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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6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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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601001):盈利环比提升,负债率再度降低,资产注入可期
民生证券· 2025-10-28 09:41
投资评级 - 报告对晋控煤业的投资评级为“推荐”,并予以维持 [3][6]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盈利实现环比增长,同时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状况稳健 [1][2] - 控股股东潘家窑煤矿资产注入计划启动,设计产能1000万吨/年,有望为公司带来增长潜力 [3] - 考虑到第四季度为煤炭旺季,报告预计公司2025至2027年盈利将逐步改善 [3] 2025年三季报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3.25亿元,同比下降17.0%;归母净利润12.77亿元,同比下降40.6% [1]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3.60亿元,环比下降5.1%;归母净利润4.01亿元,环比增长10.1% [1] - 2025年第三季度四费总额环比增加0.77亿元,四费费率环比上升2.5个百分点 [1] 煤炭业务运营情况 - 2025年第三季度原煤产量896.60万吨,环比下降4.2%;商品煤销量756.15万吨,环比下降5.9% [1] - 2025年第三季度吨煤售价424.78元/吨,环比增长1.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吨煤售价422.84元/吨,同比下降14.4%;吨煤成本262.22元/吨,同比微增0.1% [2] - 2025年前三季度煤炭业务毛利率37.99%,同比下滑9.0个百分点 [2] 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139.42亿元,净现金109.92亿元,净现金/市值比为43.4% [2]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17%,较2025年上半年末下降5.07个百分点,较2024年末下降7.72个百分点 [2] 资产注入进展 - 潘家窑矿井田面积90.1357平方公里,资源量18.26亿吨,可采储量9.47亿吨 [3] - 该矿井已于2023年9月和2024年12月分别开启环评和地质勘探招标,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建设周期较短 [3]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89亿元、22.10亿元、24.88亿元 [3] - 预计2025-2027年每股收益(EPS)分别为1.01元、1.32元、1.49元 [3] - 以2025年10月27日收盘价计算,对应市盈率(PE)分别为15倍、11倍、10倍 [3]
晋控煤业(601001.SH):前三季度净利润12.77亿元,同比下降40.65%
格隆汇APP· 2025-10-27 20:34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93.25亿元,同比下降16.9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77亿元,同比下降40.6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 [1]
晋控煤业: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2.7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50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93.25亿元,同比减少16.9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77亿元,同比减少40.6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76元,同比减少41.09%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53亿元 [2]
晋控煤业: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50
截至发稿,晋控煤业市值为253亿元。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晋控煤业(SH 601001,收盘价:15.12元)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第十四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独家丨民营船王入主杉杉集团横生枝节 重整联合体浮现神秘组局人 2024年1至12月份,晋控煤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煤炭行业占比97.79%,其他业务占比2.17%,非煤占 比0.04%。 ...
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2025-10-27 17:46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前身为晋煤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是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 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 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2,000 万元,出资比例 92%;山东联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出资比例 8%。 2025 年 3 月 11 日,财务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金复 〔2025〕152 号),同意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4,082 万元。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变更为 204,082 万元人民币。 本次注 ...
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0-27 17:46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1] - 《公司章程》结合业务发展和工商登记要求修改经营范围[1] - 《公司章程》总则增加职工合法权益表述及更多法规依据[3] - 《公司章程》第二条增加公司纪委,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列支等内容[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章程》第十条修订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表述[3] - 公司住所修订为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大同矿务局办公楼,邮编037003[3]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规[3]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11,370万股,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01,220万股[4] -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购3,500万股[5]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800万股[5] - 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认购1,400万股[5] - 大同铁路多元经营开发中心等多家公司各认购700万股[5] - 大同市地方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50万股[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5] 党委纪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5年,一般由5至9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 - 2人[17] - 公司纪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纪委受双重领导[17] - 公司党委新增职责,包括加强政治建设、学习贯彻思想、讨论经营管理事项等[18] -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包括发展战略、资产重组、人员管理等[18][19][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人数由15名修订为9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为1名[2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26]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26]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26]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26]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2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36]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6]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8]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1] -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45]
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7 17:46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存贷最高余额均不超150亿[3][6][11][14] -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变更或终止提前30天书面通知[3][6][23] - 存款利率0.10%-2.60%,贷款利率2.00%-3.50%[3] - 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13] 财务公司情况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20.41亿元,晋能控股集团等持股[6]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1.63亿,负债97.25亿,净资产34.38亿[8]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2.19亿,净利润1.36亿[8] 股权关系 - 晋能控股集团持有晋能控股煤业65.17%股权,煤业持有公司57.46%股权[8] 审批情况 - 2025年10月21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5][27] - 2025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7] 其他要求 - 乙方按规定提供半年度、年度、月度财务报表[2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5][6]
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7:45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17日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10月27日召开[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全票通过[3][6][8][10] - 同意修订23项制度、新制定2项制度[11] - 关联董事回避后,关于财务公司相关议案获9票同意[15][16][18]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全票通过[19]
晋控煤业(60100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7:35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本报告期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期增减变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动幅度(%) | | (%) | | 营业收入 | 3,359,596,018.14 | -12.85 | 9,324,862,214.15 | -16.99 | | 利润总额 | 716,640,937.24 | -45.63 | 2,284,156,658.55 | -41.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400,547,910.72 | -43.94 | 1,276,648,864.99 | -40.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405,043,338.44 | -43.36 | 1,273,423,222.25 | -40.47 | 1 / 19 ...
晋控煤业(601001)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7:31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晋能控股山西煤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