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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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只保险资管产品年内超九成收益为正 谁收益高?谁更稳健?
北京商报· 2025-09-04 10:30
资本市场上行、利率下行的背景下,保险资管产品业绩表现几何?9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Wind统 计发现,在1542只有统计数据的保险资管产品中,前8个月超九成产品取得正回报,年化回报率中位数 为3.95%。 目前来看,在权益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共同作用下,保险资管产品展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收益提升潜 力。业内专家认为,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应进一步提升资产市场中权益类产品投资占比,把握市场中的 新机会。 受益于A股市场回暖 业内专家表示,固收类保险资管产品收益率整体表现良好,得益于保险资管公司稳健的投资策略。王兆 江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保险资金具有负债驱动的特性,需要对未来的保险赔付提供刚性兑付。因此, 本金安全和稳定现金流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首要目标。固收类资产的本金和利息收入相对确定,与保险资 金的负债期限和成本能够更好地匹配。固收类产品主要投向国债、地方政府债、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 金融债等。这些标的的发行主体信用高,违约风险相对较小,价格波动也远小于股票等权益资产。即使 在市场下行期,也能提供稳定的票息收入。 高股息资产或将成配置重点 可以看出,保险资管产品取得超九成正向回报受益于资本市场的表现以及固收资产收益 ...
上千只保险资管产品年内超九成收益为正,谁收益高?谁更稳健?
北京商报· 2025-09-03 20:13
保险资管产品业绩表现 - 前8个月1542只保险资管产品中1451只取得正回报 占比94% 年化回报率中位数为3.95% [1][3] - 权益类产品回报中位数达30.28% 204只产品中195只实现正收益 [3] - 固收类产品表现稳健 882只产品回报中位数为2.53% 其中831只取得正收益 [3] 市场环境影响分析 - 权益市场回暖为收益增长提供有利条件 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 政策利好推动上涨行情 [4] - 固收类产品收益稳定得益于国债、地方政府债等高信用等级标的 违约风险小且波动低于权益资产 [4] - 保险资金负债驱动特性要求本金安全和稳定现金流 固收资产更好匹配负债期限和成本 [4] 未来资产配置方向 - 权益投资可提升组合收益弹性并抵御利差损风险 重点布局高股息低估值稳健资产 [5] - 可能配置高端制造、新能源、数字经济、医药等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行业 [5] - 优先选择现金流转正的行业龙头及"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优质国有企业 [5]
到底何时止盈?2025年8月26日 市场温度
搜狐财经· 2025-08-27 00:32
市场表现与投资者行为 - 当日场内ETF账户亏损1.1万元,场外基金账户亏损0.7万元,合计亏损1.8万元 [1] - 与昨日合计盈利13万元相比,回调幅度较小 [2] - 主动基金与A股ETF今年以来份额未显著增长,散户未大规模借道公募基金入场 [2][4] - 保险资管行业管理规模达33.26万亿元,位居大资管行业首位 [4] - 保险资管股权投资规模同比上升188%,权益投资规模可能从2万亿元增至近6万亿元 [4] - 保险资管权益规模超过主动公募的3万亿元,牛市可能不会再现公募基金大卖 [5] 估值水平与市场温度 - 沪深300估值14.11,处于近10年86.11%历史分位 [11] - 中证500估值33.09,处于近10年78.08%历史分位 [13] - 中证1000估值46.39,处于近10年72.41%历史分位 [15] - 中证2000估值154.65,处于近5年100%历史分位 [17] - 科创50和中证2000历史估值分位处于100%,人工智能指数估值分位约95% [25] - 标普500估值28.56,处于近10年86.59%历史分位 [37] - 纳斯达克100估值34.98,处于近10年79.12%历史分位 [39] - A股市场温度67.61度,超过2021年最高63度,2015年最高93度 [40] - 港股市场温度48.37度 [40] 行业配置与表现 - 基础化工行业今年以来涨幅25.40%,PE温度70.36% [40] - 传媒(游戏)行业今年以来涨幅30.61%,PE温度84.83% [40] - 计算机行业PE 101.40,PE温度99.34% [40] - 汽车行业今年以来涨幅23.00%,PE温度79.60% [40] - 电子(含芯片)行业今年以来涨幅32.60%,PE温度92.75% [40] - 通信(5G)行业今年以来涨幅50.73%,PE温度73.56% [40] - 港股创新药行业今年以来涨幅113.88%,PE温度40.31% [40] - 创业板指估值39.24,创业板综指因包含大量中小盘股票估值更高 [26] 投资策略与操作 - 采取高切低策略,减仓港股创新药15万元,加仓化工指数15万元,后者一个月内盈利近10% [9] - 保持80%仓位,继续执行高切低操作 [9] - 减仓与加仓决策存在矛盾,既担心止盈过早错过收益,又担心浮盈回吐 [6][7]
规范三类资管产品全过程信息披露管理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9
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三类资管产品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系统规范 全面覆盖产品募集 存续 终止全流程 统一监管标准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1][3][4] 监管统一与制度创新 - 统一资产管理信托 理财 保险资管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监管标准 解决原有要求分散在各类通知办法中标准不一 执行尺度不同的问题 [2][3] - 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 强化穿透监管和同类业务同等对待导向 弥补监管盲区 [2][3] - 针对三类资管产品的共同属性和个性特征 构建统一但有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形成"1+3"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4][9] 全流程信息披露规范 - 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 合同 风险揭示文件 托管协议 发行公告等内容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 让产品销售看得清 [5] - 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 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披露过往业绩 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 