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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一文了解跨境税费电子缴库相关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21:10
跨境税费电子缴库业务 - 核心观点:上海市自2024年起启用跨境税费电子缴库方式,旨在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该方式适用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各类跨境汇款缴纳税费业务[2] - 业务定义与范围:跨境税费缴库是指缴款人将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款项跨境缴入国家金库,包括外币和人民币业务,缴库方式分为电子缴库和向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转账两种[2] - 电子缴库业务流程:纳税人首先完成申报并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然后向指定国库经收银行账户汇款,收款银行办理结汇结算后完成电子缴款,若出现问题则由银行通知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处理[3] - 凭证与柜台办理:选择该方式开具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仅用于核对税款和了解流程,无需至国内银行柜台办理缴税[4] - 汇款附言要求:汇款附言必须准确注明纳税人识别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征收机关代码三要素,信息错误或缺失将导致缴款失败[5],若信息录错需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每笔汇款仅有一次修改附言的机会[6] - 汇款金额处理:若结汇后金额不足,纳税人需在资金到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齐汇款,附言信息需与首次一致,超期未补将扣除汇兑费用后退回[8],若汇款金额大于应缴税费,收款银行在完成缴库后将扣除汇兑费用后的多余金额退回原账户[9] - 逾期缴款处理:因跨境汇款到账时间不确定导致超过限缴期,收款银行仍可正常办理缴库,若因产生滞纳金需重新开具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重新汇款或采用其他方式[9] - 完税证明管理:缴款结束后,支持通过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模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打印税收完税证明[10],若证明丢失,可在电子税务局同一模块选择“完税证明补打”或至办税服务厅补打[11] 资源税计税依据 - 核心规定: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5] - 免征增值税情形: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16] - 扣除项目规定: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核心规定:企业因供应商注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在提供资料证实业务及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8][19] - 必备证实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必备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20] - 其他辅助资料:除必备资料外,还可提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以证实支出真实性[2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如何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21:10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21] - 信息确认操作包括首次填报、无变动确认、信息修改或删除等多种情况[2]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14] - 扣除标准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人民币定额扣除[15] - 扣除在父母之间的分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每月2000元),或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每人每月1000元)[16] - 享受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1][19] -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13]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填报操作步骤 - 首次填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入口[3] - 填报时需选择扣除年度并确认[5] - 需准备并填写子女身份信息,可选择已有信息或添加新子女信息[6][9] - 需设置扣除比例,在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中选择[9] - 需选择申报方式,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申报或自行在年度汇算时申报[10] 特殊情形处理 - 对于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17] - 子女在当年内年满3周岁并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当年可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两项专项附加扣除[18] - 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同样可以享受此项扣除[2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企业因供应商注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若能提供资料证实业务及支出的真实性,相应支出允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9][31][32] - 必备证明资料包括:无法补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32][33] - 其他辅助资料可包括货物运输证明、货物出入库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33] 资源税计税依据 -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6] -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以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均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27] - 销售额中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27]
普惠性、区域性政策中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4:16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系统梳理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重点解读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等关键政策,旨在帮助企业清晰把握政策要点,便捷享受税收红利,从而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20][2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符合条件的企业外购软件,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 [4]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认定需满足多项条件: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比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且境内研发占比不低于60%,集成电路制造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 [4] - 政策案例:某企业2023年6月购入价值600万元新设备并选择3年加速折旧,2023年度可税前扣除折旧金额为100万元 [7] 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 - 享受主体已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8][9] - 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缩短年限的最低标准为规定年限的60%,加速折旧方法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4][10] - 政策案例:某生物药品制造企业2020年12月购入价值560万元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0%),2021至2023年可税前扣除折旧额分别为112万元、89.6万元和71.68万元 [18]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 享受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1] - 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2] - 该政策可与纳税人已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22] -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为:从事非限制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2] - 政策案例: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拥有10000平方米仓储用地,在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后,可再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最终年应纳税额为50,000元 [29][30] 企业所得税优惠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1] - 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2] - 享受条件与“六税两费”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致 [33] 其他税务处理事项 - 企业因销售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可凭工商注销证明、相关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等必备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43][44] -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51][52]
漫解税收 | 辣椒成长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58
农产品税收政策与实务 - 核心观点:文章通过具体场景说明,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可享受免税政策,而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则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3][4] - 农民首次前往镇上销售从地里直接产出的初级农产品,可以顺利通过并享受免税政策,体现了政策对农民的支持[3] - 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如辣椒面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后才能出售[4] 税务办理流程指南 - 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10]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10] - 在新增报告界面填写跨区域经营基本信息和合同信息后提交,系统会提示申请完成,并可下载报告表,之后需及时到经营地进行报验[10] 社保系统操作问题 - 企业申报时若无法带出缴费人11月或12月的参保信息,原因是“三险合一”工作将原工伤、失业系统的数据合并至新社保系统[12] - 数据合并过程中,后台已将原系统的数据办理停保至11月,并在新系统从12月开始重新参保,导致参保信息分属两段[12] - 因此,缴费人的参保信息分别参保在不同的经办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选择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12]
一问一答 | 发票开具热点问答,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57
发票使用合规要点 -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5]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 - 个人消费取得的定额发票不得在公司账目中报销或抵扣,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转借、转让 [6][7][8] 特定费用税务处理 - 出差期间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9][10] -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10] - 发票内容开具错误,若在本月内可作废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若跨月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 [11]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管理 -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1-12月)内不得变更 [16] - 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17] - 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可自当季起按新期限申报;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则当季仍按原期限申报,自下季度起按新期限申报 [18]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用 -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可能影响其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效果 [18] - 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8]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在季度中转为一般纳税人,需分别办理一般纳税人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其中1-2月的小规模申报可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确定是否享受免税 [19]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与销售额计算 - 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1] - 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2]
