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3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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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30060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委托理财资金 - 为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仅可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审批权限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未达审议权限,董事长或指定人员审批,额度使用期不超12个月[10]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计划拟定等工作[12][1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与监督[1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16] 信息披露 - 发生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20][21] - 开展业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事项[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康泰生物(3006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9]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1]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到账后超一年未开展项目,需重新论证[1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3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7][19] - 节余资金(含利息)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9] 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三方协议并注销专户[9] 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7][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20]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资金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2]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2] 用途变更与超募资金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22] 内部管理 - 公司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30]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供募集资金相关资料[31]
康泰生物(3006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内部审计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内部审计制度[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2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等监督检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内控作检查评估重点[15] 审计频率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25] 审计关注内容 - 对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审计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7] - 对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审计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21] - 对对外担保事项审计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8] - 对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19] - 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20]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6] 整改与激励机制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书面告知结果[29]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修订[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3]
康泰生物(30060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责任义务,勤勉尽责开展年报工作[2]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等[3]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信息充分性[3]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沟通协调 - 财务和审计部门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6]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3]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13] 异议处理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超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外部机构[4] 保密要求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4]
康泰生物(3006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6] 审批流程 - 申请需经多部门及董事长审批[7] 信息管理 - 登记豁免相关事项[8] - 做好保密和知情人登记[9] 其他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康泰生物(30060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情况为控股子公司[4] 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 - 母公司从章程等方面管理子公司[5] - 委派人员汇报子公司情况[8] - 不定期派驻审计人员检查[21] 子公司报告制度 - 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按月、季递交报告[10] 子公司决策规划 - 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13] - 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母公司[13] 子公司信息披露 - 依据章程执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17] -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第一责任人[19] 人员考核 - 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21]
康泰生物(3006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管理机构与流程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证券事务部,经审核向深交所备案[14] - 特定情形相关单位应填写登记表分阶段送达公司[15] 档案报备 - 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重大事项变化、交易异常波动需补充或报送档案[1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20] 备忘录要求 - 重大事项做好管理,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日报送[20]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0] 自查与保密 - 定期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问题核实处理并披露[21] - 通过签订承诺书提示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23] - 知情人披露前不得泄露、利用内幕信息交易[25]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证券服务机构违规采取相应措施[27]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康泰生物(3006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业绩说明会与活动时间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5]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5]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16] 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等并保持畅通[13]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14]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收集答复诉求[14] 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 召开应提前公告信息且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5] 档案与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8] - 证券事务部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日常管理[20] - 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需经三个程序[2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22]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9]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 要求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告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5][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3][34]
康泰生物(30060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预计特定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和指定联络人[4]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4] -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责任人[8]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3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6] - 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5]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需披露的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18]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17]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20]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23]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11]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十年[32] - 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31]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行为监督[31] - 公司应执行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41] - 商务合作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公司将处分并索赔[43] - 违规披露信息应担相应责任[43]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5]
康泰生物(3006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监督年报编制及披露[3]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各阶段加强沟通[3][4]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7]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续聘、改聘时评价并提交意见[8][9]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确需改聘经决议[5] 规程生效及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