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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A代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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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迎强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2-10 06:25
监管政策核心原则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采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原则 [1]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 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 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1] 境内监管具体要求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 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 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应予以禁止 [1]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1] - 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各类境内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RWA代币化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2]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RWA代币化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1] 境外业务与跨境监管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RWA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 做好风险管理 [2] - 为以境内权益为基础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的RWA代币化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 同时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2] - RWA代币化本质上是将现实资产映射至链上 其跨境属性容易绕过资本管制与合规审查 [3] - “境外严管”则是应对跨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 通过穿透式监管与跨境协作 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3] 配套监管指引内容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了《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 [3] - 明确开展相关业务前 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按要求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有关材料 [3] - 明确境内企业及基础资产不得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以及违反境内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规定等禁止性情形 [3] - 开展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行业风险与非法活动界定 - RWA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 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 [2] - 擅自开展RWA代币活动 往往会涉及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2] - 通知明确 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一经发现 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 - RWA代币化涉及区块链技术、加密资产、传统金融资产等多个复杂领域 其运行逻辑与现有金融体系存在较大差异 若在境内全面放开 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风险防控机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覆盖 [3]
电话会议纪要(20260208):招商证券丨总量的视野
招商证券· 2026-02-09 22:04
宏观 - 2025年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43小时,低于2023及2024年水平,但高于疫情前[2] - 企业就业人员每周平均休闲时间超过54.5小时,服务消费需求因此回暖[2] - 企业就业人员在总就业人员中占比为60%,其余40%人员的工时与消费率也高度相关[3] 策略 - 特朗普提名鹰派沃什为联储主席引发市场担忧,导致美元反弹、新兴市场及大宗商品下跌[4] - 市场判断2月将以震荡为主,节后指数有望强于节前,轮动加快是重要特征[4] - 前期涨价品种向石油石化、食品饮料扩散,建筑建材受益于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4] 固收 - 上周债市情绪指数为116.1,较前值回升0.1;情绪扩散指数为50.1%,回升0.6个百分点[5][7] - 上周质押式回购余额为12.5万亿元,回落0.1万亿元;大行净融出余额为5.4万亿元,回落0.1万亿元[7] - 上周30年期国债换手率为2.4%,回升0.4个百分点;10年期国开债换手率为23.0%,回落0.5个百分点[7] 银行 - 八部委联合发布新规,新增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管理要求,并部署离岸与跨境领域监管措施[9] - 新规旨在严控虚拟货币金融风险,预计境内未来仅保留数字人民币一种数字货币[10] - 证监会对境外RWA代币化实施备案制管理,并明确禁止六大类资产作为基础资产[10]
RWA代币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为何内外有别?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9 20:30
RWA代币化监管原则正式明确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的监管原则为“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1] - 通知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1]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指引,明确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RWA代币化业务需实施严格的备案制 [1] 境内严禁的核心原因与风险 - RWA代币化在无序炒作中易被异化为变相发币、违规募资、资金外逃的新工具,风险更隐蔽、更难监管 [3] - 其跨境属性极易绕过资本管制与合规审查,若在境内全面放开,现有金融监管框架难以有效覆盖 [3] - RWA可能成为绕开外汇管制的隐蔽通道,引发资本外流风险,且容易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5] - 一些不法分子以“低风险、高收益、实体背书”为噱头炒作RWA概念,诱导公众投资,暗藏非法集资陷阱 [4] 境外严管的具体要求与目的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提出两项要求:严格监管相关业务活动,加强对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1] - 通过穿透式监管与跨境协作,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 - 压实境内机构主体责任,严禁为境外RWA项目提供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从源头上切断风险在境内的传播路径 [4] - 备案制要求底层资产合法合规、发行结构可穿透、资金路径可监测、责任主体可追溯,核心在于将业务纳入制度化监管轨道 [5] 境外业务备案制的具体规定与合规路径 - 境内主体可将其控制的境内权益作为基础,在履行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等程序后,在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 [7] - 成功的关键在于基础资产的质量、现金流的稳定性以及全程的合规能力,而非技术噱头 [10] - 建议有需求的企业在项目启动前,聘请熟悉跨境证券化和区块链合规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评估 [10] 境外开展RWA业务的潜在价值与案例 -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RWA代币化可以成为境内企业获取境外资金的融资渠道,将区块链技术应用限制在支撑实体经济融资的范畴内 [7] - 通过将境内可产生现金流的资产与香港持牌监管体系连接,企业可以在不改变底层资产结构的情况下接入境外投资者,实现融资来源的扩展 [7] - 2024年8月,A股上市公司朗新集团在香港完成国内首单基于新能源实体资产的RWA,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 [8] - 2024年12月,A股上市公司协鑫能科在香港推出全球首单光伏资产RWA项目,底层资产为总规模82兆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募资超2亿元 [8] 监管思路的深层考量与行业影响 - “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区分体现了金融主权与风险隔离的双重需求,是一种审慎而非封闭的监管思路 [5] - 这种“内外有别”的设计,本质上是严控境内风险的同时,通过境外试点积累监管经验,用空间换时间 [6] - 备案制为合规企业“出海”提供了可预期的操作路径,体现了“堵偏门、开正门”的监管思路,避免将业务逼向更不透明的灰色地带 [8] - 保留有条件允许境外发行的监管口径,有助于监管机构积累RWA监管经验,推动境内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布局中国在全球数字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9] - 香港在RWA代币化方面已建立相对清晰的监管体系,利用其通道优势有助于增强境外RWA业务的交易透明度和资金路径可视化 [8]
证监会1号文,明确RWA代币化的定义与边界
新浪财经· 2026-02-09 15:36
政策核心定位 - 2026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号文,首次为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提供了明确的合规监管框架,核心方向是“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合规备案、风险可控” [1][6] - 该指引是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的配套文件,旨在为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提供合法路径 [1][6] - 政策标志着中国对RWA代币化的监管进入精细化、差异化阶段,实现了风险防控与金融开放的平衡 [4][14] 定义与适用范围 - 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被定义为: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为基础,在境外使用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发行的具有类资产证券化属性的代币,本质是跨境资产证券化的数字化形态 [2][7] - 该定义明确区别于无底层资产的虚拟货币 [2][7] - 监管分工根据业务类型划分:类资产证券化RWA由证监会监管需备案;外债形式RWA由发改委和外汇局审批;股权性质RWA参照境外上市标准由证监会监管;其他形式则一事一议从严监管 [2][12] 核心监管要求 - 确立强制备案制,这是境内资产境外发行RWA的唯一合法路径,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与境内资产证券化(ABS)监管标准统一 [2][13] - 严禁境内主体直接发行RWA代币,必须通过境外主体结合合规跨境架构实现 [2][13] - 禁止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权属不清的资产参与,禁止未经备案开展业务,禁止为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提供服务 [2][13] 合规流程与操作要点 - 标准业务流程(以香港为例)包括:境内资产确权、向证监会备案、完成ODI备案与外汇登记、设立香港特殊目的载体(SPV)、资产权益跨境转移、由香港持牌机构发行RWA代币、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并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3][14] - 关键合规节点包括:ODI备案是资产合法出境及资金回流的基础;发行主体需持有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牌照(VASP);托管机构需为香港持牌机构;代币设计需避免投机属性并明确收益规则;投资者仅限于香港认可的专业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 [3][15] - 事前备案由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发起,证监会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 [2][13] - 事中监管要求优先支持基础设施收费、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等现金流稳定的优质资产,并需进行与境内ABS一致的信息披露 [3][13] - 事后监管明确备案主体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与境外监管机构(特别是香港证监会)的跨境协同机制 [3][13] 政策影响与市场意义 - 对香港加密行业形成定向支持,使其成为内地优质资产RWA代币化的唯一合规承接方,与香港2026年落地的虚拟资产全牌照监管体系衔接,推动香港从“交易中心”升级为“全球RWA枢纽” [3][15] - 为境内基建、不动产、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提供了低成本跨境融资新渠道,通过数字化提升资产流动性,服务实体经济 [3][10][15] - 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如中信证券、中银香港)布局RWA业务,实现传统金融与加密行业的融合 [10][15] - 构建了“堵疏结合”的跨境金融监管创新模式,为全球RWA监管提供了“中国方案” [10][15] 未来展望 - 随着香港稳定币牌照首批预计在2026年3月发放以及RWA基础设施完善,内地优质资产通过香港开展RWA代币化的规模有望快速增长 [5][16] - 这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内港金融桥梁的独特价值,并推动其成为全球RWA治理与交易的核心枢纽 [5][16] - RWA代币化是资产数字化的重要方向,合规机构可提前布局相关能力以抢占市场先机 [11][17]
虚拟货币再迎监管新规 从严监管态度明确
金融时报· 2026-02-09 10:00
政策核心与监管态度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是对2021年“237号文”的延续和完善,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1] - 通知重申并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1][2] - 监管态度明确为“从严监管”,旨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整顿因投机炒作活动而扰乱的经济金融秩序[2] 禁止的业务活动范围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2] - 上述活动涉嫌非法代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2] 对稳定币的特别规定 - 通知明确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3]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3] - 监管认为稳定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漏洞,如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金、恐怖融资等,并可能冲击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3] 跨境业务与风险传导管控 - 为防范风险跨境传导,通知明确提出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4][5] -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4] 监管工作机制与执法重点 - 通知强调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6] - 监管将严厉打击借稳定币、空气币、RWA代币、“挖矿”等幌子开展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对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6] - 通知重申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管控,各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整治工作负总责[7]
四大证券报头版头条内容精华摘要_2026年2月9日_财经新闻
新浪财经· 2026-02-09 07:19
