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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60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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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603308) - 应流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5-03-31 17:18
会议决策 -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 - 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3] 可转债相关 -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及修订议案[2][3] - 预案报告期更新为2022 - 2024年度[4] - 调整摊薄即期回报测算假设条件[4] - 相关报告财务数据更新至2024年度[4] 其他事项 - 先进核能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子公司[4] - 更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 - 更新截至2024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4]
应流股份(603308) - 应流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31 17:17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5.134615亿元[6] - 2024年度销售泵及阀门零件等业务营业收入为24.287346亿元,占比96.63%[6] - 安徽四流杜电股2024年营业总收入25.13亿元,同比增长4.21%[22] - 安徽四流杜电股2024年净利润2.54亿元,同比下降8.93%[22]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2024年营业收入23.96亿元,同比下降1.58%[24]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2024年净利润1.32亿元,同比下降11.89%[24] 资产负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0.881463亿元[9] - 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合计37.42亿元,上年年末数为33.20亿元[19] - 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合计34.83亿元,上年年末数为27.73亿元[19] - 公司期末负债合计64.85亿元,上年年末数为55.39亿元[19]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50.68亿元,上年年末数为49.36亿元[19]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本期为18.32亿元,上年同期为19.21亿元[26] -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1.04亿元,上年同期为1.78亿元[26]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8.10亿元,上年同期为 -6.18亿元[26] - 公司筹资活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9.56亿元,上年同期为33.80亿元[26] 其他财务指标 - 2024年年初实收资本(或股本)为683,146,921元,期末为679,036,441元[31]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33,815,263.75元[31] - 2024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 - 42,001,118.71元[31] - 2024年利润分配为 - 81,484,372.92元[31] 项目进展 - 退城进园新厂区预算23.67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50.10%,进度50.00%[179] - 航空产业园项目预算16.66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70.12%,进度75.00%[179] 会计政策 -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74] -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75] -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76] -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77] 税率情况 - 增值税按13%、9%、6%税率计缴,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3%[155] - 本公司等多家主体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其他境内子公司按25%计缴[155] - 应流美国公司联邦税15%-39%超额累进,伊利诺斯州税9.5%[155] - 应流欧洲(荷兰)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8%,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39.50万欧元适用15%税率[155]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为四类[52]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67] 研发相关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11] - 开发支出期末账面价值为3.74亿美元,期初为3.68亿美元[183]
应流股份(603308) - 应流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31 17:17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公司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审计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重大缺陷[5] - 内部控制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审计公司认为公司于该日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8]
应流股份(6033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31 17:1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 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指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 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 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 ...
应流股份(603308)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03-31 17:17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行政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10] - 公司机关各部室等负责人是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12] 应急机制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日常值班制,综合管理部设值班电话[13] - 任何人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接报后及时上报[13] - 预警信息传递由各部室等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判断预警信息是否需公开披露,需披露时及时报告并如实披露[14] 信息管理 - 未经授权或同意,个人不得随意传播突发事件信息[14]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20] 突发事件处置 - 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可商持有公司股份1%及以上股东组成新的董事会等[17] - 经营管理类突发事件需查清公司经营管理是否违规,严重者诉之法律[17] - 运行环境类突发事件要调查环境并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17] - 信息传播类突发事件要联系媒体沟通并澄清不实信息[18] 后续处理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9] -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要消除影响并评估处理效果[21] - 子(分)公司等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22]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执行[23] 其他 - 公司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保持信息沟通[12] - 公司应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安徽证监局等部门[20]
应流股份(603308)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2025-03-31 17:17
处罚与问责 - 董事会对2名监事作出处罚意见,上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6] - 审计部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等离任审计,报告上报董事长和总经理[6] 问责情形 - 董事等履职不当、未完成任务等会被问责[8] - 重大事项违规致公司损失或声誉受损会被问责[9] - 违反信息披露等规定会被问责[9] - 弄虚作假或瞒报重大事件致损失会被问责[9] - 管理不善致核心人员大量流失会被问责[9] - 未经批准从事同业竞争会被问责[10] - 严重违反制度致股价波动超10%会被问责[10] 标准界定 - “重大”或“较大”指12个月内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超300万元等情况[11] 问责措施 - 包括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扣发奖金罚款等,可单独或合并执行[13] - 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人员违规可限制股权激励,由董事会决定[14] 问责流程 - 对董事长问责由三名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8] - 对董事长问责,问责小组5 - 30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并出具报告[18] - 对董事等问责,调查核实时间为5 - 20个工作日[19] - 问责调查负责人员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9] - 问责决定需报送证券监管机构的,公司10日内报送[21] 制度适用 - 公司相关制度有问责方式参照本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23] - 公司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可参照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2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应流股份(60330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3-31 17:17
控股定义 - 公司对持股超50%或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构成控股[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30日内向总经理述职,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7] - 子公司每年根据经营和审计成果考核奖惩高管[20]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交月度报告,季度交季报,年度结束1个月交年报和下年预算[10]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含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12] 运营规划 - 子公司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公司总体战略[14] 投资交易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5] - 子公司交易事项按规定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按规定提供信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第一责任人[17] 制度管理 - 子公司建考核奖惩及薪酬制度,核准后报备董秘处[20] - 制度未尽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2] - 子公司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制度[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应流股份(6033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31 17:1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为子公司[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记载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3] 报告审核确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监事会应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3]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决议[15]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1] 会议报备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4]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等多道程序[22]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临时报告披露需经编制、审核签发、报交易所审核公告等程序[23] - 涉及重大事件且不需审批的临时报告披露有相关报告、编制、审查等程序[23] 股东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8]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特殊股东信息披露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9] 直通车业务办理 - 公司办理直通车业务需按上交所相关要求编制文件并履行审议程序[32] - 公司办理直通车业务需用数字证书登录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创建申请[32] - 直通车业务申请若不在范围需上交所形式审核后方可披露[33] 信息披露后续处理 - 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15:30起自动发送直通车公告至网站刊载[33] - 公司已确认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得修改或撤销,特殊情况需申请[34] - 直通车业务信息披露出现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34] 内幕交易责任 - 内幕交易行为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7] 信息保密措施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7]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37] - 公司有关部门应对内部重要会议内容审查并保密[38]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0]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0]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4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并自审议通过日生效施行[42]
应流股份(603308) - 应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珊)
2025-03-31 17:17
会议与履职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郑晓珊2024年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4] - 郑晓珊2024年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20元,共派81,484,372.92元[8] 合规与制度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协议签订合规,价格公允[7]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7] - 报告期内无收购决策及措施[7] -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7] - 报告期内梳理承诺事项,无违反承诺情况[8]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原则,无漏报等违规情况[9] - 公司按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9] 审计与薪酬 - 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高管2024年度薪酬发放[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10]
应流股份(603308) - 应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翌庆)
2025-03-31 17:17
会议与履职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1次[4] 合规情况 - 2024年无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且履行批准手续[7] -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7] - 2024年不存在收购相关决策及措施[7] - 2024年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8] - 2024年梳理承诺事项无违反承诺情况[8]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原则无漏报、迟报及违规受公开谴责情况[9] - 公司按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9]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81,484,372.92元[8] 审计与薪酬 - 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同意按方案考评后发放[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