致歉情形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2]
硕贝德(30032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11]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7] 工作权限与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内容[10]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多业务环节[11]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审计事项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8] 审议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五项内容[14]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四项内容[16]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五项内容[16]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七项内容[16]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是否存放专项账户等四项内容[17,18]
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9]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职责与条件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0]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4]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公司支持 - 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11]
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履职与决议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建议撤换[11]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2]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5]
硕贝德(3003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占净利润5%以上、超1000万元认定重大差错[6] - 报表附注及其他年报信息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差错[8][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9] 处理措施 - 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更正[10] - 责任追究形式含责令改正检讨及经济处罚[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1]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22]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发布于2025年10月24日[17][18]
硕贝德(30032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计评估并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和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适用规定[10] - 因合并报表新增关联人,此前交易可免审议,此后按规定执行[1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1] 审议程序相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实际控制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8] - 审议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应提交材料,独立董事可聘中介出报告[19] 其他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20] - 董事、高管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0]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0] - 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董事会提赔偿要求,实施“占用即冻结”[20][21]
硕贝德(3003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6] 影响债券交易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记录知情人名单等[13] - 出现内幕信息时相关人员应报董事会秘书并备案[14] - 公司股东等主体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相关主体应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6]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流转需经相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19]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以及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19] - 公司董事等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文件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规定受处罚,公司将处罚结果报广东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
硕贝德(3003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满足条件应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审批与登记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可暂缓、豁免信息需内部审批[6]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7] -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做好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8] - 审批表等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0] 责任与规定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2] - 知情人遵守《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7] - 知情人对信息严格保密,否则担责[17] - 知情人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及内幕交易[17] 内幕信息登记 - 公司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含多项内容[20] - 内幕信息概要和存续期间由董秘等部门会同确定[21] - 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21] -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有商议筹划、内部审核等[21]
硕贝德(30032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20:17
累积投票制细则 - 2025年10月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治理结构[1]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投票权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 - 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权分别计算[2]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投票总数多则无效[3]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3] 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达法定和章程要求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3]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且不足要求,对未当选人多轮选,仍未达则两月内再开会[4] - 获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当选人数,按得票排序,相同则多轮选[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5]
硕贝德(3003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永)
2025-10-24 20:16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股份股东,非前十自然人股东[6]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7]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不超六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