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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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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2023年8月瀚蓝固废收购厦门新源40%股权[2] - 2024年6月瀚蓝固废收购瀚蓝常山30%股权至100%控股[2]
瀚蓝环境: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私有化粤丰环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交易进展 - 2024年11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1] - 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集[2] 交易风险 - 若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交易有暂停、终止风险[2] 交易条件 - 交易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获监管批准,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最大现金对价总额1,109,937.50万港元(折合1,035,238.71万元人民币)[2] 数据对比 - 2023年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68.63%[3] - 2023年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占上市公司资产净额85.42%[3] - 2023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35.83%[3] 交易性质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1][5]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现金收购[2][5] 控制权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为南海供水集团,实控人为南海区国资局[5]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股权与购股权 - 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2,439,541,169股,计划股东持股占比92.77%[1] - 已授出、未行权有效购股权2,250,000份,行权价4.39港元/股[1] 业绩数据 - 2023年和2024年1 - 6月交易前后基本每股收益有不同表现及增长[2] 未来策略 - 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提高盈利能力[4] - 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5]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6] - 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7]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2023年8月瀚蓝固废收购厦门新源能源环境科技40%股权[2] - 2024年6月瀚蓝固废收购瀚蓝常山30%股权后持股达100%[2]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无与同一交易方资产买卖[3] - 收购业务与标的属相近业务,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4]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2024-11-20 21:44
项目职责 - 中信证券受瀚蓝环境委托担任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独立财务顾问[1] - 中信证券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核查披露文件,确信交易方案合规[1] 人员与日期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堃、顾宇、杨贤、卢宇轩[4] - 承诺函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5]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1] 其他新策略 - 瀚蓝环境制定《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 - 筹划交易期间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缩小知情人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2][3][4] 相关信息 - 中信证券为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堃等[1][7]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4年11月20日[8]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中介聘请 - 中信证券为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2] - 中信证券(香港)为交易要约人财务顾问[3] - 金杜等律所担任境外法律顾问[3] 核查信息 - 核查意见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瀚蓝环境符合规定[3][5]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成控股子公司并从港交所退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合规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重组相关主体无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情形[1] - 重组相关主体近36个月无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被司法追究刑责情形[1] - 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1]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为现金收购[2] 其他情况 - 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为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实控人为南海区国资局[2] - 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2] - 交易完成后大股东及业务构成无较大变化[2] - 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2] - 报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