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华股份(300761)
icon
搜索文档
立华股份(3007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
立华股份(3007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
立华股份(3007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 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 ...
立华股份(30076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立华股份(3007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评估审计[2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公司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3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39]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40] - 重大信息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42] - 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交深交所审核后公开[43]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索赔[63] - 部门、子公司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重大信息致问题,董秘可建议处分责任人[6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63]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向主管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违规处理情况[6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6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67]
立华股份(3007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发生后1日内报告[8] - 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须在发生前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事项[18] - 公司董事长等辞任或被解聘属重大变更事项[18]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23] 信息报告与披露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7]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27]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28]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2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33]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及时报告决议情况[33] - 已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等情况变更需及时报告[33] - 重大事件有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报告[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4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信息[42]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9]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负责人[39]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40]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40]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职责[41]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49][50]
立华股份(300761)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问责制度修订 - 问责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1] 问责对象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问责小组 - 问责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含总裁等[6] 问责流程 - 董事问责可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出[19] - 董事长问责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20] - 调查核实需五个工作日完成,小组三个工作日提处理意见[20] 经济责任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13] - 过失造成损失,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14]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24][25]
立华股份(3007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含基本准则和具体准 ...
立华股份(30076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0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立华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八条 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 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要求对方签署保 ...
立华股份(30076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8 18:00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综上,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827,644,501.00 元增加至 837,269,641.00 元。鉴 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了上述变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二、修订公司章程 1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 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统一将原《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监事"根据具体情况表述修改 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 止。 2、对《公司章程》各条款中仅包含上述第 1 项描述修订及其他不影响条款 含义的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章节标题及标点符号的调 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