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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财务资助审议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4]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助限制与要求 - 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特殊要求[4][5] - 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同等资助[6] 协议与披露 - 对外资助应签协议,约定期满继续提供视为新行为[6][11] - 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9] 申请与管理 - 申请资助单位应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10]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经办及跟踪监督[10][11] 责任追究 - 违规提供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股东会、董 事会的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任职规定 - 高管特定情形履职处理规定[7] - 候选人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情况[7] - 总经理等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他高管协助[12] - 副总经理代行部分职责[18] -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会计管理[1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室例会每年开4次,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通知提前2天,特殊可口头通知[23] 汇报机制 - 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汇报情况[27][28] 薪酬制定 - 高管实行年薪制,薪酬由相关会制定、考核,董事会批准[30] 决议流程 - 会议重大决定可请专家评审,涉职工利益先听意见[23] - 会议决议或纪要由总经理签发[24]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3][34]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内幕信息 依法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当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 整,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报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 事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各部 门、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工作负责。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甄别及保密工作, 积极配合证券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备工作。在内幕信息披露 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行政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及 时 将 相 关 信 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第 2 号格 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上述相关人员在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 慎判断,并按照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核后,履行暂 缓、豁免程序,并接受上海证券 ...
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7:3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