让产品风险厘得清 [5] - 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 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5][6] - 分阶段提出募集 产品存续 重大事项 终止等环节的披露内容和时限要求 例如存续期强调定期与临时报告 关注资产投向变化 业绩 重大风险事件披露 [5][6] 业绩比较基准规定 - 明确资产管理产品可以不披露业绩比较基准 若披露需说明选择原因 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 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 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7] - 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 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7][8] - 确需调整的需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及时披露调整情况及理由 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 [7][8] 公募与私募产品差异化要求 - 对公募产品信息披露总体要求更严 披露内容更多 需通过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平台披露信息 定期披露季度 半年度 年度报告 涵盖产品规模 净值 投资资产等多方面内容 [9][10][11] - 对私募产品在基本披露要求外尊重合同约定 但仍要求基本风险 损益等关键信息完整披露 [9] - 差异化安排兼顾市场透明度和交易灵活性 公募产品强调向社会公开披露 私募产品坚守合同约定以保护交易对手信息安全和隐私 [9]
信息披露更透明 信托投资者权益保护更进一步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2
近日,《金融时报》记者关注到,事关三分类新规中的资产管理信托,一项监管政策正在酝酿。 "信托公司完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首要的作用在于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若信息披露不充 分、不规范,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往往面临诸多困扰。比如,在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方面信息模 糊,投资者难以判断资金的实际投向和潜在风险。如今,随着信息披露的日益规范,投资者能够获取全 面、详细的产品信息。"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5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 露行为,推动同类业务实施统一监管标准,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 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有何深意? 为何要规范信息披露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 2024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万美元,居民财富积累正在孕育出一个大资管市场体系。 而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资产管理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必然要求。 从信托行业来看,《办法》的出台可以起到助力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以及提振市场信心的作 用 ...
外资保险巨头抢滩中国市场 金融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25
金融开放政策深化 - 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友邦人寿和荷兰全球人寿在沪筹建保险资管公司 [1] - 认定中国再保险集团为国际活跃保险集团 指导其提升国际竞争力 [1] - 全球40家最大保险公司近半数已进入中国 八成全国性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 [1] 外资机构市场布局 - 友邦保险资管公司将建设多行业泛资产覆盖的业务体系 赋能资产负债匹配和长期稳定收益 [2] - 友邦人寿为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 2020年获批后快速扩张 [2] - 荷兰全球人寿拥有近180年历史 已参股同方全球人寿和兴证全球基金 在上海设立荷全私募基金 [3] 政策支持与行业合作 - 2018年起金融监管部门推出30余条开放举措 大幅降低外资准入门槛 [4] - 2022年取消外资持股保险资管公司比例限制 设置统一股东资质条件 [4] - 友邦保险2022年以超120亿元入股中邮人寿 创保险业最大增资扩股引战纪录 [5] - 2024年国民养老保险引入安联投资为战略投资人 [5] 国际化发展与风险保障 - 中国再保牵头24家机构成立"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 近三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9000亿元 [5] - 中国再保将坚持走出去 参与全球风险治理和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5] - 首家外资独资保险资管公司安联资管2021年9月在北京开业 [4] - 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2024年10月获批筹建保险资管公司 [4]
数看150万亿大资管:险资、公募突破30万亿,信托增速最快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31 21:51
150亿元是各个资管子行业的加总,其中包含资管子行业中的交叉金融部分,可能高于实际资管规模。但在银行存款利率走低、禁 止银行"手工补息"、规范同业存款的背景下,2024年确实是"金融脱媒"迹象较为明显的一年,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公募基金、保 险这四个资管子行业均呈现规模两位数增长。 翻开资管行业的历史卷轴:2004年银行理财"横空出世",这是中国资管业划时代的变化;2011年开始银信合作兴起,信托业迈入大 发展时期;2012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规模激增;2013年天弘基金联手支 付宝推出余额宝,互联网公司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布局线上渠道;2015年的"股灾"暴露了场外配资、结构化资管计划加剧市场波动等 乱象,"伞形信托"被叫停;2018年多部门联合发布"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行业清理影子 银行、正本清源,打破刚兑、禁止资金池、限制期限错配,大资管回归同一起跑线;2019年起至今理财子公司陆续呱呱落地,清洁 起步,构成资管行业合规发展新势力;到2024年末,银行理财净值化率98%,非标资产基本出清,大资管行业从野蛮生长逐步走向 规 ...
