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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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64,346.90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3][4]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5]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42,818.51万元[4] - 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1,260.70万元 已支付发行费用1,557.81万元[4]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2,198.87万元 拟置换金额为41,260.70万元[4][5] 发行费用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673.17万元(不含税)[6] - 承销及保荐费5,905.66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6] -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557.81万元(不含增值税) 拟用募集资金全额置换[6]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7]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监管要求[8][9]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1] - 制度修订旨在促进规范运作并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规[1] - 涉及8项具体制度修订或新增 包括《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1] 审议程序安排 - 修订和制定的1-8项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1] - 董事会已逐项表决通过全部制度修订议案[1]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1]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总投资额64,346.90万元[2][4] -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2,000.00万元 已投资51,062.26万元[4] - 项目延期及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监管规则允许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设备等特殊情况下实施资金置换[4] - 基本存款账户制度要求工资奖金必须通过主办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4] - 社保公积金及税费缴纳通过银行托收方式 多账户支付操作性差[4][5] - 集中采购策略同时涉及募投和非募投项目 需要统一支付[5] - 为提高资金效率可能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工具[5] 操作流程 - 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5] - 财务部门建立核算台账 按月汇总资金明细并定期实施置换[6]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进行持续监督 可开展现场核查和书面问询[6] 实施影响 - 该安排符合政策要求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 -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审议程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该议案[1][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日审议通过 认为程序合规且风险可控[7]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7][8]
悍高集团: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5.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 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为64,346.90万元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0万元[4]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已自筹资金投入42,198.87万元[4]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4] 募投项目延期安排 - 全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调整至2026年12月[4][5] - 延期原因为自动化生产线安装调试周期长 行业发展趋势波动及市场需求变动[5] - 公司表示延期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规模及资金用途[5] 超募资金使用方案 - 将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约9,062.26万元投入在建募投项目"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1][6] - 调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增至46,062.26万元[6] - 超募资金将划转至项目专项账户[6] 在建募投项目概况 - 项目报批总投资56,116.61万元 截至2025年8月1日已投入自筹资金37,161.78万元[6] -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63,599平方米 通过引进自动化设备建设智能化生产线[8] - 达产后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07% 投资回收期6.94年[8] 项目建设必要性 - 当前生产线已基本饱和 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7] - 需提升产能以适应业务拓展需求 减少排产等待时间[7] - 通过自动化设备引进可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7] 项目实施进度 - 原建设期为36个月 现延长19个月至2026年12月[8] -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 设备采购与安装 人员招聘培训等[8] - 公司承诺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 优化资源配置以保障按期完成[5] 审议程序执行情况 -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及超募资金使用议案[9][10]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相关事项无异议[10] -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
悍高集团: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资金占用记录 [2]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资金占用记录 [2]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无资金占用记录 [2] - 整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计无具体数据记录 [2] 经营性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悍高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663.97万元,半年发生额492.06万元,偿还478.07万元,期末余额677.96万元,因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经营性往来 [2] - 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10,739.50万元,半年发生额41,905.10万元,偿还35,894.44万元,期末余额16,750.16万元,因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经营性往来 [2] - 全资孙公司佛山悍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180.21万元,半年发生额761.87万元,偿还651.40万元,期末余额290.68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2] - 全资孙公司佛山市安格斯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61.91万元,半年发生额355.39万元,偿还317.28万元,期末余额100.02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2] - 全资子公司佛山悍斯宝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77.38万元,半年发生额510.21万元,偿还419.65万元,期末余额167.94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孙公司佛山市悍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53.72万元,半年发生额1,073.83万元,偿还1,096.55万元,期末余额231.00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伟高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38万元,半年发生额11.42万元,偿还12.27万元,期末余额1.53万元,因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1,316.11万元,半年发生额949.48万元,偿还628.52万元,期末余额1,637.07万元,因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越南悍高五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12.74万元,半年发生额155.30万元,偿还212.73万元,期末余额155.31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0万元,半年发生额2.66万元,偿还0.52万元,期末余额2.14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悍高云商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项期初余额11.12万元,无发生及偿还记录,期末余额11.12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0,943.00万元,半年发生额400.00万元,无偿还记录,期末余额11,343.00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孙公司佛山悍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0万元,半年发生额6.95万元,无偿还记录,期末余额6.95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佛山悍斯宝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0万元,半年发生额0.60万元,无偿还记录,期末余额0.60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孙公司佛山市悍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10.00万元,半年发生额307.41万元,无偿还记录,期末余额417.41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伟高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24,217.13万元,半年发生额900.00万元,无偿还记录,期末余额25,117.13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52,670.53万元,半年发生额15,200.00万元,偿还18,803.25万元,期末余额49,067.28万元,因往来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 [3] - 关联方佛山悍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妹夫控制企业)应收账款期初余额70.47万元,半年发生额1,833.24万元,偿还1,903.71万元,期末余额0万元,因销售商品形成经营性往来 [3] - 经营性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期初余额101,530.17万元,半年发生额64,865.52万元,偿还60,418.39万元,期末余额105,977.30万元 [3]
悍高集团: 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财务管理体系 - 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层级按职责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4] -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数据真实性向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5] - 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 [6][7] - 财务部门需配备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满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 [8][9] - 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公司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从事出纳工作 [10] - 对分、子公司财务实行归口管理,由公司统一聘任财务负责人并进行业务监督 [11] 财务部门职责 - 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 [12] - 实施预算、核算、决算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进行财务监督 [12] - 准确核算并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决策提供依据 [12] - 负责资金筹集、运营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 负责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及依法纳税 [12] - 配合业务部门提供财务专业支持,并妥善保管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 [12] 会计核算原则 -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16] -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按国家规定折算并登记外币金额及汇率 [17] - 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遵循客观性、可比性、谨慎性等原则 [18][19] - 会计记录需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取得合法凭据,保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0] - 定期核对账务数据,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账 [21] 收入及成本管理 - 收入确认依据销售合同、协议等文件,需加强原始凭证保管和核对 [22][23] - 成本费用计量遵循配比原则,摊提费用计算需合理准确,不得调节成本 [24] - 合理划分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界限,确保核算准确 [25] - 实行严格预算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有权拒绝办理 [26] - 对外捐赠需符合法规并纳入预算管理,明确范围和责任 [27] 利润分配 - 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28] - 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达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公积、向普通股分配股利 [30] - 无可供分配利润时不得分配利润 [31]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及附注组成,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2] - 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计价政策、收入确认方法、折旧摊销政策等重要事项说明 [32] - 分为月度、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月度报告一般不提供附注 [33] - 确保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可比 [34] -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质控制权时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5] - 月度报表于月终10日内报送,季度于30日内报送,半年度于60日内报送,年度于4个月内报送 [36] - 财务报表需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 [37] 全面预算管理 -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38] - 预算管理目标为建立约束机制、规范财务行为、降本增效、实现战略目标 [39] - 遵循战略导向、科学管理、目标控制、分级实施等原则 [40] - 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结合方式编制,包括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环节 [41][42]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原则为集中管理、预算控制、合理规划、统一调度、有偿使用 [45] - 所有资金需纳入法定账簿核算,不得坐收坐支或账外循环 [46] - 资金支付需按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未经审批不得支付 [49] - 支付需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据,杜绝白条支取 [50] - 现金管理需日清月结,控制现金结算量,超限额需送存银行 [51] - 银行账户印鉴由不同人员分管,严禁出租出借账号或代收代支 [52] - 定期审查银行存款及票据安全,确保资金完整 [13][14]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53] - 应收款项需定期对账,及时提取坏账准备,核销需经管理层审批 [54] - 存货管理需明确分工和流程,规范验收、发出、盘点程序,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55] - 固定资产需明确管理职责,购置需审批,每年盘点一次,处置需申请 [56] - 无形资产由责任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管理,每年核对账实,处置需审批 [57] -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达到预定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58] 税务管理 - 税务管理遵循合法筹划原则,平衡节税效益与管理成本 [59] - 财务人员需关注税法变化,争取优惠政策,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60] - 重大事项需事前涉税评估,优化交易结构防范税务风险 [61] - 定期开展税务风险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62] 对外投融资 - 对外投资包括金融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及固定资产投资等 [63] - 对外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 [64] - 投融资需符合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65] - 股东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和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决策 [66] - 财务部门执行投融资决策,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 [67] 会计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包括电子形式资料,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和永久 [68][69] - 财务部门负责归档立卷,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70] - 调阅档案需经审批,一般不得携带外出,需确保档案安全 [72][73][74][77] - 档案销毁需编造清册,经鉴定和批准后处理 [78] 财务信息化 - 财务信息系统需统一操作,分、子公司使用其他系统需备案 [79] - 系统管理员负责数据备份、修正和恢复,确保数据准确 [80] - 系统操作权限需经审批授权,定期检查日志跟踪异常操作 [81] - 权限使用人需遵守安全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更改数据或泄露信息 [82]
