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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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数据迁移的权益边界:平台昵称、头像与社交关系的归属与竞争分析
36氪· 2025-10-30 12:18
网络平台用户的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具有可识别自然人的功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 一个用户在某个网络平台(为了便于论述,以下将该平台称为"平台A")上选择或设置其昵称、头像并与其他用户形成朋友关系后,由于上述昵称、头像 及朋友关系属于该用户的个人信息,该用户为了在网络空间形象的统一,所以,该用户亦有权在其他网络平台(为了便于论述,以下将该平台称为"平台 B")使用其在平台A上使用的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平台A并无权利限制其用户在平台B上使用上述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同时,平台B在获得用户授 权的前提下帮助该用户在平台B上使用上述昵称、头像并形成与平台A相同或相似的朋友关系,虽然可能会与平台A形成市场竞争,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 损害平台A的市场利益,但是由于上述行为属于平台用户对其个人信息的正当使用行为,亦应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另外,从竞争法角度而言,上述 行为不仅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平台A还有义务为用户就上述使用行为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平台用户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的个人信息性质 关于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我国《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有所规定。《网络安全法》第76条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 法治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
人民日报· 2025-10-21 07:36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旨在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支撑 [1] 针对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的规制 - 法律靶向整治平台经济领域的“内卷式”低质竞争,加大对平台经营者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等恶性竞争行为的规制力度 [2] - 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以引导平台经济脱离低质竞争,推动行业回归健康发展轨道 [2] 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 法律明确禁止大型企业滥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或拖欠账款 [4] - 该规定考虑到经营主体的结构性差异,给予中小企业倾斜性保护,以抵消资源与能力不对称造成的竞争劣势,促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5] 强化对数字市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 法律直面数字市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的难点,新增不当获取使用数据、网络领域恶意交易的禁止条款 [7] - 将商业混淆的对象新增列举“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或者图标”,并对涉及网络的虚假宣传行为表现中增加虚假评价 [7] - 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利用技术手段”修改为“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使表述更精细,规制更精准 [7]
市场监管总局:重拳出击“私域围猎老年人”乱象
中国经营报· 2025-10-18 02:02
专项整治行动概况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系统开展针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查办违法案件4516件,罚没金额6876.91万元,责令3611家主体整改[2] - 专项整治征集问题线索741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95条[2] - 上海市截至9月底立案89件,关闭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销售门店12家,罚没款150余万元[2] 私域直播违法案件查处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行为立案30件,其中私域直播平台6件,直播商家24件[1][3] - 已处罚没金额293万元,拟处罚没金额约663万元[1][3] - 广东省核查平台内保健品销售直播主体7213个、视频39222个,形成有效线索606条,并立案调查两个私域直播平台[3] 平台治理与技术应用 - 相关平台累计封禁违规视频5904条,处置违规直播1.1万场,对1877家违规店铺实施直播功能封禁,将472家屡教不改店铺纳入黑名单[4] -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相关平台企业,要求其压实主体责任,配合办案取证并对涉嫌违法内容的外部链接进行限制访问[3] - 监管部门引入AI大模型、电子数据取证等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AI识别等手段对微信群、小程序进行风险监测[8] 违法行为特点与监管挑战 - 私域直播具有用户精准性、封闭性与隐蔽性等特点,存在主动监控监测难、内容取证难、链条追溯难等监管挑战[6][7] - 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与夸大功效、“专家人设”造假、产品资质造假,并通过“播完即关”、屏蔽信息等方式销毁证据[6][7] - 不法商家通过“免费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将老年群体引流至私域直播间实施虚假营销[2][6] 法律环境与制度建设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完善了规制虚假宣传的法律条款,强化了平台企业责任[9][10] - 此次修法细化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和认定标准,增加了关键词搜索、侵害数据权益、虚假交易等方面的制度[10] - 针对基层执法难点,研究制定虚假宣传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引,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提供参考[9]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三大亮点守护消费者权益