宏观政策与监管动态 -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有效投资政策措施,将加力提效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并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1][17] -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提出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探索数据资产运营与收益分成新模式,以促进更大范围数据流通交易 [2][18]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通知,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纳入监管框架,明确“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 [7][13][24][31]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指引,明确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RWA代币化业务需事前备案,实施严格的“备案制” [13][31] -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指出,将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转型步伐,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地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 [8][25] 产业发展与区域规划 - 上海市发布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目标到2028年新增年产值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100家,累计超过600家,并带动产业链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家 [5][21][22] - 四家人形机器人公司(魔法原子、银河通用、宇树科技、松延动力)将登上2026年央视春晚,这被视为产业从实验室走向商业化的关键一跃 [14][15][32] - 全球计划发射的卫星数量屡创新高,达到10万颗、20万颗甚至100万颗的规模,反映了商业航天产业的爆发式增长 [8][25] - 2026年春节档已有8部影片定档,市场格局或将从2025年的“一超多强”回归“多强争霸” [16][33] 金融市场与资产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末,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991亿美元,较2025年12月末上升412亿美元,升幅为1.23%,连续6个月增长并续创10年以来新高 [6][11][23][28] - 中国央行1月末黄金储备为7419万盎司,较2025年12月末增加4万盎司,已连续15个月增持黄金 [6][11][23][28] - 2月以来,全市场共有135只主动权益基金(剔除成立不足一年产品)复权单位净值创出历史新高 [9][26] - 深圳水贝黄金市场在春节前迎来消费热潮,在最强黄金周期催化下,节前黄金消费市场活力十足 [4][20] 公司动态与新股信息 - 北交所新股通宝光电(国内汽车电子“小巨人”企业)将于2月9日(周一)申购,为本周唯一可申购的新股 [3][19] - 神剑股份在4个交易日内录得3个涨停,公司紧急发布公告,强调其商业航天应用领域收入占比不足1% [10][27] - 神剑股份拥有化工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主业,在化工新材料领域拥有年产各类聚酯树脂32万吨的生产能力,为多家全球知名涂料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10][27]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境内一律严格禁止
新浪财经· 2026-02-09 01:2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在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1] - 政策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 - 政策明确禁止兑换业务、信息中介、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活动[2] - 政策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3] - 政策规定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6] - 政策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相关业务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6] - 政策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8]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监管指引,明确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代币业务,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9] 虚拟货币市场状况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比特币在2025年10月创出每枚超12万美元价格高点后,于2026年2月跌破每枚7万美元[2] - 部分“空气币”单日波动幅度超20%,期间引发多次大规模杠杆交易爆仓,数百亿美元在一夜间“灰飞烟灭”[2] - 近年来稳定币成为全球市场关注重点,但一些稳定币出现暴跌、脱钩,显示其并不“稳定”[2]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与现状 - 政策首次对RWA代币化给出明确定义: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5] - 目前境内没有一家公司能完成RWA交易,大部分机构是打着“RWA”旗号进行炒作或从事诈骗活动[5] - 境内缺乏对RWA进行资产合法合规登记确权的机构,也没有可供资产“上链”交易的金融基础设施,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无从保障[5] - 当前很多号称“RWA”的投资,实质是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或想绕过监管进行资产证券化[6] 监管执行与部门分工 - 政策提出要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7]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含有“虚拟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的违规注册和违法广告[8]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8] - 网信、电信、公安部门将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8] - 多部门将出手严打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8] 监管背景与高层观点 - 自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已先后发布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2]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6]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稳定币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漏洞[4]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4]
监管划定“红线” RWA代币化迎严监管
证券日报· 2026-02-09 01:11
监管原则与核心要求 - 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首次明确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实施“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 [1] - 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同时禁止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2] - 境内企业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RWA代币化业务,需实施严格的“事前备案制” [1][4] 监管措施与合规要求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指引,明确境内企业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需报送备案报告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并设定了明确的准入负面清单 [1][4] - 指引设定了六类不得开展RWA代币化业务的情形,并强化持续监管,要求发行完毕或发生重大风险时需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 - 为相关业务提供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的机构需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并将业务开展情况向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4] - 