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00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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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7 20:19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06月24日15:00召开[1] - 网络投票2024年06月24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6月18日[3] 提案决议 - 提案1 - 3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 - 提案4需1/2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06月22日9:00 - 17:00[6] - 网络投票代码362965,简称为“祥鑫投票”[14] 其他 - 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22]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大会结束[21]
祥鑫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6-07 20: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自成立以 来,发展较为迅速,营收规模不断提升,所从事的汽车底盘系统、热成型件等主 营业务属于汽车生产中重要的环节,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产 品类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本特勒祥鑫的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充分协商,公司与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中国") 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特勒祥鑫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为自单笔借款实际收到之日起 1 年(经借款人书面申请、贷款 人书面同意,借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年利率为 4.1%,其中公司提供非循环借 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本特勒中国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50 万元。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特勒中国尚未与本特勒祥鑫签 订贷 ...
祥鑫科技:关于变更向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6-07 20:19
担保情况 - 为关联参股公司本特勒祥鑫提供担保金额不超7350万元,此前担保余额为0万元[1]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1853.37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3.47%[19] - 本次拟批准关联担保不超7350万元,全使用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37%[19] 融资方案 - 变更前本特勒中国按51%持股借款不超7650万元,本特勒祥鑫借款不超7350万元由公司担保[4] - 变更后本特勒祥鑫申请授信不超15000万元,股东按持股比例担保,本特勒中国不超7650万元、公司不超7350万元[4]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股权,本特勒中国持有51%股权[7] 财务数据 - 本特勒祥鑫2023年末资产总额26766.40万元、负债总额21368.64万元等[10] - 本特勒祥鑫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22780.78万元、负债总额17703.20万元等[11] - 本特勒祥鑫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79.83%,2024年1 - 3月为77.71%[2] 审议情况 - 本事项已通过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5] - 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6][17]
祥鑫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06月修订)
2024-06-07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768万股,10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420.8638万元[9]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0420863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陈荣认购3820万股,持股38.20%[18] - 发起人谢祥娃认购2930万股,持股29.30%[18] - 发起人郭京平认购1400万股,持股14.00%[18] - 发起人朱祥认购1100万股,持股11.00%[19] - 发起人翁明合认购750万股,持股7.50%[19]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95][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7][120] -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助手,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权[125][12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2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1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1] - 成长期或阶段难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4]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7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7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7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祥鑫科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07 20:19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1SZ(法)字第 09140-7 号 致: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受祥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祥鑫 ...
祥鑫科技:国金证券关于祥鑫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6-07 20: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 ...
祥鑫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向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6-07 20: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向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变更向合 营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属于公司 的关联参股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收规模不断提升,处于快速扩 张阶段,资金需求大,需要股东方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根据本特勒祥鑫目前的经 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充分协商,各方同意变更融资担保方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前的融资担保方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本特勒祥鑫拟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事项,公司已批 ...
祥鑫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20:19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06 月 0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7 名,其中刘伟、黄奕鹏、汤勇、王承志等 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 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 ...
祥鑫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6-07 20:19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将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62%。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祥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祥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 ...
祥鑫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20:19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06 月 04 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由 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 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 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