150万亿大资管扫描:险资、公募破30万亿,信托业狂飙存隐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31 21:3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周炎炎上海报道 2024年末,中国大资管总规模站上150万亿元的高峰。 150亿元是各个资管子行业的加总,其中包含资管子行业中的交叉金融部分,可能高于实际资管规模。但在银行存款利率走低、禁 止银行"手工补息"、规范同业存款的背景下,2024年确实是"金融脱媒"迹象较为明显的一年,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公募基金、保 险这四个资管子行业均呈现规模两位数增长。 再看资管业目前的市场主体。截至2025年6月末,开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银行有194家,理财子公司32家,保险资管公司36家,信托公 司65家,开展券商资管业务的公司147家,公募基金公司149家,社会私募19756家。 本文选择规模与份额、资产配置、报酬及收益率三大维度,将各类资管机构的数据进行综合对比,试图勾勒出近十年大资管生态变 迁图谱。 (由于页面限制仅截取少量数据呈现,完整内容请关注《 2025 中国资产管理发展趋势报告》) 一、规模和份额 截至2024年末,中国资管行业总体规模达157.04万亿元(部分资管产品系嵌套产品,含重复计算)。这一数据较上一年增长了 13.09%,创资管新规发布之后最高增幅,而2022年末、2023年末的增 ...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并重
五矿证券· 2025-07-25 17:19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核心原则 - 推动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将适当产品售予适合客户,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打破刚性兑付[3][7] 适用范围与监管要求 - 覆盖国家金融监管局监管的收益不确定且可能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及保险产品,明确不同业务适当性管理规定[8] - 细化销售行为规范,除保险产品外其他投资型产品适当性匹配为强匹配,规定禁止性销售行为,规范金融机构销售行为[9] - 细化风险评级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对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按孰高原则采用并披露评级结果[11][12] - 区分投资者为专业与普通投资者,不再留转换通道,要求对普通投资者评估风险承受能力并提示风险[13] - 要求投资者自主选择、承担风险,如实提供信息,规范风险评估行为[14] 对银行理财行业影响 - 合规成本上升,信息系统升级和适当性管理工作量增加带来成本上升[16][17] - 产品设计能力有望上升,可优化产品分层管理,明确产品创新边界[18] - 中高风险理财产品占比有望上升,2018年底至2024年底理财产品投资资产中权益类资产占比从9.92%降至2.58%,预计2026年权益类资产占比或升1个百分点,新增3200亿元人民币进A股[19][22] 风险提示 - A股市场下半年表现影响理财资金入市速度 - 更严格适当性管理要求或影响中高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占比数据[5][26]
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金融消保又一新规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1 23:35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 [1] -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并减少超出自身能力的损失 [1] - 适用范围包括收益不确定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如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非保本结构性存款等)以及保险产品(财产险、人身险) [1] 产品设计与开发要求 - 金融机构设计开发产品时需充分考虑目标客户群体需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2] - 需清晰界定产品属性特征、风险水平、权利义务关系及适合的客户范围 [2] 三方代销合作监管 -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营销时需严格履行营销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营销内容及方式合法合规 [3] 销售环节规范 - 金融机构需强化销售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产品销售资质并持续开展培训 [4] - 需构建科学合理的销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考核标准包括合规性、客户投诉等,不得仅以销售业绩为唯一指标 [4] 老年人投资者保护 - 向65岁以上客户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销售程序、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 [5] - 线上销售流程需具备适老性、易用性和安全性 [5] 私募产品监管强化 - 销售私募产品需按法规明确投资者认定标准,评估其资产规模、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并以非公开方式销售 [6] - 禁止通过拆分份额或收益权变相降低投资门槛,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 [6] 信息披露与保险产品管理 - 销售投资型产品前需以易懂方式向普通投资者告知产品基本信息、风险等级及本金亏损可能等关键信息 [6][7] - 保险产品需分类分级管理,与销售资质分级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 [7] - 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