悍高集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董事会秘书的设立与性质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 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 [2] - 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6] 任职资格要求 - 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3]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届满 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适格情形 [3][4] 主要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 -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沟通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 中介及媒体 [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字 [5] - 管理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事务 [5]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向深交所报告 [5] - 组织董事及高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5]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条件 [6] - 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6]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 [7] - 履职受妨碍时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7] 任免程序与要求 - 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7] -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 不可无故解聘 [8] - 必须解聘的情形包括:出现任职禁止情形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 履职重大错误造成投资者损失 违反法规造成重大损失 [8] - 离职前需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离任审查并移交档案 [8] 替补机制与时限 - 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7] - IPO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必须聘任董事会秘书 [9] - 空缺期间应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9] 制度依据与修订 - 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细则制定和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会解释 [10] - 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10]
悍高集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股票的管理制度 以规范相关行为并确保合规性 [1][2]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旨在加强股票管理工作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并严格履行股份相关承诺 [2] 持有及申报要求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3] - 需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和证券账户等 [3] - 申报时点包括新任职务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3] - 因发行股份或股权激励等情形设置限制性条件的 需将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4] 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进展 [4][5]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7]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7] - 深交所将申报数据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股份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8] - 涉嫌违规交易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监管要求锁定股份 [8]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和变动详情 [8] 增持股份规定 - 适用于持股30%未达50%时每年增持不超过2%股份 或持股50%以上不影响上市地位的增持 [9] - 未披露增持计划时首次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 披露计划需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前提和实施期限等 [10][1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 包括已增持数量、比例和方式等 [11] - 增持达到特定比例或完成时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 [12][13]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计划完成前不得减持股份 [13] 减持股份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包括数量、时间区间和价格区间等 [14] - 减持计划完成后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处置数量、来源和方式等 [14] 禁止买卖股票的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未满六个月等 [15][16]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或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之日内 [16] - 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股份 [17] 行为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和信息 办理网上申报并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19] - 持有股份及变动比例达到《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 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19] 处罚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 [21] - 董事会未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 [2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抵触的 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生效 [23]
悍高集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1] 委员任期与职责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负责对经营战略 包括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和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决策权限范围 - 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2]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重大事项可通过邮件 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 [3] - 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 - 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3] 会议管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 委员会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并提供必要信息 [3] -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委员签字 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十年 [3]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3] 合规与保密要求 - 所有参会人员均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4] - 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和议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 [4]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5] 细则效力与修订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 - 若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 应按最新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5]
悍高集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制定薪酬政策[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并就薪酬政策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其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办公室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高管职责及业绩考评指标等资料作为决策依据[5][6] - 考评程序包括高管述职 绩效评价 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6]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或高管列席[8]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所有人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8] 制度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生效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9]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届时有效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