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时代电气(688187)
icon
搜索文档
时代电气:H股公告
2024-07-15 17:08
株 洲 中 車 時 代 電 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董 事 會(「董事會」)謹 此 公 佈,本 公 司 將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星 期 五)舉 行 董 事 會 會 議,以 批 准 發 佈 本 集 團(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未 經 審 計 的 中 期 業 績,及 處 理 其 他 事 宜(如 有)。 承董事會命 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東林 中國株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作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898) 董事會會議通知 於本公告日 期,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為李東 林;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為尚 敬; 其他執行董事為徐紹 龍;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高 峰、李 開 國、鍾 寧 ...
时代电气:平台型电气解决方案提供商雄鹰展翅,交通与能源两翼齐飞
山西证券· 2024-07-08 18:00
投资评级 - 报告首次覆盖时代电气,给予“买入-A”评级 [1] 核心观点 - 时代电气是平台型电气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交通与能源两大领域,具备从器件到系统的完整产业链布局 [1][7] - 公司依托电力电子核心技术,横向拓展核心器件覆盖范围,纵向提升系统产品能力,目标成为交通与能源领域的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 [7] - 轨交装备业务受益于行业需求复苏和维保市场增长,功率半导体业务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等领域表现突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7][9] - 公司系统产品在工业变流、新能源电驱等领域表现优异,垂直整合优势显著,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9] 轨交装备业务 - 2023年轨交装备业务营收129.09亿元,同比+2.00%,新兴装备业务营收87.32亿元,同比+69.64% [7] - 动车、机车需求持续回升,2024年1-5月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2284.7亿元,同比+10.8%,动车组首次招标165组已超过2023年全年 [7] - 动车组五级大修阶段来临,牵引系统维修与更换将迎来高峰,公司相关业务有望受益 [7] - 城轨通信信号系统取得历史性突破,2023年中标5个项目,金额超16亿元,市场份额13.80%,跃升至行业第四 [7] 功率半导体业务 - 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等领域表现突出,2023年功率模块产品装车超过100万辆,市场份额12.5%,增速68.8% [7] - 公司功率半导体产品覆盖750V-6500V全电压等级,市场份额行业领先,2024年下半年第三期8英寸IGBT工厂(宜兴)将投产,年产36万片 [7] - 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对标英飞凌,已掌握芯片、控制器、模组、算法等全流程技术,产品覆盖度不断提升 [7] 系统产品与工业变流业务 - 公司工业变流业务面向高端,系统化、专业化能力突出,2023年工业变流业务收入23.88亿元,同比+73.84% [9] - 公司光伏逆变器中标量位居行业前三,2022年中标8.32GW,2023年提升至18.61GW [9] - 公司新能源电驱业务快速发展,2023年装机量24.8万套,同比+77.1%,市场份额4.5% [9]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31亿元、46.84亿元、57.02亿元,同比增长23.4%、22.3%、21.7% [9] - 对应EPS为2.71元、3.32元、4.04元,PE为18倍、15倍、12倍 [9]
时代电气:H股公告
2024-07-02 17:08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7月2日 FF301 截至月份: 2024年6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3898 | 說明 | H 股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542,632,600 | RMB | | | 1 RMB | | 542,632,60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542,632,600 | RMB | | | 1 RMB | | 542,632,600 | | 2. 股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6-27 19:20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1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3 | | 第三章 | 股东会会议制度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集 6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7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10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八章 |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20 | | 第九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23 | | 第十章 | 会后事项及公告 2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24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3 (十) 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 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以上的 股东提出的议案;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6-27 19:20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 8 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下合称"占用方")占 用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资金的 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产生的资金占用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6-27 19:20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境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的 下列投资行为: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控股、参股、增资扩股、兼并、转让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五)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六)股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提供委托贷款等金融产品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6-27 19: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现行相关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分别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除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和《联交所 上市规则》均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以外,均应按本制 度规定进行审议,并在境内外同时披露。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公开、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三)关联交易操作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27 19:20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 1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3 | |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责任和义务 4 | |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 6 | | 第五章 奖惩规定 11 | | 第六章 附 则 11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经审 计法规和股东会的决议,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资产及其 股东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至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 人数的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的选举或 任免,应当由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3 第一条 为了维护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和职 工的利益,完善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7 19:20
证券代码:688187 (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 (A 股)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 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 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 1、出席会议的 |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64 | | --- | --- | --- | --- | | 2、出席会议的 | A 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76,846,275 | | | 3、出席会议的 A |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 A 股有表决 | 77.896239 | | | 权数量的比例(%) | | | |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 1、出席会议的 |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 --- | --- | --- | | ...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2024-06-27 19:20
第二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上 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及须经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三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非执 行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 程》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且至少3名)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以财务或 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