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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3 18: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 ...
新产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3 18: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 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 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
新产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3 18:5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作为公 司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得 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
新产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8:5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
新产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8:5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 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 述 ...
新产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1-23 18:5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 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对董事会进行授权,董事会权限之外的上述事项的审批权 由股东大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
新产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3 18: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99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及修订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主要条款的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一、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十八条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
新产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1-23 18:5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 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意见(如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如 需)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 ...
新产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1-23 18:5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产 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非必要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真实公正"原则; (三)确 ...
新产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1-23 18:5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 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