听税:@职场人 个税纳税明细查询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56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与查询指南 -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相关所得[3] - 个人所得税无需个人操作,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进行预扣预缴,个人需在新入职时向单位提供基本信息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4] - 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5] -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共分7级,税率从3%到45%不等,例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适用3%税率,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税率[5] - 累计减除费用为每人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例如一名2025年7月入职的大学毕业生,计算7月个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 × 5000元/月)[6] - 累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7]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共七项[8]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支出[9] -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模块,选择纳税年度和所得类型进行查询,可查询信息包括综合所得的收入和已申报税额、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本期扣除详情及当期预缴税款计算明细[10][12] - 查询时需注意的风险点包括:检查是否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收入申报记录,以及是否有未入职公司的申报记录,若存在“被收入”“被任职”情况可使用【批量申诉】功能[12] 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处理 - 企业因供应商注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若按规定提供资料证实业务及支出的真实性,其支出允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需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此三项为必备资料,此外还可提供货物运输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及其他资料[20][21]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与免税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己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1-12月)内不得变更[27] - 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27] - 变更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取决于申请时间: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可自当季起按新期限申报;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当季仍按原期限申报,自下季度起按新期限申报[28] -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发生销售退回,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28]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在季度中(如2023年3月1日)转为一般纳税人,需在4月征期内分别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和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确定是否享受免税[29][30] - 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增值税[31] - 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1%)[33]
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四十七)| 房土两税热点知识,你知道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15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需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4]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建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计征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计征 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且权属机关签发证书之次月起计征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4]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行业 -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11] -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12]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 -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符合规定的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归集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中[13] -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应填报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指标的相关行次[14]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计算 -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16] - 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本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计入用工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17][1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填报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200000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栏次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20][21] - “职工薪酬-含阿支付给职工时应付股工難酬”栏次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23] -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福利费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23]
一问一答丨@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所得税优惠相关问题解答,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10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1] - 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防治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 - 企业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3] - 需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3] - 需拥有至少5名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至少2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3] - 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需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3] - 需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能满足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3] - 需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 [3] - 需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3] 税收优惠的享受方式与资料备查 - 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可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4] -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连续运营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及相关合同收入凭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等材料、环保设施运营收入占比情况说明、证明具备检验能力和自有实验室的材料、证明设施正常运行及排放达标的材料 [5] - 对于仅从事自动连续监测运营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运营服务期间自动监测故障及时修复、监测数据“真、准、全”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污染物排放连续稳定达标材料 [5] - 为证明检验能力,需留存污染物检测仪器清单(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需有检定证书)以及当年常规理化指标的化验检测全部原始记录,涉及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的还需留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 - 从事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治理的企业,如未进行在线数据监测,可不留存在线监测数据记录 [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住宿费) - 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11] - 如果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或个人消费(如员工探亲),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12] - 若发票属于不可抵扣情形但已认证抵扣,需在后续纳税申报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4] 社会保险费申报问题处理 - 企业申报时若发现某职工没有生成预处理数据,需核实是否存在缴费工资,若无则需重新申报缴费工资 [16] - 需核实该职工的参保状态是否正常,以及经办机构是否正确,应在经办机构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下办理12月申报业务 [16]
漫解税收 | 增值税VS消费税,来看消费背后的税收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08
增值税与消费税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是所有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环节普遍征收的税种 [2] - 消费税并非对所有商品征收,仅针对特定商品,例如白酒、香烟、高档化妆品、超豪华小汽车、鞭炮和焰火等非刚需商品 [3] - 了解税收知识有助于商家和消费者理解商品定价逻辑,并使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消费成本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部分行业不能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9][10] - 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标准是: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的余额50%(不含)以上 [11][12] -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符合规定的资本化研发费用归集到认定条件中的研发费用中,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研发费用指标相关行次 [13]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 -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5] -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计入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7]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附报事项“职工薪酬”栏次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18][19]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20]
漫解税收|@个体经营者 信息确认不能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2:47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核心要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系统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篇的政策要点及常见问题解答 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6][7][9] 政策扣除范围与主体 - 扣除范围规定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7][10] - 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时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1] 扣除标准与分摊方式 - 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 独生子女可按每月3000元全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额度 每人分摊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7][19] - 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7][14][15] - 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 常见问题具体执行口径 -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 不按老人人数加倍计算 [12][17][18] - 被赡养人仅限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叔叔伯伯等不在此列 [13] - 独生子女家庭中 父母离异后再婚 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 纳税人仍可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扣除 [16] - 非独生子女家庭中 即使其中一名子女无赡养能力 也不能由另一名子女单独享受全部3000元扣除额度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