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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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12月18日斥资116.38万港元回购25.4万股
智通财经· 2025-12-18 19:37
公司股份回购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于2025年12月18日进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16.38万港元 [1] -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5.4万股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4.44港元至4.59港元 [1]
全球能源投资大转向,未来每年5.6万亿元将涌入这两大领域
搜狐财经· 2025-12-18 19:26
全球能源投资趋势与展望 - 能源投资增长点将从电源转向电网和储能 预计到2030年 全球对电网升级扩建与储能设施建设的年投资额将突破8000亿美元 较当前水平大幅增长超过50% [1] - 2024年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总额达2.4万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20% [2] - 2024年电池储能领域投资额达540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73% 是2019-2020年平均水平的11倍 [3] - 2024年全球电网投资达3590亿美元 较2022/2023年平均水平增长14% [2] 全球能源转型特征 - 全球能源转型呈现三大特征:转型路径分歧扩大、转型引领力量正在转换、“电气化”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殊途同归之路 [5][6] - 转型路径分歧受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能源安全引发的政治博弈影响 例如美国“开倒车” 欧盟“踩刹车” 国际大公司重回油气上游 [6] - 中国正成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引领者 中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绝对领先 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完善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6] - AI革命推动电力需求持续高速扩张 未来十年增幅高达32% 电力成为驱动能源增长的主导品种 [6] - 全球能源消费总量将进入减速增长期 预计“十五五”时期全球能源消费增速降至1.7% 较“十四五”时期降低1.1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量将于2040年达到266亿吨标煤的峰值 [7] - 在协调转型情景下 全球煤炭、石油、天然气将分别在2030年前、2030年左右和2040年左右达峰 [7] 中国能源发展展望 - 非化石能源将逐步成为中国的主导电源和主导能源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将于2035年前达到50% 2060年增至91% [7] - 风电、光伏是非化石增长主力 其装机规模占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量比重长期在70%以上 合计发电量占非化石能源发电总量比重将于“十五五”期间超过50% 到2060年增至三分之二 [7] - 中国终端能源需求总量预计2030年增至46亿吨标煤左右的峰值 到2060年降至32亿吨标煤左右 [8] - 中国一次能源需求将于2035年前后达峰 “十五五”时期年均增速较“十四五”减半 到2030年增至68.6亿吨标煤 随后进入年均增速不足1%的峰值平台期 预计峰值消费量在70亿吨标煤左右 [10] - 风电、光伏持续高速增长促进中国能源消费结构深度优化 预计在2045年、2050年、2055年和2060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分别增至50%、60%、70%和80%左右 [10] 碳排放与氢能展望 - 全球碳排放将进入高位平台阶段 预计2030年全球能源燃烧相关碳排放总量达到361亿吨 到2060年仍需碳汇技术实现碳中和 [11] - 中国的能源活动相关碳排放进入106亿吨左右的平台期 随着煤炭、石油消费有序达峰 以及化工产品固碳规模进一步扩张 “十五五”期间中国碳排放强度有望下降20%以上 [11] - 中国能源活动相关碳排放将持续、加速下降 2035年排放量有望较峰值水平下降10%左右 2060年排放量降至20亿吨左右 [11] - 氢能产业将成为“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贡献者 预计2030年绿氢需求将达到120万吨 炼油和化工为消费主力 [12] - 预计2045年前后 中国氢能产业将迎来从排碳到减碳的转折点 到2060年 通过绿氢替代、终端降碳 氢能产业有望实现6亿吨碳减排 对中国“双碳”目标的总贡献度达到10%左右 [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2025-12-18 19:01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386[2] 会议相关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5]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与职能

2025-12-18 18:5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與職能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如下: 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已成立五個委員會。其成員列載如下: • 侯啟軍 • 鐘 韌 • 蔡 勇 • 趙 東 • 李永林 • 呂亮功 • 牛栓文 • 萬 濤 • 徐 林 • 張麗英 • 廖子彬 • 張希良 • 厲 偉 戰略委員會 | 職務 | 姓名 | | --- | --- | | 主任委員 | 侯啟軍 | | 委員 | 趙 東 | | | 李永林 | | | 徐 林 | | | 張麗英 | 審計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 職務 | 姓名 | | | --- | --- | --- | | 主任委員 | 徐 | 林 | | 委員 | 鐘 | 韌 | | | 廖子彬 | | 提名委員會 | 職務 | 姓名 | | --- | --- | | 主任委員 | 張麗英 | | 委員 | 侯啟軍 | | | 廖子彬 | 中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8 18:49
股东会信息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12 月 18 日召开[4] - 出席人数 2692 人,A股 2689 人,H 股 3 人[5] 股权数据 - 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4502771792 股,占比 78.0986%[5] - 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121177613698 股[6]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合计同意票数 89476832610 股,占比 94.6830%[8] - 选举厉伟为独立董事议案 A 股、H 股同意率高[8] 公司架构 - 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44
会议召开时间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9]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9] - 季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历4月、10月召开[9] 临时会议提议与召集 - 多种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签发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9] 会议通知与材料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天通知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0天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天发出会议材料,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天发出[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21] 董事委托与投票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22]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22]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作放弃投票权[22]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发行新股须2/3以上通过[26][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决议须2/3以上董事通过[28] - 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在公司住所保存至少10年[31]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意见[30] - 须经股东会审批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33] - 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监管规则为准[3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9
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应于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发通知[1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所在地城市或董事会指定其他地点,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采用网络投票[7]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或延期、取消需在规定时间前公告并说明原因[7][21] 股东发言规则 - 登记发言股东人数一般限10人,超10人取持股数多的前10位[26] - 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第一次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3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董事选举 - 应选出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为中选[34]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议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6]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38][4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44] 规则解释与适用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则冲突以监管规则为准[4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议案,新任董事按规定就任[41]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 | | 附则 12 | | --- | | 第三章 |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会,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所在地城市或者董事会指定的 其他地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按照有关监管 规则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和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便 利。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的,应在股东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表决程序。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18:31
会议召开时间 - 定期董事会会议分年度、半年度和季度业绩会议,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季度会议在公历4月、10月召开[9] - 发生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签发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9] 议案提出条件 - 1/3以上董事联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议等情况可提出董事会议案[13]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提议时可提出董事会议案[13] 会议通知与材料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4天通知董事,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0天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天发出会议材料,临时会议至少提前5天发出[17] 会议举行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16][17] - 1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1]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21] 会议缓开与缓议 - 1/4以上董事或者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书面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20] - 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或缓议部分事项[25]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5][2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对外担保,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为关联人担保,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2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28]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30] - 本规则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则冲突时,以监管规则为准[36]
中国石化(600028) - 中国石化公司章程

2025-12-18 18:3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四章 股东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五章 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A 股、H 股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 | 第六章 董事会 ………………………………………………………………………………………………………………………………………………………………………………………………………………………………………………………………………………………………………………………………… 16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八章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