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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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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2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1,5 ...
利安隆(300596) -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薪酬方案期限 - 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适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 人员薪酬情况 - 董事毕作鹏薪酬98万元,毕红艳101万元,随公司经营浮动[5] - 独立董事津贴均为8万元/年[5] - 监事丁欢薪酬109万元,叶强117万元,范小鹏75万元,随经营浮动[10] - 总裁李海平薪酬121万元,副总裁孙春光等薪酬113 - 122万元,随经营浮动[6] - 副总裁兼董秘谢金桃薪酬89万元,财务总监阎文嘉70万元,随经营浮动[6] 薪酬发放方式 - 董(独董除外)、监、高基本薪酬按月发,奖金按年考核年终发,独董发固定津贴[8] 其他要点 - 薪酬等为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9] - 薪酬委员会可适度调整方案[9] - 董、监薪酬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1]
利安隆(300596) -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1 21:17
担保情况 -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28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62.79%[3] - 为天津奥瑞芙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2.24%[3] -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18亿元担保,宜兴创聚不超5亿,奥瑞芙不超1亿,马来西亚公司不超12亿[6] - 新增担保额度合计1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40.36%[8] - 以新增最高担保额度1.8亿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2.8亿元[28] -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66%和15.70%[28] 授信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4] 子公司情况 - 宜兴创聚资产负债率18.10%,新增担保额度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1.21%[8] - 宜兴创聚注册资本560.224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1838%[11][13] - 宜兴创聚2024年度营业收入715.83万元,净利润 -1731.38万元[15] - 天津奥瑞芙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100.99%,资产总额3641.58万元,负债总额3677.59万元,净资产 -36.02万元[3][20] - 天津奥瑞芙2024年度营业收入435.53万元,利润总额 -1471.63万元,净利润 -1471.00万元[20] - 公司对天津奥瑞芙持股比例40%,表决权比例60%[16] - 马来西亚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2025年4月7日成立,尚无财务数据[21][23] 其他 -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目前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拟申请授信和提供担保额度以实际合同为准[24] - 本次授信及担保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发展规划[25] - 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28]
利安隆(30059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4-21 21:17
外汇业务计划 - 拟开展不超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3][9]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2][3][9] - 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3]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2][9] 交易相关 - 交易对手为无关联金融机构[4]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4] 风险与管理 -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多种风险[5] - 已制定制度控制交易风险[5] 核算处理 -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业务核算处理[7]
利安隆(30059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1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额度及期限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会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
利安隆(300596)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2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1 21:17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 报告披露 -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利安隆(3005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财务资助与股份发行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发行股份导致相关变化修改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需2/3以上通过[3]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向法院诉讼,若被拒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10][11][1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请求诉讼[12]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原则上不得授权董事会等代为行使职权[16][17][18] -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标准、重大交易行为、购买出售资产行为达到规定标准等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8][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0]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单一年度内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5%[62]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多项制度,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70] - 《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新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70]
利安隆(300596)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1 21:1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21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海平先生;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谢金桃女士、财务总监阎文嘉先生;独立董事何勇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 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了《2024 年年度报告》 ...
利安隆(30059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1:1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2024 年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红梅、何勇军、侯为满、韦利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红梅、何勇军、侯为满、韦利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附属企业、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