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以防范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业务的风险 [4] 监管目标与风险防范 - 新规旨在规范RWA发行行为,降低各类欺诈风险,并补齐对资金内外流动的监管漏洞,防范跨境非法集资及资金逃避监管 [1] - 监管杜绝了在境内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可能性,在技术成熟前仍需监管介入以确保真实可靠 [2] - 严格监管可避免因境内实物资产在境外进行不受监控的RWA发行而可能导致的境内资金外逃及境外热钱冲击国内金融稳定 [3] 业务定性及法律责任 - 目前境内禁止开展RWA代币化业务,境内开展相关活动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6] - 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RWA代币化业务,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存在监管风险,可能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处罚 [6] - 违反规定开展RWA代币化非法金融活动或为其提供服务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RWA及相关产品,若违背公序良俗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若破坏金融秩序将依法查处 [7] 行业现状与观点 - 专家指出,RWA代币化目前在境外实际运行中主要仍是金融资产链,对实体经济贡献有限,存在加剧金融空转的风险 [2] - 专家认为,当前RWA代币化对实体资产的确权和数据上链仍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可靠 [2]
史上最严虚拟货币禁令
北京商报· 2026-02-08 23:57
核心监管政策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实施“史上最严”监管升级,从境内禁令延伸至跨境全链条管控 [1] - 明确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坚决依法取缔 [3] - 首次提出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首次明确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多项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 对虚拟货币产业链的冲击 - 政策直接切断了具有境内背景的境外发币通道,冲击境内主体借境外渠道发币及炒作的产业链 [5][6] - 为境外发币提供技术开发、中介对接、资金结算、算力支持的配套产业链生存空间被彻底压缩 [6] - 禁令将冲击稳定币的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目前部分无合规资质、管理不透明的挂钩人民币稳定币将失去向境内渗透的基础 [5] - 监管持续整治“挖矿”活动,要求全面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严禁境内“矿机”销售服务 [7] - “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并可能滋生非法用电、洗钱、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等衍生问题,监管旨在从源头切断虚拟货币生产环节 [9]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路径 - 对RWA代币化采取“堵非法、留合规”的差异化监管思路,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10] -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要求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0] - 备案制为合规RWA模式留出发展空间,引导业态在合规框架内探索,利好具备真实合规基础资产和规范运营能力的头部企业 [11][12] - 备案要求覆盖基础资产、发行方案等核心信息,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代币发行不偏离资产支持证券的本质 [12] - 此政策更利好内地或香港在金融创新,尤其是证券类业务上有优势的机构 [12] 市场影响与行业格局变化 - 《通知》发布后,比特币价格出现震荡,最近24小时全球共有超过44万人被爆仓,爆仓总金额超过137亿元 [4] - 行业整体将严重收缩,大量为境外交易所、项目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生存空间极小 [13] - 市场将呈现“去中心化金融受挫、合规化金融收口”的特征,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产等活动将受到打击 [16] - 原来专注境外发展和融资的机构,因RWA备案制可能迎来新的业务机会 [13] - 虚拟货币市场在境内将进入深度冰封期 [16] 监管范围与执行升级 - 监管范围从境内延伸到境内主体的境外相关业务,并首次将RWA代币化纳入监管框架,实现境内外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15] - 此次政策是对2021年监管的修订和升级,旨在应对虚拟货币及RWA代币化投机炒作活动的新风险与新挑战 [14] - 明确违反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将依法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15]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相关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15] - 监管首次封堵了境内主体通过境外关联公司发币、发行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灰色路径 [16]
人民币稳定币境外发行被禁
第一财经· 2026-02-08 21:0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新规,对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实施“史上最严”的全链条管控,核心原则是“境内严禁、境外严管”,旨在坚决捍卫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与国家金融主权 [1][8][9] 虚拟货币与稳定币监管 - 新规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首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2] - 此举旨在切断国内机构违法发行稳定币的源头,冲击其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并消除其对国内货币流通秩序和外汇管理的潜在影响 [2][3] - 新规严格规范境内主体境外展业行为,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2] - 在此背景下,内地大型科技巨头未来可能不会继续申请香港等地的稳定币牌照,态度将趋于审慎 [3] - 香港金管局已收到36份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正在评估中,将争取于2025年3月发出首批少量牌照 [4]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 - 监管首次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给出明确定义: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6] - 监管确立“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原则,境内开展RWA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被明确禁止 [5][6] - 对于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活动,监管引入“备案制”管理,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需向证监会备案,报送完整材料,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备案 [7] - 新规短期内可能抑制市场活跃度,迫使不合规项目退出,但为有意愿、有能力的机构指明了合规发展方向 [7] - 监管为合规的RWA模式预留了发展空间,旨在严监管前提下兼顾金融创新,引导业态在合规框架内探索 [7] 监管体系与目标 - 监管政策体系全面升级,旨在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体系 [8] - 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切断非法资金流转渠道,公安部门打击相关犯罪,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经营主体与广告行为,形成协同监管 [8] - 政策核心目标是维护金融主权与安全,坚决捍卫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8] - 监管并非全盘否定区块链等技术,而是为合规、受控的创新预留空间,引导技术服务于实体经济,并将RWA纳入监管框架以防其沦为违法活动通道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