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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及时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 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 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市值管理要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 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 的证据。 第五条 公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指定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内幕知情人登记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 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