新京报· 2025-10-16 19:25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核心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并于同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 [1] - 本次修订聚焦数字经济领域,针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虚假好评、高仿账号等市场乱象作出明确规范 [1] - 法律的完善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旨在营造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 [8] 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规制 - 新法规制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混淆行为 [3] - 此类行为被比喻为在互联网流量"管道"中设置虚假引流"阀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甚至遭遇诈骗 [2] - 实施或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的经营者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3] 虚假好评产业链打击 - 新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 - 刷好评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干扰消费决策,并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 [4][5] - 规定覆盖刷好评的上下游产业链,既处罚直接刷好评的商家,也处罚组织刷好评的平台和中介 [6] 自媒体高仿号侵权责任 - 新法新增规定,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等 [8] - 高仿号行为极易造成公众混淆,不法分子常出于蹭热度或实施诈骗的目的炮制高仿号 [7] - 新法保护商业标识背后的智力劳动和信任关系,为创作者的自媒体账号提供法律保障 [8]
中国“反内卷”正重塑市场
中国新闻网· 2025-10-16 08:56
政策背景与核心观点 - 中国正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和出台针对性政策,综合施策治理外卖、光伏、汽车等行业的“内卷式”竞争 [1][3] - “内卷式”竞争表现为强制商家参与补贴、压榨原材料成本、刷单刷好评等行为,其扰乱市场秩序,导致产品质量降低和创新停滞,影响行业发展 [1][3] - 政策目标是将行业竞争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和“创新战”,引导企业抱团发展而非相互拆台 [3][4] 已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新增数据权益保护条款,并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5] - 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指出要着力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依法依规治理“内卷”重灾区 [3] - 针对光伏产业,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以规范竞争秩序;针对汽车行业,工信部支持行业协会抵制非理性竞争的倡议;市场监管总局则多次约谈外卖平台企业 [3] 政策初步成效与行业影响 - 政策“组合拳”显现成效,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由7月下降1.5%转为增长20.4%,为2023年11月以来最高 [6] - 在光伏领域,反内卷措施重塑竞争格局,大型锂矿暂停开采,头部光伏玻璃企业密集减产,光伏设备上市公司资本开支减少49.52% [6] - 传统工业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格局渐成,钢铁集团跨区域重组意愿增强,水泥企业落实错峰限产,两行业毛利率实现边际回升 [6] - 在汽车领域,反内卷浪潮推动车市向“降价减少、促销平缓”方向转变,市场运行日益平稳 [6] 未来展望与长效机制 - 整治“内卷式”竞争被视为攻坚战和持久战,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协同,形成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 [7] - 预计随着“反内卷”治理持续推进,市场竞争秩序逐步改善,工业企业利润将延续温和修复态势 [6]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数据保护行政执法十大案件
每日商报· 2025-10-16 07:04
某数据有限公司广告投放案 - 公司利用其支配的网络云计算系统分析用户个人信息及行为轨迹 进行客户画像并生成标签储存 [1] - 公司通过营销平台向目标用户浏览器强制注入数据包 实现100%弹出率的广告弹窗 相关网站未允许此行为 [1] - 该广告投放模式根据广告展现数计费 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为公司产生收入450万余元 [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50万元 [1] 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数据爬取案 - 公司开发两款数据搬家APP 以12至699元不等的价格销售 使买家能爬取淘宝、天猫等平台近2000万条商品数据 [3] - 爬取的数据被重新整合并复制店铺与商品至另一电商平台 实现未经原商家同意的直接销售 [3] - 自2021年至案发 公司通过销售APP会员服务共计收取服务费用230万余元 [3] - 公司行为违反平台robots协议等规范 被认定为妨碍其他经营者网络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20万元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与执法背景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正式施行 数据保护是重要的修订内容 [2][5] - 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数据保护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相关执法经验被新法采纳 [5] - 市场监管部门梳理了2017年至今的数据保护执法案件 并发布全市系统数据保护行政执法十大案件 [2][5] - 十大案件类型广泛 涉及数据产品、数据嫁接、商业秘密、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内容 [6]
中新网评:中国“反内卷”正重塑市场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22:02
