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68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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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8 20:1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3日14点在宁波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11月13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10月29日公告[5][6]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7]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7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10][12] - 登记时间11月12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4] 投票方式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同一表决权以首次结果为准[3][8][9]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4 - 56205386等[18]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20:09
会议信息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 - 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表决3票同意[5][6] - 《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长阳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3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9:5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8.09亿元,同比减少19.3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34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元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0亿元 [2] 行业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关键因素 [2] - 市场在经历十年沉寂后迎来爆发,被描述为开启“慢牛”新格局 [2]
长阳科技(68829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9:4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84亿元,同比下降20.4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8.09亿元,同比下降19.38%[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08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0.034亿元下降19.4%[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0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19.79%[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70万元,同比下降128.82%[3]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34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852万元净利润大幅下降128.8%[20]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425.22万元,同比下降40.2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为317.41万元,同比下降90.64%[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19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2888万元下降75.1%[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3.80万元,同比下降333.76%[3] 成本和费用(同比)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5.61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7.634亿元下降26.4%[20]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4821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175万元下降6.8%[20] - 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4603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2736万元扩大68.2%[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3.53%[3]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0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270亿元增长53.5%[24] - 2025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146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4517万元下降30.4%[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同比)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68亿元,较上期的3.35亿元减少62.1%[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6亿元,较上期的-2.125亿元改善40.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同比)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065亿元,较上期的2.153亿元减少4.1%[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453亿元,较上期的0.33亿元大幅增加643.5%[2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0.123亿元,较上期的0.295亿元减少58.3%[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116亿元,较上期的1.026亿元由正转负[25] 现金及等价物变化(同比)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0.1685亿元,较上期的0.1887亿元减少10.7%[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13亿元,较上期的3.288亿元减少14.4%[25] 资产状况(期末余额同比/环比) - 货币资金为2.9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86亿元增长4.0%[14] - 应收账款为5.18亿元人民币,与年初5.17亿元基本持平[14] - 存货为2.50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61亿元下降4.3%[14] - 固定资产为14.7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5.34亿元下降4.0%[14] - 在建工程为3.4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3.03亿元增长13.0%[14]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3.6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49%[4] 负债状况(期末余额同比/环比) - 短期借款为8084万元人民币,较年初4793万元增长68.7%[15] - 应付账款为3.2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70亿元增长19.0%[15] - 202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为4.116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623亿元减少11.0%[16] 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同比/环比) - 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822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0.875亿元小幅下降0.3%[16] 研发投入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1877.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62%[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597户[11] - 最大股东金亚东持股45,593,92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86%[1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101,49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78%[12]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19:3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1]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咨询或核查[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7] 会议相关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其他 - 公司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2] - 制度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24] - 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24]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19:39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5] 投资管理 - 总经理审批董事会、股东会权限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6]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7] 项目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异常追究责任[9] 后续管理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9] - 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和收益管理等[9] 财务监督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0] 投资回收与转让 - 符合五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1] - 符合四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5]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19:39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年修订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及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对象及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管理负责人及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0]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并保证畅通[10]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3] 说明会相关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投资者关心的内容[13] - 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14] - 公告内容包括说明会类型、时间地点、参会机构及个人信息等[14] - 未以网络形式实时公开说明会情况的,应在指定媒体披露[14] 媒体宣传相关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董秘需关注并反馈信息[14] - 公司媒体宣传样稿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董秘审核后发布[14] 人员职责及培训 - 控股股东等应为董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15]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6] 合规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情形[16]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2025-10-28 19:39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8]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0] 信息披露阶段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及时提示风险[11] 信息披露类型及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业绩预告及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1] - 公司半年度或季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可进行业绩预告[21] - 公司出现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3] 更正公告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26]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5]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时应披露[2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28] 交易披露及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应披露[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经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4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或高管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4]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45] - 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5] - 未公开信息按流程流转、审核及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履行披露义务[46] 其他管理规定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47] - 对外宣传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登记备案[4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49]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现重大缺陷应督促改正或报告上交所[4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50]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3]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6]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5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9]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6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4]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19:39
资金协议与使用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资金计划与管理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1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报告[21]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1]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等并经股东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0]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规将视情节处分等[24]
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19:39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8][9]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公司利益)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批规定[9]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等情况,公司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责任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7]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6]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9] - 特定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决议及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并在报告中汇总披露[19] 其他规定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有过错责任人将视情况给予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23]