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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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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 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因缺额导致成员人 数少于三人,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2023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9 22:49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38 名、注册会计师 2,272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名。2023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家数 675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健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 健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全国性大型会计 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天 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首席合伙人为 ...
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22:49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4 号 2024 年 3 月 29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式并对监事 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覃继伟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覃继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 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铝锭、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 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决定选 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控制公司生产成本,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 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上述额度 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 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业务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开 展期货套期 ...
制冷剂盈利周期反转,积层箔电容器持续成长
申万宏源· 2024-03-19 00: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维持)[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东阳光的制冷剂业务盈利周期反转,积层箔电容器业务持续成长,尽管2023年业绩不及预期,但未来有望通过制冷剂价格上涨和积层箔产能扩张实现盈利增长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业绩预告 - 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期实现归母净利润-2.23~-3.2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3.78~-4.88亿元,业绩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包括股权激励费用确认、探矿权减值准备计提以及新能源、出口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低迷 [5] 制冷剂业务 - 预期制冷剂价格长期上涨,公司持有配额业绩高弹性。供给刚性+需求增长+无替代品,预期未来制冷剂价格长期向上。2024-2026年全球主流仍然是三代制冷剂。截至2024年3月18日,主流三代制冷剂品种R32、R134a、R125浙江地区低端市场价格分别较2024年12月31日上涨8750、5000、16500元/吨至25500、32000、43500元/吨。2024年1~2月家用空调排产较去年同期实际增长15.5%至2832万台。东阳光主要三代制冷剂配额合计为4.8万吨,制冷剂价格整体上涨10000元/吨,公司净利润增厚3.4亿元 [5][9] 积层箔电容器业务 - 积层箔电容器引领产业链升级,产能扩张持续成长。2023年9月积层箔2000万平产能投产,积层箔是电容器核心原材料电极箔最新代产品,比容量一次性提升40%以上。公司规划积层箔产能4000万平,有望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升级,乘行业成长东风实现持续成长 [5] 盈利预测与评级 - 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买入评级。2023年三代制冷剂价格低位,行业利润压缩至盈亏平衡点,下调公司2023年制冷剂销售价格;2022-2023年国内新能源上游原材料产能投放较多,PDVF、电池铝箔等产品盈利下降,下调公司PVDF、电池铝箔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公司2023-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12.2/15.6亿元(原预测为17.6/26.1/34.8亿元),对应2024-2025年PE分别为20/16倍,2024年PE估值低于可比公司平均 [5] 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0540百万元,同比增长-9.9%;归母净利润预计为-229百万元,同比增长-118.4%。2024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5098百万元,同比增长43.2%;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218百万元,同比增长-。2025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8979百万元,同比增长25.7%;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563百万元,同比增长28.4% [7] 制冷剂价格与净利润关系 - 根据测算,制冷剂价格整体上涨10000元/吨,公司净利润增厚3.4亿元 [9] 可比公司 - 巨化股份、三美股份、永和股份是国内制冷剂及氟化工行业具备代表性的企业,选取作为公司制冷剂及氟化工业务的可比公司 [10]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18 17:47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2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乳源氟树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乳源支行申请贷款 6,000.00 万元,由上海璞泰来提供 6,000.00 万元担保,由 公司按所持乳源氟树脂股权比例为上海璞泰来提供 2,400.00 万元反担保。为此, 公司与乳源氟树脂、上海璞泰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昭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 (二)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为乳源氟树 脂的融资业务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上海璞泰来提供全额担保后公司以所持 股权比例为限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3-11 17:5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1 号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各方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 "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深圳东阳光实业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元素沅溸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素基金")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相关手续 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
东阳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8:2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e 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编号:嘉源(2024)-05-047 敬启者: 2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2-23 18:2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10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293,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293,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