政策法规与治理行动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旨在治理“内卷式”竞争 [1] - 法律新增数据权益保护条款,禁止通过算法等技术手段妨碍其他经营者,并要求平台建立公平规则及举报机制 [5] - 法律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5] - 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7月1日指出,将着力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 [3] - 政策治理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协同,形成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 [7] 行业具体措施与影响 - 在光伏产业,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以规范竞争秩序 [3] - 在汽车行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倡议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并得到工信部支持 [3] - 针对外卖平台,市场监管总局多次约谈相关企业,明确抵制恶性补贴 [3] - 2025年上半年,光伏设备上市公司资本开支减少49.52% [6] - 在汽车领域,反内卷浪潮正推动车市向“降价减少、促销平缓”的方向转变 [6] 市场成效与数据表现 -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由7月份下降1.5%转为增长20.4%,为2023年11月以来最高 [6] - 随着反内卷治理推进,市场竞争秩序改善,预计工业企业利润将延续温和修复态势 [6] - 光伏玻璃头部企业密集减产,大型锂矿暂停开采 [6] - 传统工业方面,钢铁集团跨区域重组意愿增强,水泥企业落实精细化错峰限产,两行业毛利实现边际回升 [6] - 全国统一大市场格局渐成 [6]
严打私域直播“坑老”!市场监管总局:立案30件罚没956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0-15 20:39
新法规实施与监管行动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 [1] - 市场监管总局同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聚焦整治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1] - 新法规完善了虚假宣传规制条款,强化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2] 全国性执法成果 - 全国已查办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4516件 [1] - 全国罚没金额达6876.91万元 [1] - 针对私域直播乱象立案30件(涉及6家平台、24家商家),累计罚没及拟罚没金额达956万元 [1] - 已责令3611家违法主体整改,涉及金额382.42万元 [1] 地方监管创新与成效 - 上海市立案89件,关闭12家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门店,罚没款超150万元 [2] - 河南省查处直播间虚假宣传案件76件,罚没486.57万元 [2] - 广东省立案516件、结案344宗,对2家私域直播平台立案调查,平台封禁违规视频5904条、处置违规直播1.1万场 [2] 私域直播乱象特征 - 部分商家利用私域直播“精准触达、封闭传播”的特点实施营销欺诈 [1] - 欺诈手段包括虚假“专家人设”、夸大产品功效、伪造产品资质等 [1] - 私域场景存在“监控难、取证难、追溯难”的监管挑战 [1] 未来监管方向 -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作为工作重点 [1] - 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持续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听·见|新规实施,向“刷单好评”“低价陷阱”说不
搜狐财经· 2025-10-15 20:24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开始实施,旨在精准回应平台经济发展中的不正当竞争新形态[1][3] - 法律明确禁止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以引人误认的混淆行为,以治理电商平台“蹭流量”乱象[3] - 法律明确禁止组织虚假交易和虚假评价,同时要求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机制,以打击“刷单好评”[3] - 法律对低于成本价销售且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应对“低价内卷”现象[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 - “傍名牌”和“刷单好评”等行为扭曲了市场的真实信号,使消费者在失真的信息环境中作出决策[3] - 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劣币驱除良币”的逆流,使守法经营的商家艰难生存[3] - “低价内卷”模式,如无强制认证的充电宝和“1元奶茶”促销,暗含安全事故风险和对中小经营者的不合理压榨[4] - 长期来看,“赔本赚吆喝”的买卖模式会扼杀行业创新动力,滋生低价低质、服务打折等负面效应,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4] 法规的预期效果与行业导向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旨在引导行业从“以价换量”的无序价格战转向“以质取胜”的良性竞争和高质量发展[4] - 法规促使企业从价格战中抽身,将更多资源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4] - 参考光伏行业治理“内卷”后的积极效果,头部企业得以将更多利润投入新技术研发,加速推动行业技术升级[4] - 法规的效力取决于后续执法落实,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监督,并呼吁平台与企业履行主体责任[4]
剑指“内卷式”竞争与平台乱象,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今起实施
新京报· 2025-10-15 20:07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背景与核心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3年颁布以来的又一次重要完善 [1] - 本次修订直面当前市场竞争中的新问题,特别对"内卷式"竞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平台经济乱象等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1] - 修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的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 针对平台经济的具体规定 - 新法特别关注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竞争乱象,对关键词搜索、侵害数据权益、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1] - 新法推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 - 平台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不仅要自身合规经营,还要引导和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 [1] - 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1] 监管部门的执法导向与警告 - 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平台内经营者,避免利用技术之能、挑战竞争秩序边界,借"私域"之名,从事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2] - 市场监管部门将扎实做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实施,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 [2] - 监管行动旨在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